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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惕!于国售奸于民训奴的网络实名制

火烧 2009-05-09 00:00:00 网友杂谈 1052
文章揭露网络实名制对言论自由的限制,批判其背后意图控制民众思想,引发对国家安全与公民权利的担忧。

最近的两则新闻让国民对国家、民族、执政党的前途、未来、命运,产生了疑虑与震撼:  

一则,网络上揭出不少因言获罪的案例,也即网民在网络上发帖或通过手机发短信从而得罪领导的案例;前有因举报被逮捕坐牢而死的李永福,上访路上被活活打死的老支书,躲猫猫事件死亡者,正常人被强行送进精神病院的……;后有四川蓬溪青年网上发帖称领导是“败类”被刑拘,一篇帖子换来被囚八日年仅24岁的王帅案、吴保全事件……  

二则,杭州从5月1日开始实施《杭州市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保护管理条例》规定:提供电子公告、网络游戏和其他即时通信服务的(论坛、聊天室、留言板、博客等),具有用户注册信息和发布信息审核功能,并如实登记向其申请开设上述服务的用户的有效身份证明。否则,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以上一则中含有前因后果:“因”由讲真话、实话起,“果”乃获罪而死而疯。一则与二则,也是前因后果:“因”由网络虚拟发帖始,“果”乃以“人肉搜索”、“网络实名制”终。为什么那样的“因”会得出这样罪恶之“果”而不是科学的“果”呢?其间包藏着怎样阴险恶毒的祸心?本人认为网络实名制奥秘或实质即在于国售奸同时又于民训奴,一箭双雕进尔达到亡党亡国奴役民众目的。  

为什么会这样呢?我们不妨想想看,实施网络实名制,谁喜谁忧?喜者,肯定是汉奸、卖国贼、无良精英、腐败分子、仇恨、图谋中华的西方或帝国主义;忧者,自然是爱国人士、正义之士、反腐斗士、毛泽东及其革命先烈们的追随者。  

此举不亚于当年蒋介石对红军长征的围追堵截,必欲将红军置之死地而后快。现实生活中被围追堵截下的“刁民”(此处所指:爱国人士、正义之士、反腐斗士、毛泽东及其革命先烈们的追随者)又能往哪里跑呢?!前有堵截——通过正常渠道反映,禁止人肉搜索的立法,网络实名制,违反将会受到相应处罚;中有言塞湖——对帖子进行删、封、撤、屏蔽;后有追兵——你如果不走他们指定的“正常渠道”,那你不是违法分子就是精神病人。于是,在网上发帖,不是“正常渠道”;上访、信访,更不是“正常渠道”,只会是“败坏政府名声”。扣上“诽谤罪”帽子,即使隐藏再深,哪怕跑到天涯海角,也一定会将其“捉拿归案”。  

而“正常渠道”是什么呢?谁又来告诉过老百姓?王帅因为识得字,还不是可以随便就被愚弄的“屁民”,自己查了相关法律书籍,递交了举报信,这想来该是“正常渠道”了。可是,有人理他么?新闻报道说是“没有结果”。或者在“市长接待日”的时候直接去面呈市长,这也是“正常渠道”。可是看看王帅的经历,一篇并没有“对哪个人指名道姓”的网络帖子,就可以被他们当场宣判为“诽谤”、“败坏政府名声”。如果真的是见到了市长,如实反映了情况,等着他的,又会是一个什么样的“罪名”呢?也许前脚刚跨出政府大院,就会被押上警车,然后是诸如“败坏市长名声”、“恶言攻击市长”等滚滚而来。如果他以这种方式和“罪名”被收进看守所,想来又该是一起“躲猫猫”事件了。  

就是毛泽东时代写大字报也不会获罪得,如今不要老百姓贴网络大字报,不仅上访这路不能走,网络反腐也不能走。所造成或即将发生、影响的广度、深度,不需要有待验证,人们就可以想象:一种为逆来顺受的奴隶,好人不长寿,坏人祸千年;一种为逼上梁山的民众,无处可逃之后的必然结局只能像拉本拉登样,暴力相向;天堂有路走不通,地狱无门却偏钻;大泽乡、水泊梁山的揭竿而起。现实让老百姓无所适从后的两种选择,无疑都对他们口味:前者便于其作威作福地驾驭;后者成为其推翻执政党的借口。这些,正是阴险邪恶毒辣的套套,应了那句借刀杀人、借力打力古话,是不战屈人之兵的翻版——借助民众对执政党和社会的不满与仇恨引发动乱,成为苏联第二,达到不费吹灰之力、轻而易举地易帜目的。从这个角度讲,网络实名制不是亡党亡国奴役民众的绝招,又是什么?!具体到“杭州禁令”,我们也不妨看看是个什么样的东西:  

“杭州禁令” 违反法律规定。2009-5月5日《南方都市报》作者何兵文章《网络实名制违反法律规定》,网络实名制违反了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因为该法并不禁止作者身份不明的作品存在。 2009-05-06 《检察日报》发表了作者劳力的文章《地方立法无权为公民言论自由设限》。  

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言论、出版的自由,公民对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批评、建议、控告或者检举的权利。后者尽管具体属于公民对国家和社会事务参与权和监督权范畴,但宏观上也可以归入公民言论自由领域。那么,我国法律对公民言论自由的范围和界限又是如何规定的呢?当然,我们可以找到许多禁止性规定,比如行使言论自由权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不得违反社会公德等等,但我们却无法找到强制公民实名言论的法律规定,即使为了打击犯罪,国家也只是鼓励公民实名举报,而从未强制实行实名举报。  

联合国《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十九条规定,“人人有自由发表意见的权利;此项权利包括寻求、接受和传递各种消息和思想的自由,而不论国界,也不论口头的、书写的、印刷的、采取艺术形式的、或通过他所选择的任何其他媒介。”当然这些权利可受限制,“但这些限制只应由法律规定并为下列条件所必需:(甲)尊重他人的权利或名誉;(乙)保障国家安全或公共秩序,或公共卫生或道德。”意思是说,对公民言论自由的限制必须由一国的“法律”来规定。对此,我国《立法法》规定,“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只能制定法律,并属于不得授权的保留立法权。刑法的相关规定非常明确地印证了公民言论自由属于政治权利范畴。因此,对公民言论自由的限制(实质是部分剥夺),地方无权立法。  

《国家人权行动计划(2009■2010年)》在规定“表达权”时指出,完善治理互联网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促进互联网有序发展和运用,依法保障公民使用互联网的权益。进一步拓宽和畅通信访渠道。通过开通绿色邮政、专线电话、网上信访、信访代理等多种渠道,使人民群众以书信、传真、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表达诉求。个别地方越权推出的强制实名制显然无助于这些人权保障措施的有效落实,违背国家人权计划的基本精神。遗憾的是,我国目前尚无规范化的违宪审查制度,因此公众虽然意见很大,但目前情况下却很无奈,只能委曲求全、被动地接受它。  

“杭州禁令”没有理由。发帖有时就像聊天,有啥聊啥。这种时候,实名虚名都无所谓。有时就是表达自己的意见,如果感觉有必要说明或郑重说明发言人是谁,非用实名不可,自然不应禁止。但如果感觉没有必要说明这是谁的发言,只要表达出来即可,自然也没必要非得实名。有时为了举报或批评一个不太容易对付,但对方却可以轻易对付自己的人,为了给对方发现自己的真实身份增添难度,用网名隐瞒一下自己的真实身份似乎也没有什么不可以。为什么非得逼着人实名发言呢?如果以有人恶意中伤他人,给他人造成极大伤害,却难以找到侵害人为理由实行发帖实名制的话,也同样没有必要,因为出现这种情况而找不到侵害人的情况,唯一可能发生的场所就是网吧。但在网吧上网都需要身份证的。有时网吧不做登记或登记不认真,那是网吧的事,并不是网民的事。为什么非得逼着网民实名呢?如果网民发言必须用实名,那么报刊、杂志发文章、写书是不是也必须用实名,而不能用笔名?演员是不是必须用真名而不能用艺名?电视、广播电台的节目主持人是不是也必须用真名而不能用艺名?称呼孩子是不是也必须用实名而不能用乳名?称呼老人是不是必须用实名而不能用“爷爷”、“大爷”、“奶奶”、“大妈”?究竟是为了啥非得让网民用实名呢?想来想去,没有别的原因,比较合理的解释只能是:网民尽说实话,且难听。这没办法,实话本来就没有假话好听。人均工资收入年增长20%多好听,可惜,只能听听。    

 “杭州禁令”缺乏科学。“不怕实名,唯怕封口”一语倒说出了民众的担忧。实名不反对,用网名也不反对,但反对强制实名,虽然不是坚决反对。但看到相关消息的时候,又看到了专门监管反腐帖子的信息,这让人感觉脊梁骨有点发凉。网民反腐顶多也就喊两句,不能立案,不能侦查,不能预审,不能审判,更不能越权抓人,因为根本无权可越。不知道网民是否搞过冤假错案。比方说,把一个清官抓来,诬蔑为贪官,然后痛揍一顿,屈打成招,再然后枪毙,又然后没找着枪,接着然后被告知没有这么办的权力,案子也办错了。似乎没有听说过。网民会不会造谣,当然会。不过有些机关也不说真话。开始网民说有什么什么事,某机关说没有这回事,网民坚决说有,该机关又说可能有,但绝不像网民说得那样邪乎,最后结果证明,事实还真像网民说得那样邪乎。现在要专门监管反腐帖子了,其实此前已经开始了。禁止人肉搜索的立法难道不是吗?不过这也有点让人搞不明白,有人说文件比法律管用,批示比文件管用,电话比批示管用,既然如此,何必舍管用的求不管用的呢?打个电话或搞个批示解决算了。这里不想以郑少东“慎拘论”推论杭州《条例》“实名制”,为网络需要管理。但怎么管理是个新事物,有大学问。网络是把双刃剑,利弊共存,总的是利大于弊,除其弊时不要把利也除掉,正如倒脏水不连孩子倒掉同理。关键的是立论、立法、立规,要出于公心,从国家发展建设的大局、人民利益的大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大局、反腐败的大局出发。这需要政治道德和政治智慧。  

网络的迅猛普及是科技进步,社会发展的必然产物。网络的大众化使得网络的宣传、监督、建议、评价、舆论等功能一枝独秀,无出其右。由于网络的虚拟性,在现实生活中,网络已成为反腐打黑的一把利剑,已成为健全法制、提振民主的一把号角。诚然,虚拟网络有利有弊;但是,利弊相衡,孰轻孰重,不言而喻。“泰坦尼克号”沉没事件震惊环宇,世界各国的造船业并没有销声匿迹,这足以说明问题。虚拟网络需要的不是封杀,需要的是引导,正确的引导。  

网络论坛实行实名制无异于封杀了网络的舆论功能。从表象上,封杀的是“恶意评论”,实质上封杀的是民众“忧国忧民”的思想,封杀的是民众“中华崛起于世界”的精神,封杀的是民众“国家兴亡,匹夫有责”的权利,封杀的是人民群众与党和政府“荣辱与共、同舟共济、共克时艰”的情感纽带。再严重点说,这么做是逆潮流而动,是历史的倒退,是封建社会腐朽的“愚民政策”的翻版拷贝。“五四青年节”。整整九十年了,为什么我们还是念念不忘,为什么人们还在纪念追忆,原因很简单,“五四青年”的觉醒,带来了共产党的诞生,带来了共和国的成立;他们的觉醒带来了中华民族思想的觉醒,民主的觉醒,法治的觉醒。    

近几年来,由于网络的曝光,我党揪出了一批腐败分子,打击了一批黑恶势力。这不仅仅是网络的胜利,更是自由的胜利,民主的胜利,法治的胜利。虽然个别网友在论坛上有不实之处,但绝大部分出发点是好的,此时此刻亟需的是政府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不是一棒子打死,而是引导、引导、正确的引导。  

 “杭州禁令”分庭抗礼。杭州《条例》与中纪委、中组部反腐重大举措相冲突却显而易见。众所周知中纪委和中组部都开通了网上举报网站。阅读两个网站的举报须知,中纪委的4条8款、中组部的6条,找到了“提倡署实名举报”和“提倡实名举报”的字样,而没有“禁止匿名举报”。这说明中纪委、中组部网上举报网站既接受实名举报,也接受匿名举报,并不禁止匿名举报。如果杭州《条例》规定的是网民用户必须实名注册,显然堵了中纪委、中组部网站接受匿名举报的路。至少杭州市民向“两中”举报网站举报,必须实名不能匿名。这样,发生在杭州的腐败,除非实名,就举报不到中纪委、中组部,甚至举报不到浙江省和杭州市。而实名举报,极有可能被少数人利用《条例》控制和处理。以往的经验证明,许多重大案件线索,都是来自网上匿名的信息,例如“周久耕案”。杭州《条例》的利弊和倾向性是显而易见的。  

 “杭州禁令”等于放纵官员 。在当前政治文明不太健全的语境下,网民带上“马甲”,至少可以对那些 “马甲”官员产生震慑力;而杭州此时出台限制“马甲”网民的禁令,就是对“马甲”官员的一种放纵,一种抚慰!    

“杭州禁令”实则做贼心虚。言为心声。言论和举措往往反映了内心的语境。 2008年12月23日 ,时任公安部部长助理的郑少东在全国公安机关经侦执法工作会议发表“慎拘论”,说在当前经济形势下,各级公安经侦部门要严格把握法律政策界限,讲究执法方式方法,“对负责企业正常经营高管人员要慎用拘留、逮捕措施。”当时的背景是, 2008年11月19日 ,国美电器董事会主席黄光裕因涉嫌操纵股价,被北京警方带走。我当时对郑少东的“慎拘论”大为不解,他在向北京警方暗示什么?为什么暗示?因此写了《对高管拘留逮捕什么时候可以不慎重?》一文。随着调查的深入,2009年1月发现,原来郑少东就是黄光裕引发的腐败案的案中人(此案还牵扯到王华元、陈绍基等一批高官),郑少东“慎拘论”的内心语境真相大白了。  

我们说,每一次出现大事件也是一次考验政府的机会,外理的好可以加强政府在人民群众心中的地位与威望。我们欣喜地看到自去年“瓮安”等一系列大事件后,党和政府在处置突发事件上基本都及时地予以了报道,作出了开明的姿态,显得较为明智、有步骤地恢复树立有口皆碑的政府信誉、威望。然而在对待网络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的“网络实名制”问题上又失分了。人民网( 5月1日 )针对杭州新政: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 “一语惊坛”栏目:申报财产扭扭捏捏,实名发帖“当机立断”,究竟什么在作怪?
  这招厉害啊,表面是实名制,其实是封口令——[石头的意志]
  网论如一束阳光,害怕阳光的人就喜欢制造阴影——[梅影无痕]
  你要是敢把官员财产公开,俺也就敢发帖写博要登记身份——[望着葡萄的狐狸]
  对官“申报财产”,如“犹抱琵琶半遮面”;对民“实名发贴”,则决心大立法快。——[草民晋岩]
  不愿接受网民监督的官员肯定需要监督!——[炎刘]
  不用实名难道就不能强国吗?知道鸡蛋好吃就行了,非要知道是哪只鸡生的吗?——[我也爱国啊]
  实名是保护网民.难道匿名会逃避“跨省抓捕”?——[重庆越南]
  网络实名重要?还是财产公开,一些部门是揣着明白装糊涂!——[qdlby1980]
  网络实名制,这个可以有。官员公布财产,这个更可以有。——[会宇天神1]
  实名制本身不可怕,可怕的是没有合适土壤环境的实名制,实名制一旦成为打击报复的帮凶,无异于一场灾难!——[小草一名]
  强烈建议推行“官员存款实名制”,贴到网上让大家伙监督。——[大西洋底下来的人]

我们说,中国共产党之所以伟大,就是因为她是一个实事求是的党,是一个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自觉清除体内垃圾的党;是一个执政为民、执政为公、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党;是一个永远保持先进性,永远受人民尊敬爱戴的党。那么今天,该是拿出实际行动荡涤污泥浊水、扫除牛鬼蛇神的时候了!人们说,一个好的制度,坏人干不了坏事,一干必受惩罚;一个坏的制度,好人做不了好事,一做定遭倒霉;人们又说,不怕黑社会,就怕社会黑。倘若我们的政府还是继续靠堵执政不是为民执政,官员们仍然把群众当刁民,诸多法律不管用,那群众跟黑走并暴力维权的日子只会是越来越多越来越近。眼睁睁地看着于国售奸于民训奴的恶毒伎俩得逞,只怕到了马克思和革命先烈那儿也不会被接纳,败家子嘛!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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