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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数学同学《评价一下“拿富”网友说的文革童年》一文的一些个人感受

火烧 2010-01-3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围绕文革时期农村童年经历展开,分享了反标事件等具体故事,分析了文革对儿童的影响,强调童年快乐与教育的重要性,结合网友评价进行深度探讨。

对数学同学《评价一下“拿富”网友说的文革童年》一文的一些个人感受  

   

我用*********来框定我的文字

   

下面我用=号将拿富网友说的原话和我的评价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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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童年也是在农村度过的,期间正是文革时期,不过与老陶同志在县城不同,我是在一个地地道道的小村里度过我的童年的。小村给了我许多快乐,但是,文革期间的很多荒唐事也给幼小的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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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这说明了毛泽东时代的小村是能够给童年许多快乐的,但是后面并没有展开来讲快乐,但这一句快乐,是主线。一个儿童快乐意味着什么?一定不是在饥饿状态下长大的,而且还有学上,这在他们小村的几千年下来,有可能是历史上第一次有学上。文革期间也有许多荒唐事这也是对的,我可以作证那个时候有许多荒唐事,但是,他这个童年并不是文革的受害者,说明了文革不残害儿童。当然,大人肯定有百分之五的人很倒霉,这也是肯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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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革期间就和任何一段时期一样,都会存在许许多多事件,有人幸福愉快、有人倒霉透顶、有人念念不忘、有人耿耿于怀,但是应该说大部分时期对孩子来说都应该是快乐幸福的童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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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一:反标事件。  

   

我上小学一年级的时候,一天从县城里来了警察,骑着摩托车,就是电影里日本鬼子骑的那种三轮摩托车,这是我第一次现实生活中看见警察,看见摩托车。发生了什么大事?原来,是我们村的一面墙上出现了反标,即反革命标语。一面墙上有人用歪歪扭扭的笔迹写着打倒毛主席五个字。这还了得,在文革那个年代,这是杀头的死罪!很快,写反标的人就查出来了,竟然是我们班的班长,一个小女生。原来,作为刚上学的一年级小学生,我们学习的第一课就是毛主席万岁,刚学习了这几个字,这个小女生就把毛主席三个字写到了屋外的墙上。没想到,墙上还有打倒XXX两个字,这样的句子是那个时代小孩子间互相吵架时常常写的,这个小女生只擦掉了XXX三个字,没擦掉打倒,打倒两个字她也不认识啊,结果成了反标的罪犯。万幸的是,查这个小女孩的出身,发现其爷爷是逃荒来到这个村子的,三代贫农,所以家里的大人没有受到牵连。否则,如果其出身为地主富农之类的,结果可想而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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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一个人从三岁开始记事,直到小学一年级,就是七到八岁的时候,整整三年多,才第一次看到警察,这说明了社会治安良好。而破的案也不是什么刑事案件,更说明社会治安良好,就是说,如果没有那个反标事件,有可能这个作者一直上到初中都没有见过警察都是真的。此外,他从三岁开始记事直到七岁,整整三年,村里并没有一个大人,一个地主或者富农,仇恨毛泽东仇恨到了要写一个标语“打倒毛主席”,说明了他们村里的人普遍对毛主席还是感到热爱的,否则也不会认为看到反标是大件事。  

   

另一方面,说明了阶级政策起作用,就是小孩子干了什么,法律是不追究的,同时大人也没有被追究,说明了当时虽然有极左政策,但是,一个小孩写了反标,大人只要是阶级好,就无事,这反映了当时的真实,这就说明了当时大人的安全性。这也说明了当时的政权办事情还是有谱的。一旦政权办事有谱,那人们就会感到恐惧,例如台湾的柏杨,本来是给一个外国漫画搞了翻译,结果就是十几年徒刑。而这个文中也说明,在文革期间他们村就没有一个人被判刑入狱的。

   

“反标”是反动标语的简称,这似乎不被统治阶级认可是任何国家都通行的吧?

在68年到70年之间比较常见“反标事件”,不知为什么后来就很少发现了。

69年我们学校发现了一起“反标事件”,从被人发现到案件破获仅用了半天时间,作案人是一个小学生,大约十二三岁,其父还是我们学校的教师,后来听说那个老师在教工会上作了检讨,郑重宣誓要回家管好自己的孩子,在没有其他事了。

那年头不会因为一句话、一张纸就把人送进监狱的。开批判会倒是有可能。

不过那时候经常会拿一些影印的信件让大家仔细辨认,辨识是否是自己认识的人书写的笔迹,有时能够看到相当完整的内容,那时候会有一些现行反革命被判处死刑,执行枪决。但是绝对不会是因为简单的一封信件或者是几句讲演就被判刑的。所以至今我都不会相信张志新、遇罗克是因为几句话、一篇文章就被执行枪决了的。如果有人觉得我说的不对,那么请您显示当年判处这些所谓政治犯的判决书,你仔细读读就知道我说的是否是事实。三十年前给这些人平反时我就这样说过,至今我还是这样认为,平凡事件本身就是以“莫须有”的手段进行的,所有的罪行仅仅用一句“不实之词”就掩盖了,如何让人相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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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二:被宣布有毒的儿童歌曲  

   

我上小学三年级的时候,老师教给我们一首儿歌《小松鼠》,歌曲旋律很优美,歌词也通俗易懂,适合孩子,所以很受孩子们的欢迎。可是突然有一天,老师向我们宣布,该歌为大毒草,不能唱了,我们都很吃惊,不能理解。当时不理解,现在从这件事,可以看出那个时代有多么荒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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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段有可能是瞎编乱造。为什么呢?假设这个作者是在小学一年级的时候文化大革命开始,则三年级的时候,也就是九大召开前后了,社会一稳定,许多已经被判定为毒草的歌曲就已经不准唱了,当然小学老师也不会吃饱了撑的去教。而后来则中央统一出了一批歌曲,叫《战地新歌》一二三四集,加上聂耳冼星海的歌曲,加上列宁喜欢唱的歌曲,等等。而在那之后,并没有出现过在文革期间创作的歌曲被判定为大毒草的。  

   

在网上搜索儿歌《小松鼠》,因为我从小各种儿歌都会唱,就是不记得有这个小松鼠,网上的结果表示,有一个叫《小松鼠》的儿歌是改革开放之后创作的,也没有流传开。而更多的网上的小松鼠,则是文革期间《小松树》的错写,而《小松树》从来就没有被定过是大毒草。  

   

通常而言,如果有一个儿歌是大毒草,老师就不教了,不会还向儿童们宣布的。其实文革期间也没有什么大毒草名录,也就是只有中央已经规定的,《战地新歌》里已经有的歌曲,才能够唱。而不能够唱的,也并没有规定就是大毒草,而是“尚未通过审查”。  

   

事实上,文革期间是从1969年开始,就是正式能够播放的文艺作品,如歌曲,电影,都是“已经通过审查”的,而正式的媒体不允许播放“尚未经过审查”的片子,但是也在陆续通过审查,因此,不好说当时不允许在公开场合播放的文艺作品就都是大毒草,因此也没有那么宣布过。真正宣布过的大毒草,也是有数的几个,如《武训传》,《清宫秘史》。其它还有大量的作品,也不是说大毒草,而是说其中内容存在一些问题,也包括一些演员被发现是国民党特务什么的。  

   

此外,我也已经指出过,任何革命政权,在创立初期,为了存活,不被镇压掉,必然经历一个文化管制期,就象动过手术的病人有一段卧床休息那样。

   

“小松树,快长大,绿树叶,绿枝芽,毛泽东思想哺育我们,快快长大快快长大”或者是“小松树,快长大,绿树叶,发新芽,阳光雨露哺育我们,快快长大快快长大。”

连当时普及推广的新儿歌都能被编造为“毒草“,对于这样的对手真是无话可说。

那年头的毒草数量很少,大多数属于待审查状态。那几年我看过的小说大约有几千册,英法的古典作品,俄罗斯的文学作品,苏联的许多书,还有美国的、日本的,72年以后正式出版了许多所谓帝修反国家的文学作品,没有像现在所说的那么玄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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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被批斗的坏分子  

在我上小学四年级的时候,我记得有一次参加村里的批斗会,这是我第一次参加批斗会,全村的人都去了,该批斗会是由公社组织的,批斗的都是公社的坏分子。印象最深的,也让童年幼小的我感到恐怖的是,两个全副武装手持钢枪的民兵,拖着一个脸色苍白,头发凌乱,不能走路的妇女的场景。人都有怜悯之心,儿童更是如此,我看到那个女人,当时的感觉一是很可怜他,而是感到恐怖,因为那个女人被在地上拖着,像拖死狗一样拖上了批斗台。后来听家里大人说,那个女人是因为得罪了干部,在水库边洗衣服时,把干部老婆的洗衣盆扔到了水里。真实的原因,我现在也不知道,但我想,更大的原因是因为那个女人出身不好吧,她得罪的干部利用这个理由,官报私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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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承认到现在也不知道那个女人被批斗的原因,那本来也属于“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的。而且,我是参加过一些批斗会的,在文革后期的批斗会通常和刑事犯罪有一些关系,例如盗窃,打架斗殴,等等。因此,人不可貌相,有的时候一个脸色苍白的妇女,有可能是一个人贩子(当然是现在才有,那个时候没有人贩子),你在街边看到的一些可怜乞讨的人,你真认为他们可怜?此外,我在文革后期经历的批斗,都已经没有那么形式化了,把人拖着走,我看到过。我也没有听说过有“得罪干部”这个罪名,那个时候的干部都是可以得罪的,正如那个时候的小岗村,有一句话就是“算盘响,换队长”,与网上的这种来历不明的回忆相比,我更相信小岗村的历史描述。

   

批斗五类分子是很庄严肃穆的事情,因为是与反革命分子、反动派作斗争的,不过这孩子仅仅看见了表象,还不知道是因为什么,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还是闭嘴少说话。用现代的一句话说‘可怜之人必有可恨之处’,人们说小偷是‘只看见贼花钱、看不见贼挨打’,而这位小伙属于‘只看见贼挨打、没见到贼数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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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三:被颠簸而死的猪  

   

   

我小的时候,记得有一次公社里开农业学大寨的成果展览,在村边的公路上,看到浩浩荡荡的车队在游行,其中有用纸做的玉米模型,有一辆汽车那么大。最惊奇又可笑的是,听大人说,有一个村子,养了一头800斤的猪,此猪理所当然地被作为成就拉去展览了。可能是此猪太胖了,结果没等拉到成果展览的会场,在路上便一命呜呼了。可见,官老爷吹牛,官出数字,是有着悠久的历史与传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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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到这里,就说明作者实在搜肠刮肚弄不出什么恐怖事件了,什么游行啊展览猪啊,这种事情改革开放,甚至全人类全世界,都是稀松平常的了。那美国还展览挑战者号航天飞机呢。这说明当时的儿童多么幸福。如果是一个伊拉克或者阿富汗的儿童,那就会回忆什么自杀性爆炸啊路边炸弹什么的。

   

游行的花车上放置一些物品模型似乎在全世界都通行吧,做一个大玉米有什么可稀奇的。一头800斤的猪就是今日也属于成就,如果有的话当然值得鼓吹一番的了。总比那些500斤的肥人、400斤的肥女有些经济价值吧。不过可能欠缺一些炒作价值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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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四:挑灯夜战农业学大寨  

   

小学的时候,因为喜欢唱歌,所以被老师选进了学校的合唱队,经常到公社去参加演出。印象最深的一次演出是在本村,去田间地头慰劳为了农业学大寨,晚上挑灯夜战,耕种农田的农民们。农村的习惯,耕地地都是白天进行,这一次让农民晚上去耕地,还要动员小学生去搞慰问演出,显然只是作秀,为了配合上级农业学大寨的指令。农村的小孩晚上睡觉都比较早,那一次晚上搞的很晚,很累,结果演出后,累得连妆也没卸,就回家上炕睡着了,所以印象很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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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象很深的不过就是一个故事,说明了不是常态,其实搞演出也是挺好玩的事情。一讲到这里和现在的社会也没有什么不同。好象去年还有新闻说有小学生站在操场冻病了的。此外,一说到那个极左年代搞的农业学大寨,我立即想到的,还是小岗村二十三年未向国家缴一粒粮还年年吃供应的事情,说明了这种事情不过就是一个形式主义,根本不影响农民或者儿童的劳累,并不是天天都演出,如果真有天天演出的精神,也不至于二十三年未向什么什么的。  

   

而且,是“因为喜欢唱歌”才选进了合唱队,因此,如果不喜欢进合唱队倒也简单,说自己嗓子坏了也就不去了,不会遭到严刑拷打什么的。而如果现在,因为喜欢唱歌进了娱乐圈,经历的故事应当更有趣,例如跑场子跑到下半夜,想要出名还要被潜规则,还有什么娱乐公司签合同什么什么的。你说那是成人?但是我也见过在深圳街头特别小的姑娘被家长逼着拉二胡唱歌的,这个经历,文革期间的儿童是不可能有的。当然,现在的街头唱歌的小姑娘,也特别幸福在于,她唱歌是有钱挣的。我敢说文革期间的少年儿童合唱团没有钱挣,瞧,多么反动!

   

农村里挑灯夜战的机会很多,三夏大忙定然是夜战至十一二点的。还有就是冬季大修水利挖水渠,小孩子不懂事,瞎说什么挑灯夜战开荒耕地,回家问你爹去,问清楚了再来挑衅过来人的记忆。

至于宣传队,加入你家不是红五类,那么你参加宣传队就是最好的与剥削阶级划清界限的实际行动了,假如你的文艺细胞不够,那么即便是红五类也进不了宣传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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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五:来我家吃派饭的干部  

   

可能那个时候的干部,如公社或县里的干部都有定时到村里驻点的规定。我的外公是外国的爱国华侨,属于站在共产党这边的华侨,所以我的姥姥家在村里生活是最好的。印象很深的是每次县里或公社派干部,吃派饭的时候都是安排到我们家,住也是我们家,可能因为我们家生活水平最高吧。那时平常农民的饮食都是玉米饼子为主,再加上点蔬菜,只有过年过节才能吃饺子馒头。至于喝酒吃菜,更是过年时才能享受到。我姥姥家虽然生活好一点,但也就是平常吃一种掺和玉米面的馒头,比农民稍强,喝酒吃菜只是来客人或过年时才吃。  

   

但当时每次干部来我姥姥家吃派饭时,我都是特别高兴,因为每次吃派饭,都是有酒有菜,像过年一样,由村干部与我家男长辈陪着,他们吃完后,我也能沾点光呢。当时是孩子,不觉得什么,但现在想想,他们为什么不到普通人家去吃派饭呢?不是与群众打成一片,同甘共苦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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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这么说,当时的干部专门找家庭生活条件好的家庭去吃派饭,文中也没有讲到这个派饭是要缴多少钱多少粮食。这也难怪,小小年纪这些事情可能是不懂的。  

   

我小时候听说的一个故事,不是自己亲历的,就是当时的红卫兵中有很差劲的,搞长征大串连,步行行军,来到一个农村的老百姓家里,就吃吃喝喝,吃完之后农民就向他们要钱,他们就打了白条说是问县里要,当然还有公章。农民到了县里,县里也很为难,但是最终还是给农民报销了的。因此,我的看法就是,吃派饭从来不是抢,不是要强吃老百姓的东西,是有一个伙食标准的,要给老百姓付钱的。

   

那时候到农村去无论是做什么都吃派饭,农民伯伯家都特别喜欢招待派饭。每个吃饭人每天要缴纳三角钱、一斤粮票。做派饭的农户可以得到这些钱粮。而这样的事绝对不会是固定在一家的,通常都是各家轮流做饭的。张艺谋不是拍过一个电影吗,那里边比较准确的描述了吃派饭的情形。

至于这孩子说他娘家外公是华侨,当年那是属于有海外关系,不可能让你外婆家为干部做派饭的,因为担心你们会下毒伤害革命干部的。

你所说的那些不过是道听途说罢了,你自己没有亲身经历过。

说道红卫兵长征,那应该是66年底、不超过67年春节的事,当时红卫兵出去时不用带那么多现金、粮票的,只需要带上单位介绍信和红卫兵组织的公章就可以了,任何人都可以拿着他们留下的借款证明寄回他们所在的单位,单位就会从他们的工资中扣除相应的欠款返还。直到90年人们都可以凭借自己的工作证到异地与自己单位同系统的单位里接到返回单位所在地的路费以及相应的生活费,那年头人们信誉好的状况达到了今日的人们难以想象到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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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中最后提的问题很有趣,几乎是在给毛泽东的左的错误做注脚,那是不应当的,我们如果要站在彻底否定文革的立场上说话,那就必须说我们的干部都是好干部,而不能够说什么“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走资派还在走”,这样的或者类似的要导致文革发生的观点。甚至最后的问号如果要让毛泽东来回答,也许毛泽东就会说“这就是为什么我主张七八年必须再来一次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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