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收费与电视收视率:都是钱钱惹的祸?
这段时间,重庆有两件事比较受关注。一是李庄案因遗漏罪再次被起诉;二是重庆卫视改版,收视率大幅下降。两件事看似风马牛不相及,却涉及一个共同的话题,社会公共服务的产业化!
毫无疑问,中国的律师业和电视行,正是因为产业化,才取得了如此巨大的成就。如今,中国活跃着20万专业律师队伍,在每年创造数亿财富的同时,更为中国法治进步做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正是他们,多少冤家错案得以昭雪;正是他们,公、检、法之外有了另一支牵引司法公正的重要力量;正是他们,许多有钱、无钱的人多了条寻求法律公正的路径!
同样,中国电视产业在“收视率”的指挥棒下,央视的广告年年“丰收”,年初的标王年年攀高;正是产业化,涌现出了湖南卫视、江苏卫视等可与央视抗衡的地方卫视;正是产业化,在为广大观众奉献丰富多产精神食粮的同时,还为全社会创造了不小的GDP!
今年3月来,重庆卫视成了国内第一个“吃螃蟹”的,停止了一切商业广告,每年由政府拨款1.5亿,以打造一个纯公益的地方卫视频道。一石激起千层浪,一时“鲜花”与“板砖”齐飞,“口水”与“掌声”共鸣。近日,北京日报发布全国卫视收视率排行,重庆卫视不幸掉到34位!一时引来无数“围观”,批评重庆“过左”的大有人在。
其实,作为新闻报道的媒体,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在新闻客观和广告客户间很难独善其身,所以“软文广告”才屡禁不止。一些媒体更是以新闻曝光为要挟,大肆讹诈广告、赞助!媒体沦为了赚钱机器!收视率被骂为“万恶之源”!
重庆卫视停播商业广告,也算是媒体业自我救赎的一种积极尝试!但在“收视率”的紧逼下,在无数“热心人”的“口水”下,能坚持多久,是个未知数!
同样,作为收费的律师制度,不能说它不对!但在市场经济下,商业利益日益左右律师们的行为和价值取向!不管律师们形象多么伟大、品格多么崇高,吃饭总是第一位的,更何况作为社会精英还需生活得更体面些!因此,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就必须按市场规律办事!每一场代理官司就是一件产品!从生产到销售,除了要有高质量的庭内表现外,还需要庭外的包装、宣传、推广、营销,甚至可能还需与竞争对手打价格战、打心理战、打品牌战!商场如战场嘛!
所以,每一件重大案件、每一个易引发争议辩护,律师们都不会放过表现的机会!一方面,这是司法的重要实践战场,另一方面这也是提升自已和所在律师事务所的重要商机!
周立太说,“中国法律界、特别是律师界的许多知名人士中的许多人是混求社会。他们的方针就是‘凡是政府认为是对的,我们就认为是错的。’”他们甚至把这种律师比喻成“苍蝇”,“哪个地方发生了一件社会敏感事件,他们就会立即赶到,不遗余力甚至是倒贴本钱要帮所谓弱势一方当代理人,然后回去联络他们的圈内人士,共同利用网络传媒主导话语权,迅速掀起一波被他们称为的‘进步运动’。”
这种说法未免有些偏颇!但作为律师的周立太敢如此报料内部“潜规则”,想必此种现象也定然存在!
我无意讨论,中国律师制度和中国律师的收费制度。这方面,我没有发言权!中国律师制度是中国法治体系的重要一环!这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事!
但这一问题所固有的弊端,也不是我一人所感、所见!就像电视的收视率、媒体创收一样,总是在利与弊之间摇摆和彷徨。
再说回来,重庆这段时间如此受舆论关注,两件事好象都与“产业化”问题有关!李庄案,让与律师们找到了践行司法的战场,也找到了展示、营销的机会!尽管他们大都怀有为中国法治进步的崇高境界,但能就此有笔可观的短期收益并提升个人、单位品牌,至少也算一个投入产出比不错的副产品,有的甚至还是把之当作了一次产品升级换代的大“业务”!大家都怀揣各种目的在消费“李庄”。如果没有经济动力,想必没有这么热闹,一些本身都很忙的“角”很可能忙其它大“业务”去了!
其实,产业化没什么不好!但客观说,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面对利益,不论是电视台面对广告,还是律师面对代理费,要想做到“心境如水”很难、很难!不论他们如何号标榜自己是“党的喉舌”,还是“为了中国的法治事业”!
其实,有胆量试试纯公益,也未尝不可能!重庆卫视走出了第一步,传言央视一频道也有可能会有动作。能与市场化清的界线,也许可做到更超脱些,至少可少些授人以柄!就像律师们一样,如果没有经济瓜葛,也许会少受许多猜疑!但是,真那样了,律师的收入和事务所的影响力,是不是会像重庆卫视的收视率一下,一滑千丈!从而被哧之为“没有能力和水平”呢?!
重庆卫视改版在“利人不利己”,至少也是“不利已也不害人”的情况下,还招致舆论的讨伐!律师们在推动法制进步、为人昭冤洗雪的情况下,也难免受到不小诟病!所以说,很多事,“想说爱你不容易”!其实,收费(打广告),或不收费(不打广告),都只是一种存在方式!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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