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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幕重重的郑州第六棉纺厂改制事件

火烧 2011-04-02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郑州第六棉纺厂改制过程中,存在严重违规操作,职工安置方案暗箱操作,补偿缩水,维权无门,引发广泛关注。
 
     郑州市第六棉纺厂1999年11月8日政策性破产,甩掉外债3.9亿元,其中银行贷款3.1亿元,被银行列入黑名单,十年不给贷款,企业一直靠自有资金运转。职工工资十年不涨,始终停留在郑州市最低工资标准线上。企业的300亩地,2000年9月29日公开拍卖时,从4.3亿元叫价起降至3.4亿元时,因无人举拍撤拍。随着房地产业的兴起,至2008年,周边土地已拍出每亩500万元,企业土地大幅增值,已达15亿元。2009年底,企业传出改制风声,为使职工安置方案强行通过,企业干部采取各种手段,挑选那些不了解情况的、能按领导意思行事的人为代表,工人们说:这是“懂事”的留下,“不懂事”的靠边。168名代表,干部66人,占代表总数的39.28%,严重违反国企职工代表条例中干部占代表数20%的比例原则。代表产生后,主管领导一个个谈话,当发现这样也无法保证大会一次性通过方案后,面对全厂职工的一致反对,无视国家企业改制安置方案必须提前7天公示的规定,采取突然袭击。于2009年12月2日全厂停车,只让代表进厂,将168名代表分成9个代表团(组),分别召开会议。先将方案宣读一遍,然后将办公室的电话线全部拔掉,代表们在外屋等候,厂长、主任在里屋,一个一个叫代表进去投票。整个过程全部暗箱操作,充满威胁、恐吓,手段之卑鄙,方法之无耻,可以说在国企改制中绝无仅有,空前绝后。
    
 
     一个自称代表多数职工利益,符合国家、省、市政策法规的安置方案有必要这样做么?这些方案的执行,使职工应获得的经济补偿金减少了一半,医保没有了,住房公积金补偿没有了,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和企业工龄30年(含30年)的职工没有依法进入内养而被迫失业,进入失业中心。事情发生后,面对全厂2000名职工的上访,市工作组在政策解答中避重就轻,答非所问,对工人们要求在会议记录上签字的要求没有一个人签字,以证明解答符合国家的规定。
  
 
       针对职工们的强烈要求,各级主管部门都有自己的说法。市信访办说:“我们归市政府管,管不了你们的事。”省信访办说:“有意见可以逐级反映,按信访条例,在答复期内,任何人不能干涉企业改制工作。”在漫长的等待中,企业被拆除了,再次去省信访时答复说:“你们去找法院吧,我们信访部门就是一个群众组织,解决不了你们的问题。国家文件上写的东西,你们别太当真了。”举报到郑州市劳动监察部门,答复说:“国企改制的事不归我们管。”举报到郑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答复说:“不知道。”询问河南省纪委:如果市里违法,向谁投诉时,答复说“不知道”。面对此案,郑州律师摇着头说:“你们的案子,我们不敢接,要接你们的案子,除非我们律师事务所不想干了?”
 
         为解决好企业改制中国家、企业、个人三者之间的利益关系,党和国家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法规。既是对改制企业职工利益的保护,也是对政府行为的规范。改革不能以牺牲职工的利益为代价,是党和国家的一贯主张。此案的正确审理,将为后续的改制企业提供一个好的榜样:那就是当改制企业侵害职工利益的时候,法律不仅会为改制的顺利进行保驾护航,也会为维护改制企业职工利益敞开一扇大门,撑起一片蓝天。相反,则对全社会传递着一个危险的信号:当改制企业违法侵害职工利益时,政府不管,法院不审,职工们只有集体上访或像郑州市第五棉纺厂那样去堵铁路,或像通钢集团那样,以血为代价,以违法对违法,越走越远。
温家宝总理说:公平、公正比太阳还要有光辉,没有公平、公正,哪儿来的和谐?处于对党和国家的信任,对法律的信任。350名职工代表将坚定不移地将维权进行到底.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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