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老六”说了些什么“真话”?
“白老六”说了些什么“真话”?
“白老六”关于肃宁事件的节目播出以后,遭到很多包括警察在内的网友的批评,也得到某些人的喝彩。
本来,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对同样一个问题,见仁见智,甚至出现不同意见的激烈碰撞,非常正常,而且成为了这些年来中国网络的常态。问题在于,应该为那些不卷入争论的中间派和旁观者提供一个准确观察,客观评价的角度,以让大多数人得出正确结论,然后最大限度达成社会共识。
事件发生以后,“挺白派”的观点主要集中在如下几点:
说称“死亡”不称“牺牲”就发飙,警察娇气、牛气。
称“老汉”是中性词,没有经过审判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
称警察最好是没人干或者消极应付。吓唬谁呢?不惯着就消极应付?有本事罢工去。
对于第一点,根本不算个问题,是“挺白派”故意避重就轻,纠缠不休是为了转移视线,掩盖“白老六”的错误,也为了进一步贬低警察。
对于第二点,才是分歧的焦点。
那些在这方面为“白老六”狡辩的人几乎都犯了同样的低级错误,在没有上网弄清楚“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之间的区别之前就自以为是地认定“犯罪嫌疑人”就是“罪犯”,在这一点上,除了那些希望浑水摸鱼的法律界公知以外,恐怕有点正义感的了解点法律常识的人都会为他们感到羞愧。
什么叫犯罪嫌疑人?
犯罪嫌疑人(suspect crime suspect),又称嫌疑犯、嫌犯、疑犯,是指对因涉嫌犯罪而受到刑事追诉的人,在检察机关正式向法院对其提起公诉以前的称谓。犯罪嫌疑人和罪犯不同,依无罪推定的原则,除非经审判证明有罪确定,不然犯罪嫌疑人是无罪的。
刑事案件审理过程中,在侦查和审查起诉阶段对涉嫌犯罪的当事人的法律上的称谓,侦查阶段一般办案机关为公安机关,有些类型案件如贪污受贿案件等为检察机关,审查起诉阶段办案机关为检察机关。
犯罪嫌疑人只是涉嫌犯罪,是否罪犯才由政法机关调查后确定,被称为犯罪嫌疑人的人最后不一定是罪犯,以审判结果为准,也许会无罪释放。但是无论那老头有什么理由,在他非法剥夺他人生命(即使属于防卫过当,即使他有天大的冤屈,即使他精神病正好发作)的同时,他就已经属于犯罪嫌疑人了。
那些人明显把犯罪嫌疑人的概念与罪犯的概念混淆了。
因此,“犯罪嫌疑人”才是真正的中性词。
而不会不明白犯罪嫌疑人与罪犯的区别的“白老六”在新闻报道和评论中没有使用“犯罪嫌疑人”的中性词,却偏偏使用带有偏向性的“是什么原因让这个五十多岁的老汉端起了枪”的说法,恰恰违反了新闻报道的客观性和中立性原则。
耐人寻味和发人深思的是,那些平时把“法治”的口号喊得天响的所谓“法律专家”居然没有一个人出来纠正这种误解,为什么呢?个中缘由恐怕连小学生也明白。
第三点才是某些人“挺白”所要追求的终极目标。
十八届四中全会断了一小撮人通过挂羊头卖狗肉走邪路的念头以后,他们改变策略,直接把矛头对准了国家机器,策略就是拱卒式的,抓住一个个具体的案例,以偏概全,攻其一点不及其余。企图让国家机器瘫痪,为他们鼓动“颜革”扫清某些人的心理障碍。
近年来,国内外敌对势力高喊什么“军队国家化”,在“改旗易帜”的图谋受到挫折以后,一方面利用民族矛盾和社会矛盾煽风点火,一方面利用军队、警察和城管队伍中的确存在的一些问题包括比较严重的问题,首先朝国家强力机器开刀。
对军队,他们围攻爱国军人,以偏概全丑化人民解放军,散布“对手强大论”、“恐战论”和所谓“不愿参战论”以及种种动摇军心的奇谈怪论。
对城管,他们利用城管工作中的确存在的问题以及个别城管人员的不当甚至是非常不当行为,把个别说成是全部,把局部说成是整体,煽动民众与城管人员的对立。
对警察,今年以来,矛头重点对准警察,抓住周秀云案件中民众对周秀云的比较同情心理和对王不当行为的反感,推而广之,由公知中的法痞和讼棍牵头,通过对具体的警察人员的舆论围攻,从两方面对警察队伍发难。一方面把被警察果断执法的对象都说成是或者暗示成情有可原的,值得同情的,把警察都丑化成所谓的“打手”;另一方面,又将警察由于没有及时使用武器而造成本身人员以及民众伤亡说成是警察无能。前者体现在庆安事件,后者体现在肃宁事件。警察面对暴力抗法开枪他们骂警察,律师在毫无关联的另外一个地方办案被打也骂警察,警察在出警的过程中受到犯罪嫌疑人的袭击牺牲,甚至连自己的爱人也自杀,一个警察家庭顷刻毁灭还是骂警察。
当然,不可否认他们的吹毛求疵在客观上对这些强力部门消除自身问题有一定的积极意义。但是对一小撮人的别有用心不能不揭露,对他们这样做造成的消极影响不能不同时指出。
是警察没有缺点吗?是警察不能批评吗?都不是!
警察中一样有败类:
比如喝酒以后随意开枪杀死小吃店老板夫妇的恶警;
无端端摔死小女孩的疯警;
说戴套不算强奸的雷警;
还有两个眼巴巴看着人质被当面杀死的庸警
……
当然还有。
但是用这些老鼠屎就能够抹杀大多数警察为社会治安作出的贡献么?据有关资料,从1949年10月1日到2013年,全国公安系统共有8000多名警察牺牲,10多万名民警因公负伤。这么多警察为国家和人民流的血和付出的生命能够因为一些害群之马而一笔抹杀吗?
然而,有人不但要抹杀,而且要让警察因此与民众对立,与政府离心离德,“最好是没人干或者消极应付。吓唬谁呢?不惯着就消极应付?有本事罢工去。 ”就是一小撮人百般抹黑警察,否定所有警察,并且力挺“白老六”的不当言论的根本原因。民众中和警察中的理性人士都不应该中一小撮人的这种一石多鸟的反间计。
而被一小撮人奉若神明的普世价值“示范国家”美国的警察是怎么样的呢?根据美国各执法部门呈报给联邦调查局(FBI)的数据,在截至2012年的七年裡,地方警察每年至少因“正当防卫或阻止暴力”打死400人。其中白人警员杀死非裔的频率几乎为每周两次,每年平均96宗。很多网友都惊呼,相对于美国而言,中国的警察太仁慈了。
当然我们不与美国警察比谁杀人多,但是如果像中国警察目前的状况某些人都能够一概否定的话,那么他们怎么评价美国警察呢?
还有,某些人力竭声嘶地大喊,认为白是央视的能够讲真话的人。
什么叫“真话”?
真话由低到高有三个层次:
第一层次,心里想说的话。
第二层次,符合事实真相的话。
第三层次,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的真理性的话。
第一层次和第二、第三层次从逻辑上说,其外延有交叉关系,也就是说,那些某些人心里想说的话,既有可能符合事实真相,也有可能不符合;既有可能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也有可能不但不揭示事物本质和规律,反而违背事物本质和规律。
那么,“白老六”说的话揭示了事物的什么本质和规律呢?揭示了那几位警察和村民该死该伤?又符合什么事实真相呢?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以后仍然不能称为犯罪嫌疑人的真相?
排除了后面两点,剩下的就是第一点,即“白老六”想说的话或者“白老六”想代表有些人说的话——这就是某些人心目中的“真话”。
某些人这种“真话”的高帽子与他们前些时间給老毕戴的“有良知”的高帽子一样,只能起到反面教员的作用。
有些事情本来人们挺迷茫的,但是由于某些人的粉墨登场,联系到他们平时的所作所为及其对社会的危害性,人们对事物的本质的认识就拨开迷雾,越来越清晰了。
谢谢好教员“白老六”,也谢谢他的“真话”。这些年来民众的判断能力越来越高,反面教员功不可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