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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创期合作社发展中的几个问题

火烧 2010-01-24 00:00:00 三农关注 1033
文章探讨初创期合作社面临的问题,分析三种类型合作社特点,强调合作社经济与精神文明结合,构建服务功能与社会责任,助力合作社文化发展。

河北大学副教授   杨雅如

引言

这篇文章是根据对以下十个合作社的调查写成的。这十个合作社分别是:河北省定州市翟城合作社;山东省莘县史河口合作社、鱼台县姜庄合作社;河南省兰考县南马庄合作社、贺村合作社和陈寨村合作社;重庆市綦江县丰岩综合经济合作社;山西省汾阳市栗家庄合作社;安徽省阜阳市南塘兴农合作社;湖北省房县三岔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大致分三个类型:①由维权组织转型而形成的合作社,这类维权组织的形成出于两种原因:过重的税费负担和当地村委会干部的贪污腐败;②由当地能人发起成立起来的,这类合作社有的是由当地有一定声望的人成立的,如劳动模范、三八红旗手等,有的是由当地的生产经营能手组建的;③由外力推动形成的合作社。前两类合作社一个共同的特点是合作社有一个天然的权威和核心,而第三类合作社没有一个天然的权威与核心。我把它们分别叫做维权组织转型型合作社、能人带动型合作社和外力推动型合作社。

这些合作社的共同特点是:①都是出于初创期的合作社。最长的成立时间才刚刚一年,时间短的不过几个月。②这些合作社都是按照国际合作联盟1995年规定的合作社七原则的指导下成立的,管理相对规范。③这些合作社几乎都开展了联合购销的业务,有的还在合作社内部设立各种协会,如养猪协会、养兔协会、板栗协会、天麻协会等,有的合作社还开办了资金互助业务。④几乎所有的合作社都有自己的文艺宣传队,走大众文艺的路子,宣传合作社文化。

这些初创期的合作社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在发展的初创期它们又几乎面临相同的问题,本文对产生于我们乡土中国最基层的合作社的问题进行了分析,并试图对一些问题澄清认识与致力于合作事业的同志们共勉。

一、正确认识到底什么是合作社。

我们既然要搞合作社,那么我们第一个需要明确的问题是合作社到底是什么。说得简单一些,合作社是要实现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共同发展。我们的合作社首先是一个经济实体,这是最基本的。我们只有通过合作社的经营活动让社员得到实惠,社员才会对合作社有热情,只有通过合作社的经营活动产生的公共积累为社员谋了福利,社员才能感觉到集体的温暖,我们的合作社才会有凝聚力。但是如果我们仅仅讲合作社就是为了赚钱,那它就不是合作社了。合作社在赚钱的基础上还要有些别的东西,这就是精神文明的建设。合作社没有经营活动来赚钱是万万不行的,但是只讲赚钱也是万万不行的。我们不仅要靠经济利益来吸引社员关心合作社,更要通过合作社精神文明的建设增强合作社的凝聚力。我们的合作社应该创造出具有中国特色的合作社文化,也可以说是合作社精神:①提倡互助合作精神。合作社就是一个大家庭。互助,就是互相帮助,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通过互相帮助,在合作社内部形成讲团结讲奉献的良好风气。合作就是共同劳动。合作社崇尚劳动最光荣。我们的合作社就是在一家一户办不了、办不好的事情上通过我们共同的劳动把它办好,但是一家一户能办好的事情仍然由一家一户来办。我们充分保护社员的个人利益,但又要强调我们合作社的共同的利益,树立社员的集体观念。②强调合作社的服务功能。社员是我们合作社的所有者,也是合作社的顾客,还是合作社的受益者,所以社员和我们的合作社的命运息息相关。我们合作社要想社员之所想,急社员之所急,牢固树立为社员服务的思想。通过提供优质的服务,使合作社社员感觉到集体的温暖。③针对目前农村中道德的滑坡,大力弘扬社会公德、比如孝敬老人、邻里和睦等,使社员感觉到作为合作社社员的光荣。④强调合作社的社会责任,比如保护环境。有了这些精神的支撑,我们的合作社就成为了一个很有人情味的集体,我们的社员也不再是仅仅属于他自己,而且还属于我们共同的家——合作社。

合作社要靠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设共同来支撑,两手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物质文明的建设是基础,没有物质文明的建设我们的合作社就是无源之水、无本之木,但是目前客观条件的限制,我们还不可能马上走向小康,在物质上我们还很弱小,但是我们团结了起来,我们在合作社这个家里找到了做人的尊严,我们因此而变得高尚,也因此不再弱小。

二、正确认识我们的合作社所处的发展阶段。

我们的合作社才刚刚起步,还非常脆弱,我们不但要明白我们的合作社能做什么,更要明白的是我们的合作社还不能做什么。正确的态度是从我们能够做并且能够做得好的做起,稳扎稳打,积极探索,既反对等靠要,又反对急躁冒进:

1.从风险最小的项目开始做起。共同购销几乎是没有风险的。我们合作社通过为社员共同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生活用煤和共同销售农产品,把被商人占去的一部分利益转移到我们社员和合作社的手里,这样一方面增强社员对合作社的归属感,同时也慢慢的有些公共积累,更重要的是锻炼了我们的队伍。无论是成功的经验也好,还是失败的教训也罢,都是我们合作社进一步发展的宝贵财富。

2.积极探索因地制宜的合作社发展模式。无论什么样的运作模式只要它有利于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我们就要坚持,不要太拘泥于形式。当然合作社的最基本原则是必须要坚持的,否则的话就不叫合作社了。合作社的最基本的原则有三个:一是民主管理的原则(这个问题下边还要谈),二是按社员的交易量进行返还的原则,三是公共积累的原则。

3.坚持合作社的低成本运作。我们的合作社资金很有限,社员的时间也很宝贵,在坚持合作社最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以简单、快捷、高效为原则,坚持合作社的低成本运作。

4.要克服两种倾向。一是等靠要的倾向要不得。任何事情都不是等来的,是我们脚踏实地干出来的。我们要牢记乡村建设老前辈陶行知先生的话: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自己干。靠人,靠天,靠祖先,都不算好汉。二是急躁冒进的倾向要不得。我们不要期待一口吃个胖子。试想我们一家一户没有富起来,仅凭我们每个社员缴纳的100多块钱的会费和股金,我们的合作社就可以上大项目,就可以很快致富,除非是天上掉馅饼。

三、正确认识合作社和政府的关系。

目前我们大部分的合作社得到了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工作开展很顺利。但也有一些合作社还未被当地政府所理解,工作很难打开局面。相信随着时间的推移,当地政府会理解和支持我们,因为我们合作社和政府的目标是完全一致的:我们合作社所要做的事情正是政府所要做的事情,我们的合作社正在做的事情正是政府想要做好却一时很难做好的事情。我们的任何工作都离不开当地政府的大力支持,都离不开中国共产党的正确领导。

领导我们事业的核心力量是中国共产党,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全会把“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一道,确立为我党必须长期坚持的指导思想。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而我们农民无疑是中国人民的最大多数;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先进社会生产力的发展要求,而我们的合作社崇尚劳动最光荣,以平等互助的方式来实现农民的共同富裕;中国共产党始终代表着中国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而我们的合作社倡导团结、奉献、责任、公正,弘扬社会公德。我们的合作社无疑是中国共产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忠实实践者。

中共中央2004年、2005年一号文件,中国共产党第十六次全国代表大会的报告都明确表示要积极鼓励对合作社的探索,并且要支持合作社的发展,同时农业部、国家工商总局以及很多地方政府也制定了相应的政策,这些无疑对我们是巨大的鼓舞,但是种种原因有些地方政府对合作社持观望态度,有些甚至持有偏见甚至误解,这就需要我们合作社积极地和地方政府去做沟通,把中央的政策宣传到位。不要总是怨天尤人。中国共产党给我们农民的最大的好处就是通过彻底的土地革命按人口平均地分配了土地,使我们过着衣食无忧的日子。这在世界上其他国家几乎是绝无仅有的。当然我们还并不富裕,有时候受到了不公正的待遇,但我们应该相信政府,相信党,我们这个政府也正在改善自己的执政能力,我们在一天天地看到进步。合作社和政府是鱼水关系,我们需要政府的帮助,政府也需要我们的帮助,谁都离不开谁。在这个认识基础上和地方政府进行沟通还有什么不能沟通的呢?如果沟通不好,多想一想是不是我们自己哪里做的不好,相信随着合作社宣传的深入加上我们的积极沟通,这个问题会迎刃而解。

四、 正确认识合作社的民主管理制度。

民主管理制度是合作社的最根本制度。合作社成立以来,我们享受着民主给我们带来的做人的尊严,感受着群众的力量的伟大,但我们也常常困于由于民主带来的无休止的争吵,带来的无谓的内耗。民主不是万能的,什么事情并不是只要民主了就可以解决了,有些事情也会因为民主搞得一团糟。我们对合作社的民主制度应该有正确的理解。

1.民主是在一定的权威前提下的民主。我们的合作社尚处于初创期,社员对于合作社的理解参差不齐,而我们合作社的组织者作为最先觉悟的人有责任把握合作社的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等问题,这就需要我们合作社领袖的权威。在我们目前的合作社里,由维权组织转型而形成的合作社和能人带动型的合作社,维权领袖和能人成为当然的权威,而由外力推动形成的合作社则缺乏一个当然的权威,所以这种合作社往往凝聚力较差,内耗很大。我们的社员缺乏团体组织生活的锤炼,对于民主的理解不全面,这就更需要权威的力量。西方的民主政治发展了两千多年到今天,没有哪个国家是只讲民主,而不讲权威的,都是民主和权威的结合。民主是有限的民主,只讲民主而不讲权威,合作社则群龙无首,无异于乌合之众。当然权威也是有限的权威,只讲权威不讲民主,合作社就会陷入专制的泥潭。我们讲权威并不是要扼杀社员的民主权利,合作社的活的灵魂就是其民主管理的制度,通过民主的制度集思广益,充分发挥每个社员的聪明和才智。权威的作用在于当民主陷入无端的内耗时权威能够超越争执,以自己的威信赢得争执各方的认可以保证我们合作社的正确发展方向,保证合作社的有效率运转。

2. 并不是所有的事情都要由民主的程序来决定。我们目前有一个倾向就是事事都要用民主的方法来做决策,似乎这样才够民主,否则就是不够民主。事实证明,尤其是涉及到合作社的具体经营管理,采用民主的办法来解决,不仅有太多的内耗,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和精力,而且选举出来的人往往并不具备经营管理的才干,而是大家公认的“老好人”,这个老好人在人品上得到大家的公认,但我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需要的不仅仅是人品好的人,更重要的是这个人要有经营管理的才能,理事会有权力来决定这个人选。理事会决定的这个人选要对理事会负责,要按照理事会的意愿行事。这样一来,一方面提高了效率,另一方面也便于理事会的意图得以有效贯彻。当然初创时期的合作社许多经营上的事情都要经过社员(代表)大会的讨论才能通过,至于什么事情由理事会来决定,什么事情经过民主的程序来决定并不是机械的,可以灵活掌握。不过为了保证合作社的健康发展,我们起码应该坚持如下的原则:①需要集中社员智慧来做重大决策的事情由民主的方式来解决②用民主方式来处理不仅成本高,效率低,而且往往达不到预期效果的合作社的具体经营管理的事情,适宜由理事会作决定。

3.监事会的作用尤其应该强调。我们的农村是一个熟人社会,监事们可能会觉得这种“得罪人”的工作很不好做。这里提两点意见:①我们必须明确一点,监事会对于理事会的监督是全体社员赋予我们的权力,也是我们的责任,并不是监事个人对理事个人的事情 ②聘请一些德高望重而且有社会责任感的人做我们的监事。

如果说我们的合作社在发起阶段,需要的更多的是我们的热情和激情,那么随着合作社的发展需要的更多的则是我们的智慧和才干,当然奉献精神是贯穿于合作社建设的始终的。过去的一年对我们这些合作社来说,最大的成功就是把分散的大家又重新组织了起来,我们感觉到了组织起来的力量,体会到了互助合作带给我们的温暖和感动,发现我们和我们的社员的思想在悄悄地发生着变化,由此更加坚定了我们的信心。当然我们也承受着来自社会和家庭方方面面的压力,甚至是冷嘲热讽。其实这并不奇怪,因为我们是最先觉悟的人,是先行者。先行者必然要比一般的人承受更多的考验。纵观世界各国,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在农业发展的过程中无一例外的都是通过合作社的方式把农民组织起来,通过实现农业向产前和产后的延伸来拉长产业链从而把利润留在农村,留给农民,我们也不例外地要走这条路,没有其他的选择。

致谢:本文的资料来源包括三部分:①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的工作人员对除湖北省房县三岔合作社之外的九个合作社的实地探访资料。②2005年5月27日至5月29日,在晏阳初乡村建设学院召开的第四期农民合作社交流会上,通过批评与自我批评,合作社所反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③从5月29日晚到5月30日对这十个合作社的单独访谈所反映和暴露出来的问题。遗憾的是笔者没有参加合作社的实地探访,不过笔者有幸全程参加了合作社的交流会以及后来的单独访谈,在这里首先对学院工作人员实地探访所提供的大量一手资料表示衷心的感谢,同时也衷心地感谢学院给我提供了这次难得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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