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昧无知”是一“耻”吗?(旧文)
“愚昧无知”是一“耻”吗?
“八荣八耻”中,有一“耻”是,“以愚昧无知为耻”。
据《辞海》,愚昧,即无知之意。作为成语,“愚昧无知”是说人愚笨,没有知识。
那么,愚昧无知是不是应该使人感到“羞耻”、“耻辱”,或者被别人视作“可耻”呢?
先来探究一下愚昧无知的缘由。有三:一是生理,二是环境,三是社会。
生理上,有一种叫“先天愚型”的疾病。患这种病的人,也叫“痴呆”,或被某些人蔑称为“白痴”。现在文明了,所以通常称做“智障者”。“弱智”,是其中患病程度比较轻的。这样的人一生下来,就完全或者基本上丧失了学习的能力,故而长大了也就显得愚昧无知。
再说环境原因。这不是指环境被污染了,有害物质侵入人体造成的。而是指一些人生来就生活在与世隔绝的环境中,同文明社会没有什么联系,不知道也不可能学到我们所具有的知识。比如,在西部山区荒野中孤独居住的人、在南美原始森林中的某个部落、在印度被发现的“狼孩”等等。在文明人看来,他们无疑是愚昧无知的。
最后是社会。这里主要讲的是教育。在现代社会,教育公民,是国家的责任;受教育,是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只有教育,才能使人变得不愚昧无知。但受教育是要花钱的,没有这笔钱,上不起学,就学不到知识。现在农村有些孩子,一天也没有进过学校大门,就是因为没钱。他们成人后,就被有知识的人称为愚昧无知。
以上是一般原因。还有特殊的,比如受伤而丧失了智力,年老而患了老年痴呆症,或者上面说的,因环境污染而被有害物质侵入人体,由原来的有知变为无知。这些,其实也可以归入到上述三个原因中,就不细说了。
无论何种原因造成的愚昧无知,有哪一个是“耻”呢?
“先天愚型”者,应该得到关心、爱护、帮助,而不是被指为“可耻”。事实上也没有正常人这样做。
“与世隔绝”者,他们有他们的生活,文明人不应该指手画脚,让他们感到“羞耻”。我们没有这个权利。
受不到教育者,责任在社会,不在他们。即便有的人,拒不学习、甘于无知,想方设法教育他们的责任,也在社会。尽不到这个责任,是社会的耻辱。
进一步说,整个人类就是从愚昧无知中走过来的。我们最早的祖先,刚刚从类人猿进化到人的时候,还不是愚昧无知的?所以,那个时代才叫做“蒙昧时代”,而且它的历史,要比文明史长得多。有谁会为我们愚昧无知的祖先感到羞耻呢?
个人也如此。婴儿时期,当然愚昧无知。“人生识字糊涂始”。上了学,一开始也是糊里糊涂的。可没有人会为此而羞愧的。
或曰:“以愚昧无知为耻”,说的是现代,是成人。那么,必须说明,愚昧无知与聪明有知,只是相对的。原因也有三:
首先,人的智商有高有低。在智商较高的人看来,低智商者再怎么聪明有知,也可以说是愚昧无知的。但是,“山外青山楼外楼”,还有智商更高的人在。
其次,智者千虑必有一失,愚者千虑必有一得。一些“愚昧无知”的弱智人士,他们在某些领域所展示的才能,在某些方面所掌握的知识,是许多聪明有知者望尘莫及的。而聪明有知的人,有时候也会愚不可及。
再次,无知与有知的界限不是绝对的。一位著名科学家说过,如果画一个圆,圆内是一个人已知的知识,而圆的边与外界接触的部分,是未知的领域,那么,这个圆越大,未知的领域就越大。世界上没有全能全知的人,只有比较聪明有知的人。每个有一定知识的人,都是既有知,又无知的。
有什么理由把“愚昧无知”列为一“耻”呢?
当然,我们不应提倡愚昧无知。但也不能把它放在令人不齿的位置上。
说到底,愚昧无知不是一个道德问题,不能用荣辱观来衡量。
说过头些,愚昧无知并没有什么“可耻”、“羞耻”、“耻辱”。而如果这样认为,才是一“耻”。
古人云:“上智下愚”。今人不能在“嫌贫爱富”之外,再来一个“嫌愚爱智”。
在“以崇尚科学为荣,以愚昧无知为耻”中,与崇尚科学相对的,应该是相信迷信。这个迷信,以前叫封建迷信,指的是占卜、算命、烧香、拜佛之类。这才是现代社会、现代文明人应该引以为耻的。
从逻辑上讲,科学也不是与无知相对的概念。科学的反面是迷信。这才是一对矛盾,实际生活中大量存在的矛盾。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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