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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判矛头对准了被打者?关于某报文章《文登约架:法律不会“看人下菜碟”》之问

火烧 2015-07-27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质疑某报《文登约架:法律不会‘看人下菜碟’》是否偏袒打人者,批判其对被打者过度指责,强调法律不应因身份区别对待,同时探讨爱国言论与暴力冲突之间的关系。

  某报27号有了篇文章,名叫《文登约架:法律不会“看人下菜碟”》(http://epaper.bjnews.com.cn/html/2015-07/27/content_590002.htm?div=-1)。

  “法律不会‘看人下菜碟’”,这句话说得好理直气壮啊,那么笔者斗胆一问:所以人民法庭受理维护狼牙山五壮士的爱国者被人起诉的诉状是理所当然的了?所以中国人骂“日本鬼子”是涉嫌侮辱了?所以“纳兔吧”(注意不是那兔吧)的吧员骂中国人是“支那猪”是正当防卫了?

  细读之下,这篇文章打着法律的名义,字里行间却把矛头对准了被打者,对被打者竭尽批判之能,而对打人者却几无追究;把焦点集中于被打者的“言语不当”之上,而对打人者的打人致伤行为却鲜有提及。这难道就是他们的“法律精神”么?

  这篇文章的第一段中说“不要把自己的骂战、违法的约架斗殴行为,冠以任何高大上的名头,这是对文明的羞辱。”这句话有两个意思,分别是“不要把自己的骂战,冠以任何高大上的名头,这是对文明的羞辱。”和“不要把自己的违法的约架斗殴行为,冠以任何高大上的名头,这是对文明的羞辱。”对于第一个意思,请问,难道只有爱国者骂人了吗?这篇文章在没弄清楚谁先骂人的情况下,便只一味的指责爱国者,这算不算偏袒?当爱国者被某些人谩骂的时候,难道就该忍受不还嘴吗?难道那样才是文明吗?难道爱国者只有逆来顺受才算文明吗?诸葛亮骂王朗是对文明的羞辱吗?鲁迅骂“资本家的乏走狗”是对文明的羞辱吗?人民群众骂汉奸洋奴日本鬼子,是对文明的羞辱吗?对于第二个意思,请问,千里迢迢跑到对方学校之外以七八人之众对一人进行出其不意的殴打(详见“山东青年疑因爱国言论被多人打伤 警方已立案”http://www.chinanews.com/sh/2015/07-22/7421779.shtml),这是约架吗?而且,已有当事人实名澄清并非约架(详见“爱国青年被群殴事件最新消息:“二号目标”实名澄清 并非约架”http://www.guancha.cn/society/2015_07_24_327989_2.shtml)。

  这篇文章的第三段中说“但事发之初,却有人将之拔高到“爱国青年因为爱国言论被阴暗势力殴打”,这违背了事实,违背了法治,同样也使“爱国”两字蒙尘。”这些话扣的帽子好大,但让我们斟酌一下,这些帽子扣得有没有道理?首先,被打者是不是爱国青年?我说是;然后,被打者是不是因为发表爱国言论被攻击?我说是;再然后,因为不满爱国者的爱国言论而对其攻击,这算不算阴暗势力?我说算;最后,被打者是不是被打伤了?我说是。那么请问,“爱国青年因为爱国言论被阴暗势力殴打”这句话哪里说错了?请问,这句话它违背了什么事实?它违背了什么法治?它又怎么就使“爱国”两字蒙尘了?

  这篇文章中的倒数第二段说“有人不顾案件事实,企图将这起普通案件政治化、敏感化,这是对当地警方依法办案的干涉。”呵呵,我就呵呵了,文登7.22事件的来龙去脉中有没有关联到对党和国家的攻击?有没有关联到媚日挺日?如果这无关政治,那么什么才算有关政治?面对事实,要埋起头来做鸵鸟吗?或者,要故意曲解事实?

  无论再怎么说,文登7.22事件的本质就是,爱国者因为发表爱国言论被打了。难道不是吗?而有的人不但刻意回避这个本质,还意图把舆论指责的矛头引到被打者的身上,可笑的是还打着法律的旗号,请问这使什么蒙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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