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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障,愚蠢的台阶

火烧 2009-06-16 00:00:00 网友杂谈 1035
文章围绕邓玉娇案展开,质疑司法判决的公正性,指出其心智障碍认定可能为缓刑铺路,强调正当防卫的法律依据,呼吁关注司法透明与社会正义。

智障,愚蠢的台阶

   

   

据说此前给邓玉娇做了精神鉴定。又据说鉴定结论是:邓玉娇具有心智障碍,但具有部分刑事责任能力。按此结论,和警方此前的“邓玉娇防卫过当”之结论,邓玉姣被释放是早晚之事。智障,这个台阶是为了给邓玉娇判缓刑做铺垫。那么,按此逻辑发展,一审判决的结果应该是什么呢?应该是邓玉娇被判“故意伤害罪”成立。但鉴于其有自首情节,且有心智障碍,只能负担部分刑事责任能力……。这样,巴东地方司法当局枉法就成了实事。由此,将会掀起悍然大波。将严重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甚至危及执政地位。  

   

什么样的人都可以智障,邓玉娇不能智障。如果邓玉娇智障了,其后面的意思是什么呢?是邓玉娇的智障,才造成了故意伤害行为,如果邓玉娇没有智障,则对邓贵大们的特殊服务就会顺从,就没有邓贵大“扇击”和“拦住”、两次“推坐”的行为,就没有邓玉姣的反抗和防卫过程。

   

推而论之,说大点,古巴、委内瑞拉、伊朗、朝鲜不顺从美国,敢于反对霸权主义,是“智障”;说小点,俺不接受俺之领导不正确的批评,是“智障”。按此逻辑,这世界还有什么天理公道,还有什么真理正义。一切唯强权是从,这就是所谓和谐社会?  

   

邓玉姣案实际上一清二楚,既然已认定“梦幻城”是性服务场所,那么,邓贵大们到“梦幻城”主观动机就是去找异性,一旦女方拒绝,邓贵大们若还强行要求,就是性侵害,就是强奸。而且,警方还认定邓贵大有朝邓玉娇头部“扇击”和“拦住”、两次“推坐”的暴力行为。并认定邓贵大和黄德智的行为是违法的。(邓贵大已经死亡,按照法律规定,对死者是不追求刑事责任的。黄德智已被开除党籍和撤职,并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而被治安拘留。)如此,邓玉姣案,只能按照我国刑法第20条第3款的规定,即“对正在进行行凶、杀人、抢劫、强奸、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采取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 来判定。邓玉姣正当防卫是不容质疑的。  

   

当然,我们也应看到,象巴东雄风“梦幻城”这样的场所,全国不在少数,在此场所就业的人数也不在少数。若邓玉姣正当防卫成立,则给了在这些场所就业的女子正当防卫权。除非下决心把全国的“梦幻城”都关了。否则,正当防卫事件将层出不穷。于是,智障的巴东地方司法当局愚蠢地选择了邓玉姣有智障。

   

高贵者最愚蠢。世界上没有两全其美之事,在这件事上,社会主义只能保护邓玉姣,而无法顾及特色。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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