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山岛土地拍卖诈骗案受害人竟然无处可伸冤!
东山岛土地拍卖诈骗案受害人竟然无处可伸冤!
(详细案情请百度搜索“东山县陈水金”)
东山县水产购销第三经理部(简称“三经部”)倒闭前的1987年开始将3.3亩土地使用权抵押在四大银行,1992年将企业承包给职工林镇生,林于93年--95年用《协议书》将3.3亩中的三块地分别卖给朱文忠、林茂顺两个人。
“三经部”1996年由东山县法院宣布倒闭,拍卖抵债,并组织清算组进入清算程序,清算组1996年9月5日向东山县国土局发函 --“三经部”3.3亩土地使用权要求确权进入拍卖程序。
东山县国土局收到函件却开始为“朱文忠宗地” 办理土地证,此时3.3亩土地使用权还冻结在四大银行。
1996年漳州市、东山县两个律师事务所在土地缩水的情形下发出“三经部”实际土地使用权为3.3亩的《公证书》。
1997年1月2日《东山县政府会议纪要》授权:该企业西埔加工厂土地转让时,“由土地局办理转让变更手续” “具体请县法院监督执行”;
甘锡忠撕毁了第一份《买卖合同书》,授意清算组于1999年元月11日发函给国土局让办理陈水金的土地证,将具结书中的3.3亩改为2.8亩、四至将围墙改为“西与朱文忠宗地合墙”。 甘锡忠签:“情况属实,请给予办理土地使用权登记手续”, 盖法院公章。非法来源的朱文忠宗地被甘锡忠签“情况属实”1998年届时就侵吞掉陈水金产权额近20多万元人民币,现值近200万元。
国土局副局长梅鹤庭,股长陈福秋亲自填表办证:
A、朱文忠宗地办的证:住宅70年、划拨永久,日期填清算拍卖公告发布前的
B、“三经部””宗地确权办的证:商服、划拨,
C、陈水金宗地
市中心的商服改工业、出让改划拨,改就改了吧,可东山县国土局几次下文要收回重新招拍挂,因为市中心不准建工业!
由于缩水拍卖公告的诈骗行为、撕毁合同、暗箱操作、土地被剽窃、用途性质被篡改,违法证据件件确凿,陈水金不得不走上了10多年的维权上访路,事业倒闭,精神备受折磨。可请来的律师、315记者被赶走,电话被监控,网络被封锁,被国土局官员辱骂与殴打。滑稽的是,罪恶累累的强盗行为在中国竟然无处可伸冤:
法院院长蒲继山多次接信不立案还恶语相向并从二楼将陈水金轰下来;检察长曾有才多次接信不立案还在信访局当庭质疑陈水金手中资料是自造的,并恶语侮辱陈水金;东山县检察院10多年不予立案的理由是:“不够立案条件”,最高检下转的陈水金控告信、举报信东山县检察院均有人假冒陈水金签名“已经解决”!更有官员暗示:“拿地者的表舅在漳州市当大官……”“这些当官的后台很硬,只当赌博赌输算了,否则会被他们玩死!”漳州市中级法院、漳州市检察院多年接信不予回复不予立案, 2015年5月25日漳州市中级法院反腐巡视组组长陈远达一语惊人:“你要求立案的问题就象与开发商签订合同120平方,交货时少个几平方10来平方也是正常的!”他们执掌法制权力机构,公开坦护违法者,公然剥夺公民的维权立案申诉权利!反腐更比腐败黑,这与土匪、強盗有什么两样?
10多年来写给中央各部门、省长信箱等等等的很多很多投诉信、控告信、举报信石沉大海;信访部门说:“你这个属‘涉法涉诉,不是我们管的。”法院、检察院说:“你这个不够立案条件。”中央福建省第九巡视组当面客气地说:“我们是只管打老虎的……。”
土地私卖、抵押物在银行无中生有为非法《协议书》办证,陈水金无权干涉,但为什么要发布缩水的诈骗性拍卖公告呢?清算组拿的资料可以不算数?签完的《合同书》可以被撕毁?宗地图、用途、性质可以随意被篡改?维权可以被辱骂殴打?东山县法院在监督执行什么?!
失地无法收回,使用权无法行使,40多岁买地,60多岁无法使用。他们至今还在公开破坏干扰陈水金行使土地使用权,有官员直面陈水金下赌注:“若能让你的地建起来,我的小鸟砍给你看!”
他们表面上看起来是拿权力在迫害老百姓,其实是在玩弄、亵渎、强奸法律,在向中国所有法律挑战!中国的法制机构都可以被贪官们利用来包庇罪犯,老百姓将赖何生存?!
受害人:陈水金350626195305090510、138069083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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