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败家厂长”休走!
文章批评‘败家厂长’将企业搞垮却自身致富,呼吁不让其易地做官。提出应就地免职,由原企业安排工作,不享受特殊待遇。强调企业垮台即为厂长被免职之时,引发对工厂管理与官员责任的反思。
莫让“败家厂长”易地做官
报载,某厂在当地是数得着的好企业,可几年功夫,企业垮得不像样子。原因是连连换厂长。职工说,别看我们厂“庙”穷,可出“富方丈”,哩,前任头头来时是个“穷酸”,可当厂长两年,厂子垮了,个人富得冒油。职工们觉得“喂”肥一个了,这个刚刚“喂”肥,再来个“饿”的,企业就更惨了!
这番话语虽说得尖刻,但确是实际情况。有的企业就遇上过“败家厂长”。这些“败家厂长”,其“业绩”如出一辙,均是把厂子搞穷了,而自己却富得流油,“庙”越来越穷,而这些“方丈”凭着如此的“业绩”走出去还可以易地做官,摇身一变又当了新的头头。可职工们呢?总不能都“易地做工”吧。
“败家厂长”怎么有资格易地做官呢?此企业搞不好,难道彼企业就能在“败家子”的手里救活吗?据悉有的地方已经做出规定:不让“败家厂长”易地做官。你把厂子搞垮了,对不起,就地免职,由原企业安排工作,不享受任何特殊待遇,薪随岗变,当一名普通职工,甚至······这叫自酿苦酒自己喝。
我想,“败家厂长”没有了易地做官的退路,那将是我们的企业之大幸,因为谁做官恐怕亦不愿走被处分免职的路。这样,当厂长的就会时时提醒和劝诫自己:企业垮台之日,即是自己被免职之时啊!
发表于1996-4-26《鞍山日报》一版“微言录”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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