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须敌人征服,有毒食品会让我们自取灭亡
无须敌人征服,有毒食品会让我们自取灭亡
罗 宁
我在《破解猫鼠同盟是杜绝有毒食品的治本之策》一文中指出:“在现阶段的中国社会,有毒食品前赴后继、五花八门的泛滥与屡禁不绝,屡禁不止,屡打不灭,已经成为令国人痛彻肺腑、恼羞成怒、心惊胆颤而又无可奈何的社会公害与耻辱。”相信对于这一认定,不会有人表示反对。
当前,在我们的社会,一个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就在于,人人都知道有毒食品会危害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人人也都知道人命关天,人的健康比什么都重要。但是,可以危害人类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有毒食品,却能够持续的泛滥到可以成为社会公害的严重程度。当然,对于这个问题,也许会有人认为这是一个不言自明的问题,可能会不屑于或者不愿意进行讨论。
然而,在当前,在那些已知、未知、待知的各种有毒食品仍然在持续泛滥,并仍然在直接或者间接的损害、威胁人们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在人们必须消费各种食品以维持生存同时又对食品安全的信心发生动摇,并不敢确信自己所食用的食品是否是安全,也不敢确保自己一定不会是有毒食品受害者的情况下,回避或者不愿意正视有毒食品问题的持续存在与泛滥,应该就是掩耳盗铃式或者以叶障目式的自我麻痹与自我欺骗,对于有毒食品问题的遏制与解决无疑是没有任何益处的。
不言而喻,有毒食品持续泛滥所造成的普遍社会损害及其负面影响,无疑会是深刻、深远的;同时也是广泛和难以估量的。并且,惊恐不安的人们对于谁应该对有毒食品能够持续存在与泛滥负有直接的责任,也是心知肚明的。所以,那些唯利是图、人性沦丧、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谋财害命的有毒食品发明者、生产者、制造者、销售者们,无疑就是被人们所诅咒的恶不可赦者;其次,那些为了谋取非法私利,背离为人底线,丧失职业操守,懒惰而又堕落腐败,甚至敢于为虎作伥的政府监管、执法、司法机构的工作人员们,同样也在人们的斥责、辱骂声中背负着助纣为虐、背信弃义的沉重恶名。不仅如此,因为有毒食品问题久拖不决、且日益严重,人们对于相关的政治、经济、社会体制及其运行机制的质疑、不满,自然也会不断增多、增强。历来相信眼见为实,耳听为虚的中国人,从来都在认为:说得好,其实不如做得好。
人是一定要生存的,是一定要在维持生存的基础上,争取生存的更好、更持久的。这是人类的生命本质、生存本能、生存需要、生存意愿所决定的必然。并且,民以食为天。人们只要活着,就要天天、顿顿消费各种食品、以维持生存。因此,泛滥的有毒食品,正是通过被人消费食用的途径,在严重威胁、损害社会成员的生命安全、身体健康的效果,无选择的致使人们直接或者间接成为了有毒食品现实或者潜在的受害者。而正是因为此,有毒食品的泛滥问题,才在必然会引发社会恐慌的同时,强烈的激发人们的普遍愤怒与不满。然而,由于发明、生产、销售、放纵有毒食品可以带来的利益确实非常丰厚,且风险又相当的低。所以,在丰厚非法利益的强劲驱动、吸引下,敢于铤而走险、敢于冒天下之大不韪者,必然不绝如缕。由此,有毒食品持续存在与泛滥的局面不断相应扩展,有毒食品相应成为危害后果严重且深远、广泛的社会公害,自然就会继续成为不争的社会现实。
事实上,自有毒食品问题在现实社会生活中出现以来,中国社会的有识之士们就在富有远见的大声疾呼解决有毒食品的重要性与必要性。并且,政府也确实在制定和运用各种行政、法律的手段,以图解决有毒食品问题。但是,在最近的十几年以来,有毒食品问题却不仅没有得到有效的化解、遏制,反而以“星星之火,可以燎原”之势,逆道而行的快速发展到了泛滥成灾的严重程度。为此,在人们痛心疾首的同时,强烈要求并渴望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问题能够尽快得到有效解决的,自然就无可选择的成为了当前紧迫而又不安的社会民意主流。
当前,仅从互联网论坛中所发表的言论来看,为求得有毒食品泛滥成灾问题的解决,人们已经提出了诸多的思路与方法。既有人认为应该加快政治、社会、经济体制改革,以釜底抽薪;也有人主张应该加强教育引导,加强社会监管,通过增加投入和技术进步,以扬汤止沸;还有人坚持应该“治乱世,用重典”,严刑峻法“杀无赦”,以正本清源。不言而喻,人们所提出的各种见解都具有合理、合法、合情之处,都有施行的必要性与益处。但是,我以为,作为有毒食品的消费者与受害者,对于有毒食品能够持续泛滥成灾,所应当承担的责任,却被人们普遍的忽视了。而这无疑应该是一个失误。并且,这一失误,对于解决当前有毒食品泛滥成灾问题的努力,所会带来负面影响必然是不可避免的。
作为民以食为天的食品消费者,在不知情和无可奈何的情况下,不得已的成为了有毒食品的受害者,本应当得到必要的同情和抚慰。并且,如果单纯的站在有毒食品受害者的立场上来看,受害者也似乎不应该对当前有毒食品的持续泛滥成灾,承担任何直接的责任。但是,如果人们对有毒食品的持续泛滥成因仔细的加以区分,那么,就能够发现,作为有毒食品的受害者,并非都是无辜的那么简单,并且,依然是责不可恕的。
首先,很多有毒食品的受害者,他们本身就是有毒食品的发明者、生产者、制造者、销售者、纵容者,就是恶不可赦的害人者。虽然每个害人者可以输入、放入市场的有毒食品往往都是单一的品种。但是,众多的害人者所分别输入、放入市场的各种不同有毒食品,却无可选择的会共同让有毒食品在市场上泛滥成灾。所以,不论食品消费者们如何精明、小心翼翼,都只能直接或者间接的成为有毒食品的受害者。因此,害人者们在作为各种食品的消费者,在进入市场以后,自然就会同其他消费者们一样,在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市场环境当中,不可避免的也会成为有毒食品的受害者。不过,作为害人在先的受害者们,他们的害人者身份并不会因为也在受害而得以卸除。
其次,众多具有行为能力和责任能力的社会成员,虽然不曾直接参与、支持过发明、生产、制造、销售、纵容有毒食品泛滥的违法犯罪活动,但是,在发明、生产、制造、销售、纵容有毒食品危害社会的害人者损害自己、损害他人、损害社会的时候,却往往视若无睹、置若罔闻的选择了回避、沉默、忍受的消极态度,没有去依法捍卫自己、他人和社会的合法权益,也没有对丑恶的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揭露和坚决的斗争。为此,害人者们才得以有恃无恐、作恶连连、越做越强,竟至胆大包天、为所欲为的致使有毒食品在现实社会生活中泛滥成灾。与此同时,为发明、生产、制造、销售、纵容有毒食品所能够带来的暴利和低风险所吸引、所激励、所支持,自然就会有更多的社会成员闻风而至,争相效尤,终至有毒食品泛滥的蔚然壮观的形成为社会公害。所以,所有明哲保身的听任、放任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社会成员,对于有毒食品积重难返的能够形成为严重的社会公害,无疑都是有责任的,都是难辞其咎的。
此外,基于中国社会传统饮食文化、习俗的影响,只要有一点条件和可能,人们都是要讲究饮食的色、香、味、美俱全的。同时,限于相关食品及其营养知识的缺乏和不被重视,人们对更为重要的食品营养、品质及其效用的因素,则往往是忽略不计和不在意的。至于那些因为贫穷,而只能经常处在食不果腹、饥不择食困境中的人们,则自然没有更多选择的基本可能性。因此,仅就有条件进行食品选择性消费的人们而言,即使是在有毒食品已经泛滥成灾的条件下,相当多的人依然会健忘、盲目而且轻信,只是习以为常的在相对肤浅的食品消费心理、消费意识、消费习惯、消费判断、消费选择、消费行为的作用、支配下,更为看重食品材料及食物的外表光鲜、诱人好看,并常常会以此为满足、为荣耀。由此,那些唯利是图,没有内心良知约束并善于投机取巧的有毒食品的生产者、销售者们,在那些丧尽天良的学者和技术专家的支持、帮助下,在那些懒惰与堕落的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的支持、纵容下,自然就能够由此而获得有毒食品的广阔销售市场,从而以损害民众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为代价;以危害社会、国家、民族的根本利益为效果,成功的得以低风险的赚取丰厚可观的罪恶利润而不断自肥。所以,社会成员们普遍健忘、盲目而且轻信的心态,对于当前有毒食品的泛滥成灾也是有不可推卸的重要责任的。
同时,还应当清醒的认识到,在当前的中国社会,有毒食品之所以能够持续泛滥并成为人人痛恨、恐慌的社会公害,众多社会成员的公然良知泯灭、道德沦丧、信念缺失、唯利是图、以邻为壑,应该正是基本的成因之所在。那些助纣为虐、为虎作伥、突破人性底线,发明有毒食品的学者和技术专家们;那些恶不可赦、丧尽天良、投机取巧、敢于谋财害命的有毒食品生产者、销售者们;那些利用职权,只为个人或者小团体谋取私利,并且懒惰而堕落的负有监管责任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们,他们的所作所为,不仅促成了当前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严重局面,也是中国社会数十年来教育失败的真实写照。
事实上,在现实的社会生活当中,由于没有来自内心深处的信念约束;没有源自良知的人人相爱。所以,众多十分珍爱自己及家人生命与身体健康的社会成员,对于损害、危害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却能够心安理得、处之泰然、无有罪恶感。那些发明、生产、销售、放纵有毒食品泛滥成灾并由之酿成社会公害的害人者们,绝对不会食用自己所知晓的有毒食品,却会想方设法的通过骗取他人购买、食用有毒食品的途径以谋取利益;负有社会管理、监管责任的行业、部门、地方的官员们,同样不会食用自己所知晓的有毒食品,但是,为了局部的利益,为了能够赢得政绩,也会想方设法的支持、纵容、庇护可以带来实际利益的有毒食品业的发展与扩张。因此,在当今的社会,人们实际上都在直接或者间接的,平静而习以为常通过亲力而为或者无视、沉默、放任、纵容、支持、帮助的方式,从不同的方面在为有毒食品的泛滥并成为社会公害而推波助澜。否则,有毒食品是不会发展成为屡禁不绝,屡禁不止,屡打不灭的社会公害的。并且,随着有毒食品泛滥的规模与程度不断扩展,人们自然将会自食其果的直接或者间接的都成为有毒食品的受害者。当然,作为对有毒食品的泛滥成灾负有责任的受害者,人们需要得到同情,但是,人们因为导致了有毒食品的泛滥成灾而必须背负起的良知、良心、道德之债,却是不会灭失的。
所以,我们可以义愤填膺的批评、指责所有对有毒食品泛滥负有责任的人,我们也可以强烈的要求政府和司法机构,务必以破釜沉舟之决心,釜底抽薪之举措,来根本解决危害深远的有毒食品泛滥成灾问题。但是,我们每一个社会成员,对于必将持续的危害国人生命安全、损害国人身体健康,并危及子孙后代的有毒食品问题,之所以能够泛滥成灾,都无可选择的需要扪心自问,都无可选择的应当忏悔羞愧,因为我们每一个人的良心罪责都无法免除。如果不是如此,我们依然事不关己,高高挂起;依然不能依凭良心、良知和信念来自律和自我约束,那么,政府的所有努力,就将永远会是远水不救近火的杯水车薪,要解决危害深远的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社会公害,必然就会继续遥遥无期。所以,为了我们每一个人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幸福安宁的生存,并不再受到有毒食品的危害,我们每一个人都在不去害人的人类良知的引领下,都在老鼠过街的时候,不仅人人喊打,而且人人都来动手去打,那么,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社会公害的得以根本解决,自然就会是指日可待的事。
我在《破解猫鼠同盟是杜绝有毒食品的治本之策》一文中所指出:“由于当前天良丧尽的问题已经积重难返且无计可施,所以,人们只能视而不见的忽略天良问题的存在与解决的必要性。”但是,对于天良的道德价值及其对于人类善行的启迪、激励、支持、肯定作用,人们没有任何理由可以担心和怀疑。因此,只要我们每一个人都能够明白,在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社会环境里生存,没有人可以独善其身,没有人可以无忧无虑的安全生存。即使是害人者也会成为受害者。
所以,要确保自己及子孙后代能够安全、持久的生存,不再消费有毒食品,每一个人都需要从不再损害他人做起。因为,害他人就是害自己。爱他人就是爱自己。为了爱自己,首先就应当爱他人。为了不被他人所害,首先就应当不去害他人。对他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负责,就是在为自己负责。只有每一个人都能够将心比心的自律,不是因为害怕政府的惩罚、法律的制裁与舆论的谴责,而是如同爱惜自己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那样,去对待他人,并自觉自愿的不再为了谋利,而去发明、生产、销售、放纵有毒食品从而危害社会,我们的社会才能根本有效的扭转由有毒食品泛滥所构成的“人人害我,我害人人”的可怕局面。
当然,要从基本的层面上解决有毒食品泛滥的问题,绝不是轻而易举的事。但是,有毒食品正在泛滥成灾的局面及其必将继续扩展的明显趋势,已经在深刻的致使中国社会没有了别的选择,也没有了后退的余地和空间。因此,为了我们及我们的子孙后代能够安全的生存,在泛滥成灾的有毒食品已经在危及所有人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的情况下,在政府与司法部门的努力已经反复被事实证明不过是杯水车薪的情况下,中国社会除了至死地而求后生的振兴人类的良心、良知与道德的建设,以同人类的失德、自私、贪婪、愚昧进行殊死的拼搏而外,还能有别的生路吗?我以为,已经没有了。
因此,不论振兴人类良心、良知与道德的任务如何艰巨,道路如何难行,为了确保我们及其子孙后代能够安全、健康的持续生存,社会成员们都必须振作起来,知难而行的共同坚定努力,支持、鼓励、鞭策、借助政府的努力与法律的规范、制约,在唤醒、激活人人都有的人类良知、良心、善良的同时,更多、更广泛、更深入、更有效的依凭人类在良知、良心、善良支配下的自律,在人类意识的源头阶段就有效的抑制、泯灭损人利己的人类恶念,从而普遍的由不害人和助人为乐做起,全面的恢复中国社会“仁者爱人”、“积德行善”、“人无信不立“、“童叟无欺”、“货真价实”的质朴生活品行,并由此来事半功倍的抗拒、克服、战胜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社会公害,以确保社会成员都能够自信、安全、幸福的持久生存。如果不是这样,那么,在不远的将来,不需要有任何敌人来进行征服,我们自己造就的有毒食品泛滥成灾的社会公害,就已经足以让中国社会自取灭亡。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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