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告:XX市吴良资产转运公司
法定代表人:梁上君,男,××岁,公司董事长 ;
住址: XX市无定路55(无无)号;
电话: 77777177。
被告:X国银联卡公司, 法定代表 XXX 总经理;
第三人,各金融机构;
地址:不详;
电话:不详;
请求事项:
1,要求支付325张银联卡上的款项、利息及交通费;
2,要求停止发行银联卡。
事实与理由:
本人和本公司所有钳工兄弟在2009年度,深入汽车站、火车站、机场、码头、宾馆酒店、城乡居民住宅等场地,加晚班无数,冒风险巨大,只获取现金和财物少量,却获得银联卡325张,比如有次本董事长盯上一个大款模样的男子,亲自上阵,费了九牛二虎之力,获得很大很鼓的钱夹一个,可其中只有零钞若干,却有G行、N行、Z行、J行、H行等金融机构的银联卡13张之多,气得本人吐血数升。现在本公司弄来的银行卡成了堆,本人深知卡上有资金不少,本公司员工虽然拥有精于掏、夹、钳、割、撬等高级人才,但掌握计算机操作、银行取款流程及密码解密之类知识技能的人才奇缺,难以将钱兑现;况失主多已挂失报案,本公司前去取款的员工往往自投罗网,被银行保安或警察逮个正着,赔了工人又折兵,导致公司业绩直线下降,经营陷入困境,为让本公司起死回生,请求法官判令各银行将所有银联卡款项全额支付给本公司,并负责利息和交通费用。
随着各银行向洋人洋行学习力度的加大,银联卡发行的种类和数量将大幅增加,本公司不仅提高效益无异于上蜀道,而且生存的空间也将更加狭小,将濒临破产境地。特请求法官大人本着以人为本的原则,责令银联卡公司及各金融机构停止发行各种银联卡,让所有交易均使用现金支付,使城乡居民腰包装满现金,以便本公司员工能抓住商机,开拓业务。
此致
××市人民法院
起诉人:XX市无良资产转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梁上君
2008年7月15日
附:各种银联卡325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