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不是世外桃园
生活在德国以前我觉得是世外桃园, 远离了那庸俗的, 混乱的, 污浊的, 嘈杂的中国城市生活.在中国, 我会担心孩子的安全, 我会怀疑吃的东西是否安全, 我会对很多看不惯的事情无可奈何, 我会担心出车祸时是否会出现见死不救的事情, 我会觉得中国离你越来越远,越来越陌生,..., 每当这个时候. 我庆幸自己在德国有个更安全更干净的家, 与世无争,简直是世外桃园. 尽管德国有很强的排外情绪, 自己却没有深刻的感受. 我总是觉得德国的排外情绪在中国也同样会出现.
在我看到"黄色间谍"后, 世外桃园在我心目中已经消逝.我感到震惊, 让德国蒙受羞耻的种族歧视再次死灰复燃, 而且是如此明目张胆, 德国民众的平静, 当事媒体的狡辩, 其他媒体的沉默, 汉堡法的院判决, 让我看到德国对中国歧视和充满敌意的主流意识在膨胀. 这使我想到了德国的纳粹时代, 曾经熟悉的面孔突然是如此丑陋.德国人把自己倒退到60年前的时代, 那个疯狂罪恶的时代. 作为加入德国国籍的华人, 我要提醒所有人, 德国不能倒退, 倒退的德国危害德国自己! 希望在德国生活的华人勇敢站出来, 向德国政府和公众呐喊: 德国不能这样下去! 这是倒退, 这是犯罪!
华人要拿出勇气来和这种罪恶斗争, 这是我们的权利, 是我们的义务. 和中国的那些丑陋现象相比, 德国更可怕更严重. 在我们为中国消除丑陋现象大声疾呼的时候, 我们更不能对德国的丑陋现象视而不见.
美国黑人当选总统是进步。种族歧视是一个世界性的问题。德国政府和媒体喜欢批评中国的少数民族政策。但外国人超过10%的德国又是不是少数民族政策的表帅呢?99%的德国议员决定了超过10%外国人的命运, 许多外国人在德国已经是第二代人, 甚至是第三代人。德国政府不断深化外国人融合, 显示出单方面融合的强制意念,因为外国人在德国,是客人,当然要听主人的安排, 这就出现了戴头巾的穆斯林女教师不允许出现在课堂上的怪事了。
在遇到涉及外国人的刑事案件时, 清一色的日尔曼法官,偏袒德国一方的案件特别明显。十几年前的中国女留学生王青被他德国前夫蓄意掐死,原因王青不堪前夫暴力, 和他离婚,凶手被判7年徒刑。再看"孙萍遇害案", 德国凶手被判10年半,显示中国女博士"身价"比普通中国人王青高了4年多。 两个案件在德国媒体上几乎没有报道。因为没有中国人在德国杀害德国人的案件,无法比较。 但是如果中国人在中国杀害德国人, 凶手必死无疑,有案可查:2000年奔驰公司管理人员的家庭被中国强盗杀害,凶手被判死刑。 德国SPIEGEL报道了这个案件。 德国谋杀科刑比中国轻,我们不否认, 但德国发生的轰动一时"吃人"案件, "凶手"被判无期徒刑, 这个案件的"凶手"和"被害人"都是德国人,而且"被害人"是自愿被杀的。可见在德国杀人是要重判的,不管是什么原因。 那么上面杀害中国人的德国人为什么判得那么轻呢?是不是中国人不是正常的人呢?
反观中国,如果汉族人在民事纠纷中杀害了藏族人, 汉族凶手必死无疑。 西藏暴乱18名无辜汉族人被害, 仅有一凶手被判无期徒刑。 1949年以来,中国少数民族享有比汉族人更多的权利,没有穆斯林女教师不允许出现在课堂上的怪事,回族人可以带刀上街,少数民族杀死汉族人不用偿命的事家喻户晓。 少数民族上大学有特殊优惠政策,少数民族没有计划生育的限制, 这个"不平等"的国家是中国! 世界上西方国家包括德国在内有类似的优惠政策吗?德国执法和媒体轻视和歧视外国人和少数民族有着深刻的历史教训,但至今种族歧视仍然存在。
重提德国"黄色间谍"事件, 为何如此明显的种族歧视, 德国媒体视若罔闻, 华人被迫到德国最高法院申诉呢?另外对犯罪的外国人,为什么会有这么多政治家要求遣返他们呢? 外国人在德国犯罪, 应该在德国判罪和服刑,遣返他们,不是让他们重获自由吗?这么简单的道理,这么多德国人不明白, 说明种族歧视在德国根深蒂固, 德国要多自我反省。
背景材料
《明镜》周刊“黄色间谍”事件的是是非非
2007.11.21 德国之声
8月26日出版的《明镜》周刊刊载封面文章“黄色间谍”(Die gelben Spione),称近些年中国加强了对德国科技和经济领域的间谍行为,在德国公司实习的一些中国留学生也被怀疑成间谍。事隔将近3个月,这篇被中国舆论界定义为“反华报道”的文章引起的风波越来越大。在德华人学者学生联合会等组织成立维权委员会,决定以“侮辱罪”、“诽谤罪”等罪名向德国汉堡地方法院起诉《明镜》周刊。德国之声中文网记者采访了维权委员会发言人周坚。
11月10日,150多名中国学生及在德华人前往位于汉堡的《明镜》周刊总部大楼,举行示威活动,并递交了抗议书,要求杂志社在本月19日出版的最新一期周刊上刊登道歉声明。《明镜》周刊对此没有做出任何理睬。按照学联之前的计划,他们要在诉讼时效失效前,也就是最晚到11月26日(下周一)向汉堡地方法院提起诉讼。
在德国已经生活了近19年的周坚今年夏天看到“黄色间谍”这篇文章后,认为文章损害了中国和在德华人的尊严和荣誉。他将14页长的文章翻译成汉语,发表在留德论坛上,引起在德留学生及华人的激烈讨论。10月20日,学联等一些社团组织召开“反击明镜”维权讨论会,决定通过“舆论反击、示威抗议、法律诉讼”三个步骤开展维权活动,维护尊严。
讨论会认为“黄色间谍”这篇文章已经远远超出德国法律对言论自由新闻自由的保护范围,对中国、中国文化以及华人进行侮辱。周坚举出文章中的一处细节作为例子说,《明镜》周刊的记者翻译了一句看似孔子的名言,实际上却是“假借孔子之口,大肆污蔑华人”。文章中这一句是“Wer nicht in den Spuren anderer wandelt, kommt nicht ans Ziel”,意思是说,不遵照前人的足迹走路,就实现不了目标。有网民翻查论语,认为这句德文翻译取的是“先进篇”中“子张问善人之道。子曰:‘不践迹,亦不入于室’”。周坚表示:“仔细看过论语的人,马上就意识到这句话是对不上号的。《明镜》周刊对这句话做了自己的诠释,认为我们中国人从孔夫子那时候开始就学会拷贝是一种艺术。说我们从文化根源上就不尊重知识产权。我的手头上有三个经典的德文翻译版本,但都不是《明镜》周刊式的翻译。他们断章取义得非常厉害,就使得对中国文化缺乏了解的人误以为文章写的是事实。”
“黄色间谍”引用香港《远东经济评论》将“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中华人民共和国)改称为People´s Republic of Cheats”(骗子人民共和国)的内容也同样让周坚愤慨不已。“作者通过这种方式再一次加重他们对中国文化的蔑视,” 周坚说,“似乎我们华人本身就带着骗子的面貌。这种做法不仅违反了新闻法的规定以及记者的职业操守,同时也触犯了德国刑法中有关‘侮辱罪’的条例。”
《明镜》周刊在这篇文章中引用中国驻澳大利亚悉尼总领事馆前三秘陈用林的话说,“每一个被准许出国的中国学生和商人面对党都有歉疚感。作为对党的回报他们愿意当间谍或者告密者。” (2005年陈用林向澳大利亚政府申请政治避难,同年获得永久居留权。)记者在文章其它位置也强调“当然不是每一个学生、每一个博士生、每一个客座教授都是情报线人,间谍恐怕只是少数人,但问题是:反间谍机关不知道究竟有多少人是间谍”。周坚认为,《明镜》周刊的高明之处正在于此。“专业记者编辑都明白,如果无限制地写,马上就会面临非常严重的法律问题。为了巧妙地做一些掩饰,似是而非地,轻描淡写地‘强调’当然不是每个学生都是间谍,” 周坚解释道,“这篇文章其它地方都是先入为主地误导读者。从理解上,任何一个人不可能感受到,明镜周刊不想将间谍嫌疑撒到全体华人头上,结果刚好相反。”
目前,维权委员会准备按照德国刑法典,以“侮辱诽谤中华文化”、“煽动民众罪”、“侮辱国号罪”等罪名提起诉讼。但是由于经费上的限制,维权委员会想找到合适的律师还是非常困难的。全德范围内只有4位华人拥有律师执照,可是方向又不对口,没有办法直接参与到诉讼的准备过程中来。现在只能依靠学习法律或者有过相关工作经验的学者学生来做准备调查。
对胜诉的几率周坚表示很难判断:“司法诉讼在最后判决前谁也说不清胜算如何,因为最终总是由法官来定夺。”他强调,提起诉讼的过程比结果更重要。这些天维权委员会抓紧时间寻找愿意代理此案的德国律师,周坚称,他们也已经做好准备,在找不到合适律师的情况下,自己去法院提交诉讼。
《明镜》周刊在回答德国之声提出周刊将对诉讼作何反应的问题时表示,杂志社不愿对此事做出任何评价。一位牛姓留德博士认为起诉《明镜》周刊的行为“又是自我扮演‘受害者’的角色”。他表示:“在海外的中国人普遍受到中国政府的控制,是国内控制的延伸,是威权政府在海外的控制。中国人自觉不自觉地受到膨胀的民主主义情绪的影响,为企业或者为政府做出一些类似间谍的行为。另外中国国内经济发展的模式也受到国际社会的怀疑,大量盗版的存在,不尊重知识产权,不尊重财产权,对公民权利的不尊重。在这种模式下取得的经济增长,而海外的中国人也无法将自己置身于这种经济增长模式之外,他们恰恰对这种经济增长模式感到自豪感到骄傲。在这两方面之下,任何一个国际媒体无论是针对个人的还是针对集体的得出这样一个怀疑,我觉得是容易理解的。”
更多资料请看
中国留德学者学生团体联合会网页关于"黄色间谍"事件的详细介绍.
http://www.casd-ev.org/home/index.php?option=com_content&task=view&id=131&Itemid=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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