在当今的中国搞私有化是一种犯罪行为
在当今的中国搞私有化是一种犯罪行为
在网上、电视中看到过这样的报道,关于二战时期中国劳工要求日本当局谢罪赔偿。中国政府对此还有专门的说明,支持民间对此事的要求。从民间来说,不管你用什么手段、什么方式从老百姓那得到了不相应的利益,那就是欠了人民的的债。你欠人的债终久是要还的,不管你跑到那里,不管你等到什么时候,总会有人要找你的。从官方来说,要回所欠的债是正义的事业,正义的事业是得道多助的。中国的劳工或者朝鲜、东南亚的劳工对日本当局提出赔偿的要求就是这种性质,是一种正义的事业。
我们现在常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建立是由几千万革命先烈用生命换来的,这就是说:为了取得革命的胜利,共产党人牺牲了几千万人的生命。但是还要一个很重要的因素被人们忽视了,那就是老百姓的付出。
陈毅同志曾感慨地说过:“淮海战役的胜利是老百姓用手推车推出来的”。在有关抗日战争、解放战争题材的影片中,我们也经常看到,在表现老百姓支持共产党、支持人民军队时,有过这样的动人情境:“妻子送郎上战场,母亲叫儿打东洋”,也听到这样的口号:“最后一把米充军粮,最后一块布做军装,最后一个儿子上前线”。
最先,从土地革命战争开始,红军到了百姓家中,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吃了、住了、拿了百姓家的,都自觉地放银元在那里作为报酬。后来,老百姓为红军、八路军、解放军不但付出了粮食、金钱、实物、劳力,还付出了生命,共产党当时能拿什么给予百姓作为报酬呢?应该说是没有的。人的生命是有限的,为革命付出了的生命是无价的。
建国以后,实行了社会主义公有制,人民在共产党领导下,“我们的祖国发生了翻天覆地的革命变化,并且巩固了革命变化的胜利成果”,“我们在旧中国遗留下来的‘一穷二白’的基础上,建立了独立的比较完整的工业体系和国民经济体系” (叶剑英同志在建国三十周年的讲话)。在这个时期,工人阶级为了祖国的强盛付出了沉重的代价。铁人王进喜就是这个时代的工人代表。还有雷锋、陈永贵、史来贺、时传祥、王崇伦、孟泰等等数不胜数。为什么他们愿意继续付出呢?因为共产党是为人民服务的,是实行社会主义公有制的,老百姓的付出就是在建设自己的国家,是在建设人民的国家。他们付出是适得其所的!
如果我们现在的“改革”是为了私有化,是为了一部份人富起来,那么这就是一种犯罪!把工人“置换身份”了、用几百元几千元给卖断了,把农民的家园给拆了、土地给卖掉了,就算了结了?!你们就能过上安稳、舒服的生活了?
几千年的风俗:欠账是要还的。能“改革”掉吗?老百姓的巨大付出你能还得清吗?现在事故死掉一个人,用二十万、三十万打发掉,那么曾经为共和国的建立和建设所牺牲的生命,所付出的代价你用多少钱给他们卖断?六十多年过去了有关日本劳工所欠的债现在在追讨,再过六十年这个问题还是会有人继续追讨的。所以说:欠债不还是没有这种天理的!一个伟人曾经这样断言过:在中国搞私有化是没有市场的,他们的子孙后代是会起来革命的。他所说的也就是这个道理。所以我们相信:无论你用什么理论,无论你用什么样的形式、什么样的格式,制定什么样的“制度”、什么样的“法律”来掠夺人民的财产都是徒劳的,因为在中国这是一种犯罪!
在当今的中国搞私有化是一种犯罪行为!
2010.01.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