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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松有创造了红头文件的历史

火烧 2010-01-29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揭露黄松有与最高法院多项红头文件的关联,指出其在反腐措施中未受约束,引发对制度与执行的反思。

黄松有创造了红头文件的历史
                   ------“五个严禁”何如一个严处?

       http://blog.sina.com.cn/s/blog_46df74db0100h5eq.html

2008年的12月30日,最高法院紧急下发了《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2009年1月8日起施行):

一、严禁接受案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的请客送礼;

二、严禁违反规定与律师进行不正当交往;

三、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

四、严禁在委托评估、拍卖等活动中徇私舞弊;

五、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人民法院工作人员凡违反上述规定,依纪依法追究纪律责任直至刑事责任。从事审判、执行工作的,一律调离审判、执行岗位。
   后来小道消息被证实:最高人民法院原副院长黄松有被双规了。
    最近,黄松有被认定贪污和受贿两罪,一审获刑无期。
   才从“案情”中得知,“五个严禁”,黄松有一样也没有禁。因此,“五个严禁”带有100%的“黄记”色彩:通常都是这样的,“大”人物犯病,小老百姓吃药。不知道要惩罚谁?

黄松有一审获刑无期。最高法院年前又紧急下发了“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的紧急通知” (下发了黄松有违纪违法警示教育材料)。
   这又是个为黄松有“量身定做”的红头文件。

在一年时间内,最高法院为一个特定的人连下两个红头文件,创造了历史。甚至从一定的角度来讲,超越了“黄松有”本身。但是不幸得很,黄松有的辩护律师高子程表示,将于今日(1月19日)递交上诉状。对于判决中的受贿罪名,黄松有并无异议,但认为法院认定的受贿数额偏高,并且对于贪污的罪名表示不服。   
    黄松有还在“上诉”期间,全国的法院工作人员又开始了新一轮的检讨、反思、查找自己的问题。

黄松有把阿宝吃了,全国的祥林嫂每天念叨“原来是我错了。”
   “五个严禁”也好,“党性党风党纪教育”也罢,出发点应该是好的,但是不可能解决根本问题,也没有抓住问题的根本。
      试问,黄松有难道不是边腐败边高升吗?提拔他的人可讲“党性党风党纪”?可做到了“五个严禁”?

狗咬了人,狗和他的主人都要负法律责任吧。
    要解决问题的根本,其实,只要一个“严处”就行了。地球人都知道。
  “五个严禁”,“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如果只是打下面的屁股而不敢革自己的命,我看还火不过《阿凡达》......

10:38 2010-1-29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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