窃国者荣与灭鼠者诛
窃国者荣与灭鼠者诛
纵观历史,人们就会发现,每逢权奸当道、民不聊生的朝代,就必然会流行这样一句古话:“窃钩者诛,窃国者侯。”
感于时世,近查这句话的出处,却在《庄子·胠箧》里找到,其全句为:“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我是学工的,所以文学水平极其有限,倘若按我的水平理解,则这句话的意思似乎应为:偷了个破铁钩子的人被王法砍掉了脑袋,而窃去了国家重权的人不仅被当成了王侯,并且还被当作了仁和义的代表。
自打这个世界进入上个世纪的中期以后,居住在这个地球上的人,大约都具备了这样三个常识:①共产党是要带领工农劳苦大众去实现公有制、从而去消灭剥削与压迫的。②社会主义是要实行生产资料的公有制,实行消灭剥削与压迫,实行各尽所能、按劳分配的原则,从而实行工农当家作主的。③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制度是要保障国家的一切权力归以工农为主体的人民群众所有,整个国家机器是必须完全彻底地为人民服务的。
世人皆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前三十年里,是将上述三个常识当作了公理的。那时候,举国上下,未见对此有非议者,因为人们明白,倘若违背了公理,即便是法律疏漏,也会被公众的唾沫淹死的。
这里我想特别强调的是:公众舆论大于天的现象,纵观人类历史,唯有在人民领袖毛泽东所发动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中才成为事实。试想,在“公众舆论大于天” 的情况下,还会有“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 的怪事发生么?
然而,自打张志新被“烈士” 这个特大阴谋案件震惊全国之后(详情请见苏铁山同志的《在历史大背景下的张志新案》一文),自打“毛泽东晚年犯了严重错误” 这把魔剑祭出之后,自打全力号召“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的争论 之后,自打毫无定语的三番五次“解放思想” 之后,在“共产党”和“社会主义” 招牌犹存的情况下,在宪法与党章的基本内容修正不大的情况下,在没有任何中央正式文件的情况下,仅仅凭借似乎坊间流言的又近于泼皮无赖式的“不管黑猫白猫、“不问姓公姓私”、“ 不问姓社姓资”、“ 笫一桶金原罪不究”、“ 摸着石头过河” 、“一把手说了算” 、“ 不争论” 等霾语,不仅将世人皆知的常识化为乌有,并且还将宪法和党章视同废纸,从而以致世界敬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变成了今日的私魔纵横、资本入党、剥削与压迫泛滥、权钱勾结、前腐后继、两极分化、官匪勾结、群体事件不断……
试问,将好端端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变成如今这付模样的人,他们有没有窃国之嫌呢?倘若上述事实还能算作是他们的窃国罪责而不是对马克思主义的理论创新的话,那么,这些人如今究竟是贵为王侯呢?还是败若贼寇呢?他们的上述言论如今是否仍然被当成了仁义的代表?
再请问,按照世人皆知的常识来说,对于这些具有严重窃国罪孽者的上述近于泼皮无赖式的种种话语和其种种罪责,是否应该像过街老鼠那样可以人人喊打呢?倘若不仅不允许对这些过街老鼠人人喊打,并且还要人们与其和谐,甚至反而向灭鼠者问罪,这种情况倘若发生,那又说明了什么问题呢?
秦川牛
2010.4.17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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