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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你一招--如何对付撬窗入室的人?

火烧 2010-04-1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讲述如何应对撬窗入室的小偷,建议在紧急情况下果断采取行动,将小偷推出窗外,以保护自身和家人的安全。强调防范意识和紧急处理的重要性。

教你一招----如何对付撬窗入室的人?  

   

   

宋公明  

   

   

看到强国论坛上一个很奇怪的问题:如果发现有小偷要撬窗入室,你会把他推下楼吗?  

   

   

怎么回答这个问呢?如果企图撬窗入室的那位人士,果真只是小偷,而且一个很讲职业道德的小偷,只偷东西,不杀人,也不劫色,那么是不能把他推下楼去的。小偷虽然可恨,但是罪不致死,将他推下去跌死,确实于心不忍,而且有故意杀人之嫌。  

   

   

问题是,撬窗的人脑门上又不会写上小偷二字,谁能保证他就一定是小偷,而且是保证不会杀人不会强奸的小偷呢?那么是不是可以先在窗口和他协商一下:这位好汉,我放你进来,你不要伤害我的家人,好不好?有没有这个可能性呢?即使他答应你了,你放他进来之后,他就不能变挂吗?到那时后悔岂不晚矣?  

   

   

按照生活的常理,当危险发生时,一定要作最坏的打算,争取最好的结果。所以当发现有人撬窗入室时,一定要从最坏的可能出发,而不能主观上一厢情愿地从最好的愿望出发。现实往往是你越希望他是一个好小偷,他越可能是杀人犯。既然撬窗者有可能是杀人犯,哪怕只有万分之一的可能性,那也要百分之百的防备。这就叫以防万一。美军在伊拉克,只要看到可疑对象就立刻开火,先打死再说。英国的那个警察,在伦敦地铁看到一个可疑份子,也是先击毙了再说。这也是以防万一。所以,看到有人欲撬窗而入时,完全可以将其视为疑似杀人犯,应当毫不犹豫地将其推出去,这大约也是符合国际潮流和符合和国际接轨精神吧?  

   

   

然而有的法学专家说了,你不能把疑似小偷推出去,任何人都无权剥夺他人的生命,明知推出会致他人跌死,你就是故意杀人。  

   

   

列位看官,听在下一句奉劝,千万不要听这类专家的胡说八道。即使是故意杀人,也要毫不犹豫地将其推出去,因为如果放进来一个杀人犯,那么不仅你自己和你的家人全都要遭殃,而且很可能还会殃及这幢楼里的其他人,所以两害相较取其轻,宁愿冒吃官司的风险,也不能拿全家和更多人的性命冒险。  

   

   

那么如果推下去的果真是小偷,那么他死得且不是很冤?非也。如果这位小偷先生敢于爬上高楼撬窗入室,那么必定身手不凡,是通常所说的飞贼,对社会的危害性也极大。而他自己也肯定知道自己所面临的风险,有失足和被人推下的极大可能性。既然他甘冒如此巨大的风险,那么就说明他已经到了穷凶极恶的地步了,如果在撬窗过程中有人阻止他,那他必然会毫不客气地作殊死一搏。既然他已经将自己逼上了绝境,作困兽之斗,那么窗里窗外就是一场生死搏斗,如果他被推出跌下来摔死,也就是咎由自取,又何冤之有?其实如果是在半夜看见有人撬窗而入,有几个人能保持冷静不慌不忙和他好好协商的?多半是大叫声跃起拚命一推吧?这不是从之常情吗?  

   

   

有人说了,话虽如此,但是法律不跟讲这个道理,到了法院,就是要追究你的责任怎么办?  

   

   

列位看官,对于不讲理的法律,自然就有不讲理的办法。如果硬要追究推跌的责任,那么第一,你可以死不承认是你推的。如果他已经跌死了,死无对证,谁知道他是从几楼跌下来的?一问三不知,警察也不会为了一个飞贼故意为难你。如果他没死,那也是一对一,他的说话怎么能相信呢?第二,如果有证据证明是从你的窗口跌下去的,那你就一口咬定是他自己失足跌下去的。你不是想推他,而是想救他,他自己一失足成千古恨,怪谁呢?同样,或是死无对证,或是一对一,你怕什么?没有证据或证据不足,只好疑罪从无,法院也拿你没办法。这不是咱们要做刁民,对付不讲理的法律,只好用不讲理的办法。例如高空抛物,找不到是谁抛的,就要让全楼的住户承担责任。那么全楼的住户也可以不承认抛物是从这幢楼里抛出的。你既然不知道是谁抛的,又怎么知道一定是从这幢楼里抛出的呢?你没有证据证明,也只好干瞪眼吧?  

   

   

那么会不会误伤到从事公务的人员呢?这用不着担心,从事公务的人一定会事先打招呼的,而且一定会有保险带。所以在下希望大家能达成一个共识,就是凡是撬窗入室跌下来的,一律以自己失足论处,与他人无关。凡是高空抛物,如果竟然连抛物人都找不到,那么就一律不承认是从本幢楼里抛出的,让那些脑残的精英们折腾去吧。  

   

   

2010-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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