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城管制度“合理性”的反驳
城管打人是舆论长期关注的热门话题。我发现,只要是论坛上出现了类似的新闻,总有一些人出面为城管说“公道话”。这些人是不是五毛我不感兴趣,我今天就事论事,把他们为城管辩护的种种理由列举出来并一一加以反驳。大家若是觉得我说得有道理就请转载我的文章,若觉得没道理欢迎大家在文章下面留言反驳我。我不会回避任何一个问题。
为城管辩护的理由之一:“你要是城管你也会打人,所以你别再骂城管了。”首先,“你要是……你也会……所以你就别再骂……”这个辩护理由在逻辑上就有问题:请允许我举一个例子来揭穿这个逻辑的“猫腻”:如果我借了别人一笔钱并且无力偿还,那么我会希望到了还钱的时候债主能免除债务,这是人之常情,但是我绝对不可能主动对债主说“你要是我你也会希望债主能无偿免除债务,所以你就别要我还钱了。”如果我这样说了,债主一定会觉得我在侮辱他(她)的智商。债主不是我,他(她)可以出于对我的同情主动免除债务,但是我没有资格要求他一定要站在我的立场上考虑问题。我们判断一个事情合不合理,只需要凭着我们自己的良心出发就行了,我们没必要一定站在别人的立场上考虑问题。
更为关键的是,城管打人不仅让我在良心上无法容忍,而且这种行为绝对是违法的,现在我们都讲究依法治国,在城管没有聘我做辩护律师的情况下我为什么一定要为他们这些违法的人作辩护而不能站在法制的角度来说话呢?
为城管辩护的理由之二:“欧美国家的城管也经常殴打商贩。”首先我要说,其他国家也有的弊端不等于咱们国家也必须具备,咱们为什么不能学点好的呢?其次,欧美国家整体情况如何我不知道,至少巴黎、华盛顿是有很多街头流动商贩的,韩国也有,但并没有人会去向他们罚款甚至砸摊子。当然,我知道,有的读者看到我举的这些例子肯定问我:“你去过那些国家吗?”在此,我要声明,我确实没出过国,但我的这些材料是从中央电视台《新闻1+1》上看到的。我想,央视《新闻1+1》总不至于刻意编造谎言美化资产阶级国家吧?(若有不相信我话的可以点击这个网址查看《新闻1+1》那期节目的文字记录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8-01/1799929.shtml )
为城管辩护的理由之三:“要是没有城管,谁来维护城市的整洁?”看了这样的问题,我也想反问一句:“国外很多城市都没有城管,为什么他们的城市很整洁?咱们的每个城市都有城管,为什么脏乱差还是遍存于绝大多数城市?”其实,仔细分析一下我们能发现,所谓城管维护城市整洁的说法根本站不住脚:首先,打扫卫生的人并不是城管,而是我们的清洁工,清洁工并不隶属于城管;其次,更重要的一点是:城管对付的敌人主要就是街头游商,但街道上丢弃的垃圾实际上与街头游商没有直接的关系,即便你能证明路人丢弃的东西是从“走鬼”的摊点上买的,但你不能因此就把随意丢弃垃圾的板子打在“走鬼”身上,因为随地丢垃圾那是买东西的人不够自觉,如果这些买主这种不良习惯不改善的话,就算他们是从商店里买东西,他们还是会把废弃的垃圾随手乱丢。
更为重要的是,如果政府觉得所有的商贩都会造成路面污,政府可以收取他们的卫生清洁费,然后由清洁工来打扫路面。韩国就是这样做的http://www.chinanews.com.cn/gn/news/2009/08-01/1799929.shtml,为什么我们不能学学人家的做法呢?
为城管辩护的理由之四:“商贩占用道路影响通行。”在此我必须说一句:城管在“执法”的时候根本不会管商贩摆摊的地点是否真的影响通行,即便你在角落里摆摊他们同样要对你进行“执法”。有的人可能会说:“商贩完全可以去菜市场摆摊啊!”但是我想说的是很多摊点,比如说卖早餐的、修鞋的,这些摊点根本不适合集中到某一个地点,这些摊点分散在不同的地点经营对老百姓的日常生活是有很大的帮助的。政府是干什么的?政府是全体民众服务的。反对街头游商的人自然可以算作是“民众”的一分子,但是,我们要看这一类人占多数还是少数。从城管“执法”时围观群众的立场来看,反对城管的人是占多数的,因为街头商贩确实便利了很多民众的生活;而且很多民众都是有良心的,即便他们不从商贩的摊点上买东西,他们也会从良心出发允许这些商贩用在街头摆摊的方式维持最基本的生存。
公允的说,确实有部分商贩摆摊的地点影响了路人的通行,出现这种情况,责任也不完全在商贩,城管也是有责任的。试想,如果在阴暗的角落里摆摊和在繁华路段摆摊被城管“执法”的“风险”都一样大,那么商贩何不索性赌上一把,干脆就在繁华路段摆摊得了。其实解决之道也不是没有,上海市政府曾经下发过专门的文件,允许商贩在取得周围多数住户同意的情况下在住宅区周边摆摊。虽然这一文件略显苛刻,但上海市政府的这个文件在某种程度上已经默认了街头流动商贩并不必然会影响路人通行,关键看怎么疏导。
为城管辩护的理由之五:“街头商贩卖的食品不卫生;卖的生活用品质量差。”首先,街头商贩卖的食品是不是都不卫生,卖的生活用品质量是不是都很差,这一决断不是轻易能下的。其次,纵然这些情况存在于一部分摊点,那么这也不是城管该管的事情,我们有食品卫生监察部门,这些部门的本质工作就是负责查食品卫生情况的;我们还有质量监察部门,这些部门的职责是抽查商品质量的。你可以说街头商贩太多且流动性大,如果街头商贩都由这两个部门来监察必然要增加人手,但是你不能为了避免给这两个部门“添麻烦”就驱赶所有的街头商贩。
我不知道是否还有更多的论证城管制度存在的合理性的理由,如果有的话,欢迎广大网友在我的这篇帖子下面跟贴。我坚信“真理越辩越明”。此外,我希望政府能体谅一下街头商贩的不易。咱们中国人都好个面子,而在街头摆摊在很多人看来真的不是一份体面的工作。如果不是迫不得已,谁愿意在风吹雨打烈日暴晒的情况下仍然去街边摆摊谋生?如今,就业的压力越来越大,这必然导致一部分人(包括大学毕业生)只能以在街头摆摊来暂时解决生计。如果政府继续打击这些街头流动商贩,那么就请考虑一下人数日渐增长的街头流动商贩是否会联合起来在“别有用心”的人的“蛊惑”下发动什么“群体性事件”!此外,城管打人历来都是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如果城管打人引发了围观民众早已埋藏的对政府的不满而爆发出像湖南石首那样的群体抗议事件,也请政府不要感到意外。
附:昆明城管打人引民愤,“执法车”被人民群众掀翻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4/201003/140290.html
唐福珍之死是城管滥用职权所致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12/117878.html
杭州市长蔡奇很好,杭州的城管很牛
http://www.wyzxsx.com/Article/Class22/200909/106858.html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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