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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人要成立工会遇阻

火烧 2009-05-08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工人试图组建工会遭经营者阻挠,请求上级工会调解。文章反映企业改制过程中的不公与工人权益受损问题,强调工会成立困难及对工人权益保护的迫切需求。

   

对我公司工人组建工会遇经营者阻挠请求上级工会调解的报告  

通洲区新华街道工会:  

自2008年12月25日我们向公司法人提出组建公司工会以来,至今已近二十天。法人以商量为名,行推脱之实,实质上是阻挠工会的建立。有感于事态的严重性,我向你们提出此报告,请求调解。因事关重大,且过程也较复杂,故要较详细的报告。  

  一:我公司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   北京通华盛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2:公司地址   通洲区新华大街12号  

   3:经营范围: 金属件焊接加工  

   4:成立日期: 2004年2月  

   5:企业性质: 民营  

   6:人员状况:经营者5人(其中党员4人)员工11人  

   7:持股情况:经营者5人持股47万,员工10人持股15万  

   说明:2004年2月公司建立之初经营者100%持股,后经工人2005年上访一年,每人出资1万5千元入股。  

二:2003年底我们遭遇毫无公正性可言的“野蛮”改制  

   03年底——04年2月,我单位由全民所有制的北京东华盛环保设备厂改制为民营的北京通华盛金属构件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以工商注册登记为准)在这个过程中,始终是暗箱操作,完全剥夺了职工知情和参与的权利,其结果,是原经营者成了民营企业的所有者,在改制中完成了他们的华丽转身。(百度搜索《愚民政策下的改制》可见详情)  

我认为:这样的改制是与我国宪法中“中华人民共和国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法律规定相悖的。是与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切实尊重职工的主人翁地位”的指导方针严重背离的。同时,它也严重违背了国家关于企业改制的法规文件中多次重申的“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是典型的权力垄断下的改制。  

它的必然结果是:只有和权力相关者才能是财富的占有者。即备受社会各界抨击的权贵资本主义。改制以后,经营者以低工资(低于北京市职工最低工资;而且不交三险)挤走一些职工,剩下仍在岗的工人工资则在大幅下降的同时,工作量却增加了。(以本人为例:改制前工资1100元,且各项福利完善。改制后工资700元,各项福利全无,却逼着我以50多岁的年龄去车间干钳工活,后经本人抗议才停止)同时,经营者的工资则大幅上涨。  

   他们的作法,自然会激起广大职工普遍的愤怒与抗争,如在一份“北人三厂改制很黑暗”的职工签名征集中,多数改制后仍在岗职工都勇敢的签上了自己的名字。三厂大院里共有4个改制后的单位,竟有2个单位的职工集体联名上访(至今仍有1个单位职工在继续上访中)。  

有职工在和我谈到三厂的改制时,眼睛都红了。说他们这些共产党员资本家们,还不如旧社会的地主,资本家呢。人家那财富,就算是剥削吧,也是长期积累的结果。他们倒好,一夜之间,原国有资产就不明不白的属于他们的了。(至今也拒绝公布到底是以何种价格购得)属于他们以后,又不施行仁政,自然让人恨的牙疼。  

三厂改制,一晃已过去了整整五年,“只有潮水退去,我们才会知道是谁在裸泳”如今谁在当老板,他过去担任什么职务,以至于是谁策划了场“改革”目的何在?我们从中都可看到端倪。不过,眼下他们开的什么车,大家看的到。至于开多少钱,则是谜一样的数字。坊间传闻他们都买了商品楼,孩子进了贵族学校。  

 今日的共产党员资本家,岂是昔日的资本家可比?我手头有一份学者赵启强先生在《人民网》上2005年6月9日发表的文章《国有资产抢夺战中的中俄知识精英比较》中提到:某著名企业,一经改制,一位共产党的纪委书记,身价6000万人民币。  

 我所知道的是,老百姓可惨了。我们这次筹建工会,是要会员登记的,其中有个人收入及家庭成员及职业一栏,我看过以后,觉得惨不忍睹。我建议你们也好好看一看。书上说:“工人阶级是共产党的阶级基础”但这个“基础”的收入,只是北京市平均工资的1/2以至1/3(在日本,公务员与产业工人的收入比是1.1比1)基础不牢;地动山摇,怕只是早晚的事。对此,我深感忧虑。所以,我的积极带头维权,不仅仅是出于自身利益的考虑,我认为不同的利益群体之间,只有利益格局较为均衡,这个社会才有和谐可言。为了国家的长治久安,权贵私有的利益格局也必须改变。 权贵私有在其形成过程中,也往往是一个无法无天的过程。  

如北人三厂的改制黑暗到什么程度?名义上,众所周知的是,我厂的改制是在03年底开始的,但实际情况是,早在2002年夏秋之间,(2002年7月和9月)就有两个单位秘密开始了,私营的营业执照都起下来了。它们的特点:或有暴利可图,或本来经济效益就很好。现仅举其中的一个例子:这个单位的经理不花一分钱就通过工商部门把企业注册成“个人独资企业”,但因过于贪心,在细节上有所忽略——个人独资企业不能开增值税发票,会导致公司业务无法开展。于是,只好又拉进副经理,会计,个人独资企业此时又成了“民营企业”。真是“翻手为云,复手为雨”把个改革弄得如如儿戏一般。  

完全是出于掩人耳目的考虑,到2002年底,北人三厂才和这个“民营企业”签了一纸协议,把经理,副经理,会计不花钱的占有国有资产说成是“部分职工名义出资”。(这个单位职工集体信访的材料我全看过,各项证据极其完备)  

这就是产权改革么?不!这是赤裸裸的向人民抢劫。这样的“私有化”不要说在世界各经济转轨国家,无法想象它的发生(以俄罗斯为例:企业出售时的优惠序列是:工人和经理们)就是在法律缺失的中国(此处所说的法律,指严格意义上的)也足够触目惊心,令人发指,但它就发生在首善之区——北京,发生在我们身边。  

我们,三百人左右的改制,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发生的。即权力者互相勾结,秘密制造。但这样的“改制”需要一个出笼的时机,于是权力者利用2003年印刷机主业迁往亦庄开发区的机会,把辅业通通改制。但是,他们在相关文件中故意回避了“改制”这个词。因为他们以前搞过改制,知道改制有一套相关的程序,他们怕用了“改制”这个词,会给以后留下把柄,于是他们在文件中说这是:“搬迁,调整”“职工可以自主创业”。  

如前所述,那两个单位的“业”早就有人“创”完了,难道此时职工真的还可以再创么?这是无耻的欺骗群众的行为。至于尚未“创业”的单位,可按先例依样画葫芦即可,这样可以保持先后“创业”的一致性,此其一;此其二,也只有这样,才可免漏马脚。为此,他们要精心策划(14易其稿,才最终形成那个文件)要演戏,那两个单位的职工和我们一样开会听文件,一样解除合同买断工龄,他们要制造假象,目的是把人们蒙在鼓里。  

 此事还有一个荒唐之处,如果说未被北人股份解除合同,仍是北人职工,经工商注册的私企就是私企,这两个判断没有问题的话,那事实就是:一些北人职工在毫不知情的情况下,胡里胡涂的给私企打了一年多工,真是荒诞之极!(发展民营企业也不能这么干吧?)  

北人股份处事如此离奇古怪,但并不影响他们自吹自擂。在2005年9月给我们的信访回复中称:“北人股份在改革的工作中,始终坚持依法办事,切实保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最大限度的满足每一名员工的合理要求。在每一次改革工作中都做十分深入的思想工作详细讲解相关政策,并对属于北人股份公司的资产及债权债务是有很严格的管理。”  

但是,为什么那么多职工强烈不满?一腔愤慨?他们是解释不了的。难道职工都不知好歹,都是刁民?但不要忘记,北人三厂在2002年出了一本厂史,书名是〈〈艰苦奋斗的历程〉〉讴歌了工人们以忘我的精神苦干实干的先进事迹。才使我厂从五十年代初,由几个公私合营的小作坊,发展到本世纪初,已成为颇具规模的现代机械制造企业。  

我认真的读过这本厂史,并深受感动,中国的工人阶级确实伟大。  

 但是现在改革了,私有化了,这我们也能理解。但使人难以接受的是:这个“改革”为什么要背着我们进行?为什么只有干部才能购买原国有资产?为什么这时要把我们一脚踢开?难道我们知情了,参与了,这个改革就进行不下去了?难道我们工人此时会成为改革的破坏性力量?  

现在我所作的,是要用事实证明:只有我们工人群体对国企改革的参与,才会使国企改革走上一条正路——真正的建立起现代企业制度。工人群体是一支国企改革可以依靠的健康力量。  

三:我公司全体工人的维权抗争  

我单位早在上世纪1998年的3月初已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经过五年的经营到2003年底改制前,已有了70万左右的债权积累。之所以能有一笔积累,是全体职工挥汗苦干的结果,同时在开支上也是非常的节省。如节假日经常加班,但只给工人开支25元,而属于同一单位的北人股份都是开支60元。还有有毒有害工种按国家有关规定,每年应有一次休假疗养,单位领导为了省钱,也都给免掉了。单位领导说过:“以后一年半载的没活干,我们也照样开支”反正肉烂在锅里,也就没人计较。  

改制后,工人们是挺惦着这笔钱的,因为这确属我们应得而未得部分。改制之初,经营者第一次给全体工人开会,就明确表态:“大家放心,这笔钱人人有份,以后给大家分一分”。  

但这样说过之后,再无音信。北人三厂院内改制单位好几个,也早已全是独立核算单位,或多或少都有赢余,按改制的有关规定,债权债务应向职工公开,但所有的单位无一按此办理。时间一长,无人过问,这笔钱他们就会据为己有。  

此事引起了工人们普遍的不满情绪,尤其是我们看到国资委关于企业改制的规范性意见以后,明白了我们应有的权利被侵犯了。  

此时,恰逢新的信访条例出台,趁此东风,我公司全体工人(15名)开始信访。信访要求有三:1 :70万债权给个说法。2:向职工公布以何种价格购得原国有资产。3:我们工人也有参与国企改革的权利。  

按信访的相关规定,我们信访的第一站是北人股份。同时参加信访的还有前文所述的“秘密改制”的那家单位的6名职工,我们是联手信访,我发现这是一个好办法,可以节省社会资源。如我这个信访带头人,信访期间,竟没为了信访特意跑一次路。信访材料均是让他们代交的。社会上有“拼车”媒体很是提倡了一阵子,我觉得这个“拼访”也应该有人提倡提倡。  

  我们这个“联手信访”让北人股份相关领导的气恼程度可想而知,这从后来他们给我们的信访答复中就可以看出来,行文非常情绪化。首先,对我们提出的具体问题没有一个字的正面回应,说我们提出的问题“并无真凭实据,只是我们的推测”而且还对“一些事情的看法存在着过于片面和偏激”  

 总之,我们一身毛病,一无是处。有无理取闹之嫌。  

 在攻击我们信访人的同时,北人股份不忘自我吹嘘。(前文已述)  

对类似这样很情绪化的信访答复,连上级信访部门都有看法。对北人股份的“改革工作”京城机电控股公司信访办主任有如下口头议论“你们那怎么搞那么乱啊”这位主任在解决我们信访问题的态度上虽然令人不感恭维,但在他嘴里私下还能听到一句心里话,这竟使我对他产生了不错的印象。对官员来说,这已实属难能可贵。至于缺少解决问题的诚意,我想这怪不了他,我感到,因国企改革引出的问题在中国是一个十分敏感的问题;这个过程太不规范,且对一般工人利益损害太大。于是这个问题实际上成了烫手的山芋——谁都不敢碰。如《工人日报》2005年4月20日刊登了国资委主任李荣融的讲话:“对已进行转让的企业,有违规行为的,或职工有意见的,各地国资委有责任进行清查处理,换句话说,就是有告必究”但在其后几年的时间里,我竟未看到一则有关的新闻。在这样的大背景下,指望一个信访主任能做什么,太不现实。况且在我国通过信访能解决问题的概率是千分之二(根据专家说法)。人称信访能成功好比中彩票,信访是一条是不归路。对这些,我早有充分的认识,但经过我长时间反复慎重的考虑,觉得此事还是非常值得一做,使权贵私有化得到改造,并使之走上现代企业之路,意义非常重大。  

“磨难对弱者是万丈深渊,但对强者是一笔宝贵的财富”多年来,我潜心学习社会科学,学习的目的,不就是在于应用么。此时不用,更待何时?我要用我所学到的知识,指导我改革社会的实践。信访之初,我就给自己定了一条原则:严格在法律准许的范围内活动,信访要作到有理,有利,有节。但要坚持不懈,持之以恒,一点一点的扩大战果直至夺取全胜。  

  事情也真应了那句话“苍天不负苦心人”独独在信访这方面,我真的很幸运。  

 北人股份的信访回复我们当然不服,于是依照信访条例启动下一程序——向京城机电控股公司信访办提出复查请求。2005年12月9日复查意见下来了,不过这个意见只是更加离谱而已。其特点是完全不顾事实,一通胡说八道。复查意见写到:“经过与相关人员调查,查阅了有关文件,并与相关当事人进行了沟通与询问,复查意见如下:北京东华盛环保设备厂2004年注销,北京通华盛金属构件有限公司2004年2月成立,经调查。两个公司是独立的,它们之间不存在改制的关系。”  

 但我早就去过工商局查询过本企业的相关信息,东华盛环保设备厂不但未注销,还参加了2005年企业年检,有效期至2008年。  

   很明显,复查意见完全没有事实依据,更没有如他们所说进行了认真的调查,而是从始至终从未与任何一位信访人“沟通与询问”是真正的“不接触”。显然,在他们心目中,认为老百姓,工人文化低,好糊弄,能蒙就蒙,能唬就唬。对老百姓的蔑视实在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从改制到上访,真是一以贯之。  

   但这一次,算他们打错了算盘,他们遇到的是强劲的对手。(本人可以说是思想者,工人知识分子,又能团结群众)我很快给信访办主任打了一个电话:“复查意见说北京东华盛环保设备厂2004年注销,你们有证据么?我手里可有2005年它还参加企业年检,有效期至2008年的证据。这个复查意见是如此的不严肃,完全不顾事实,一通胡说八道,我们能服么,我们已决定向北京市国资委提出复核请求”  

   口气如此之硬,看来是让访民抓着硬伤了。此时信访办主任一定感觉不妙,一个单位(北人股份)两起集体上访,经过北人股份,京城机电,两级组织一点问题也没解决,此时再如数推给上级,那时,他们如此低级愚蠢的错误也将暴露在上级面前,上级的震怒一定可想而知。  

经过这样的权衡利弊,京城机电控股公司信访办的态度急转直下,2005年12月15日公司法人给全体信访人开会,称可以公司的债权转股权。但大家要签一个协议,每个人都要签字。条件当然是结束信访。这个事就由刘荣立办。  

于是16日由我主持开这个会,会上,有人提出得涨工资,凭什么他们工资那么高,怨气很大,致协议无法形成。  

   19日,周一,一上班就开会,我说:“能债权转股权这已经很不容易了,你们可以看看,周围也尽是改制单位,听没听说过这样的事情,就是在全国,恐怕也没有这样的事情。所以我主张见好就收。至于涨工资,这个事得以后再说,这一次信访,并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再说,凭我的能力,我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如果你们谁能给大家谋到更大的好处,你们谁带头再继续信访。”  

在我的说服甚至是压服之下,我们才形成了一个协议,事后有人问我:你是不是被他们收买了?  

  2005月19日,公司法人给我们开会,对协议内容口口声声的答应。  

  2005年12月27日公布公司债权情况,70万左右的债权,除去一些坏帐,和暂时要不回来的帐,现在公司共有21人,每人核一万五千元,愿意在公司干的,可以债转股,不想再干的,可以拿钱走人。在会上,当即有5名工人要求拿钱走人。  

后来我问了一些人为什么要走,他们说:“信不着他们,怕把这一万五弄没了”28日这5人签字拿钱走人。  

   2005年12月30日,公司法人和我说,“给控股公司打个电话,把情况说一说”我想所提的要求在兑现中,又是公司法人当众承诺的,这还会有什么问题么?于是给控股公司信访办主任打电话,表示息访。想用善意换取善意。  

   后来的事实证明,我毕竟是一名工人,“玩政治”确有幼稚,轻信和不成熟的一面,这一点我向工人们是作过自我批评的。  

   我16岁就下乡,那时正值伟大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但无书可读。(前苏联一位高级外交官70年代逃往西方后发表言论,认为名义上的和实际情况的严重脱节,便是一个国家处于“国家精神分裂状态”这样的政权是要必然倒台的。果然十几年后苏共丧失政权。今天,我们是名义上的“国家主人翁”但究竟有什么实际内容?)可以读的书有《鲁迅全集》,一个十几岁的孩子,在思想形成的关键时期,经常看的是这么一套书,那么对他的影响是可想而知的事情了。所以我经常以最坏的恶意去揣度事情。  

   但是我还是得承认我的想象力还是不够,恶意程度还是不高,因为他们作的实在超出了我所能想象的最坏程度的底线。  

   既然债转股了,我们以后就是公司股东了,总得给我们一纸证明吧,他们也答应在年底前开支时一块给我们,但开支时没给,又说过完新年一上班就给,但转过年1月4日上班,直等到6日也没有消息,看样子是完全没有兑现承诺的意思了,上午9时多,工人们停止干活,一齐去找公司法人,巧的是,两下里在半道上相遇了,原来工人们刚一走,有人马上把电话打过去了。这时公司法人说:“正要把这个证明给你们呢”于是大家返回,终于拿到这纸公司内部股东证明,称我们入的是“干股”,可以说,从一开始,他们就别有用心。  

   此后我们多次或当面要求,或书面集体签名,一再要求给我们的股东身份工商注册,因为只有经过工商注册这一法定程序的股东,才具有合法性。才能依法行使股东权利。就这个问题,我还专门向律师做了咨询,律师也说:“这个问题很重要,你们要抓紧办理,”我还给控股公司信访办主任打电话请示意见,信访办主任也明确表示:应该办理工商注册。我还把这个意见写出来交给公司法人,公司法人说:商量商量,但从此再无下文。  

   可以说,从一开始,经营者对我们工人成为股东就心怀不满,因为这是我们集体上访的结果,迫于上级压力,他们不得不接受这个事实,当然,“上级”也绝不是什么为工人利益着想,愿意我们工人当什么股东,而是为了达到我们息访的目的,所谓:“花钱买安定”这些,注定了我们真正成为公司股东的过程必定是充满了艰难的过程,经营者出于利益的考虑会阻挠,上级部门也不会给我们任何一点真心的支持,反过来,这更会助长经营者公然违法的嚣张的气焰。  

对此,我们的抗争也是针锋相对的。  

2006年3月2日,所有工人签名提出<<关于通华盛公司改制规范化 的一揽子建议>>意见提出:应公布公司资产,资金情况;有股东民主选举产生公司监事;指出目前的监事是由财会负责人担任,这是明显违反《公司法》相关规定的。    

之所以称之为“一揽子建议”是向国际事物学的。国际上凡一揽子什么什么的特点,其合理性无庸置疑,但没有一个在短时间内能够实现的,说明我们对这场斗争的艰巨性,复杂性,长期性有足够的估计和思想准备。  

   我对此的认识:我们极可能是做开创性的工作,“万事开头难”这是可想而知的事,但存在对我们有利的一面。 1:经营者只顾自身利益的做法,随着时间的推移,必定会招致工人更多的强烈的不满,而这会坚定人们抗争的决心。   2:工人们的觉悟会渐渐提高,日益感到按《公司法》治理公司的必要性,科学性,合理性。  3:社会上消除过于贫富悬殊的呼声会越来强烈,社会的安定和谐,有赖于建成一个法制化的市场经济。  

   每年都取得一个小的进展,是我的奋斗目标。这样,可以积小胜为大胜。回顾一下,2005年集体信访,2006年取得内部股东证明,2007年股东身份得到工商注册,2008年底,提出组建工会,这个目标一定要实现,我们志在必取!建立工会后,为维权取得组织保障,使公司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从此走上快车道。  

   我认为,通华盛公司的经营者为了自身利益的最大化,一再公然蔑视法律,是北人三厂这颗“权贵资本主义”的滕,结出来的果,是因果关系,没有一个好的开始,很难有一个好的结局。  

北人三厂的改制,是背着广大职工进行的,据说还有一条“纪律”不许把资产情况说出去,这就从性质上来说,具有反人民性。  

   但历史是发展的,社会是进步的,很难想象,历史的进程会按照少数人的意愿发展,(从长期看)所以邪恶的东西可以得逞于一时,但不会永远得逞,权贵资本主义的既得利益群体,在便宜占尽的同时,也就达到了它的颠峰状态,它已人心丧尽,开始物极必反,这便是历史的规律。  

   《嘹望》杂志最近发表署名文章,认为中国社会堆满了干柴,一点火星都可能粮成大火。我认为这是社会现实的写照,是金玉良言。谨希望有一点权力的人,能够从此清醒一点,认真倾听老百姓的声音,拿老百姓的诉求当一回事。  

 若此次经营者不接受调解,我们将依法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诉。  

此致  

  北京通华盛金属构件有限公司  

工会筹建联系人刘荣立  

  2009年1月9日  

说明: 1:2009年1月9日此报告送通洲区新华街道工会,面交工会主席,并当场留下了我的电话。时至今日,杳无音信。   2:此文在打字过程中,文字上略有修改。  

2009年5月8日  

永远跟党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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