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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今时局与100年前美国进步主义时期

火烧 2010-03-22 00:00:00 时代观察 1028
文章对比分析100年前美国进步主义时期的社会矛盾与当前时局,探讨腐败、无序与分裂问题,同时涉及中国收入分配改革的挑战与措施,强调社会和谐与公平分配的重要性。
1、何去何从


●惊人的发展、惊人的腐败、惊人的无序与分裂,这就是100年前的美国。经济已是世界第一,但尖锐的社会矛盾却让人民陷入深深的怀疑,他们问:谁是美国的主人?




19世纪晚期,美国作为一个经济大国从西半球崛起。美国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发展奇迹。1870年代初,美国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为164美元,到1914则上升到400美元。1870年代,美国经济居世界第四位,至1893年美国已居世界第一,把英德法三国远远地抛在后面。


但是,生产力与社会财富的巨大增长并未使社会与经济变得稳定与和谐。相反,世纪之交的美国,在取得惊人发展的同时,也造就了一个腐败、无序与分裂的社会、一个弱肉强食的无政府世界。


腐败


美国的发展是以铁路建设带动的,联邦政府对铁路公司的大面积土地赠予与其他优惠被证明是贪污腐败的巨大温床,为官商互利、金权交易提供了绝好的机会。铁路公司的老板没有一个不行贿的,而权力在握的地方官员与国会议员也绝少双手干净的。凭借着两亿英亩土地赠予,公司与官员都在一夜之间成了先富起来的暴发户。公众称参院是“百万富翁俱乐部”。


官职是那么的优惠丰厚,这给这一时期美国社会提供了一个新的职业———政治老板,他们专做政治买卖,一面搜罗选票,一面操纵选举,使那些热衷于当官(即贪污)的人获得一官半职。一个时期,竟然纽约、芝加哥等大城市的政治都是政治老板的营生。最臭名昭著的政治老板,是曾任纽约州参议员的特威德。他的亲信出任纽约州的法官、州长、市长等职,并在州议会中占据了许多席位。在纽约,特威德集团通过兜售公共工程合同,每月从市财政掠夺100万美元,年收入超过了当时的美国首富、铁路大王范德比尔特。该集团在纽约榨取的总财富达2亿美元,相当于20万个中产阶级家庭的年收入。另一方面,企业家从政治老板处获得工程合同后,往往就成为其支持者,他们相互勾结,操纵城市管理,这种政企关系被称为“看不见的政府”。


无序


自由放任导致生产与流通的无序,经济萧条是其深刻的表现。第一次世界大战前约10年发生一次萧条。1893年的萧条是19世纪最大的一次,失业者逾400万人。1907年的萧条几乎使联邦政府瘫痪,最终要靠金融巨头摩根筹集贷款来缓和萧条。


分裂


亿万富翁感到美国属于他们。工业巨子与金融巨子在回答谁拥有美国这一问题时说:“我们有钱,我们拥有美国。我们得到了它。”与此同时,广大独立农场主与劳工看到了共和国正在发生蜕变,垄断资本控制与吞噬着这个国家。


1890年代发生了美国历史上最大的一次农民运动———“人民党”运动。其目标是反垄断与还政于民。人民党女政治家玛丽·利斯说:“华尔街成了美国的主人……这个国家的广大百姓是奴隶,垄断是主人。”人民党的纲领提出了包括公正选举、保护劳工利益、参议员直接选举、累进税等10项改革主张。


1890年代也是罢工潮此起彼伏的激进时期。1894年普尔曼公司引发的铁路工人大罢工有60万人参与,致使美国西部铁路交通瘫痪。美国最高法院则对罢工发出禁令,联邦政府据此出兵弹压,工人领袖被捕入狱。对工人运动的武装镇压在这个共和国的历史上留下了不可抹去的耻辱。


一个腐败、无序与分裂的社会,不但难以继续发展,甚至本身的存在都成了问题。于是,重建社会和谐的历史使命被提了出来。美国人相信社会弊病可以通过改革加以克服,从而使社会继续进步。改革开始了,走向和谐的步伐迈开了。




2、进步运动


●西奥多·罗斯福与伍德罗·威尔逊两任总统毫不动摇地向垄断开战,并且积极扩大公民参政、推行直接民主,从而将美国从大资本家和政治老板手中夺了回来


在举国一致的反垄断的呼声中,1890年国会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明令禁止“垄断”与“图谋垄断”一个行业。这标志着美国改革的开始,“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美国抑制垄断保持公平竞争的第一部重要法律。


20世纪初,西奥多·罗斯福(1901-1908年任总统)与伍德罗·威尔逊(1913-1920年任总统)发动“进步主义”运动。他们主张用联邦政府的权力对现行秩序加以改革,使美国社会重新走向和谐。他们把反垄断作为改革的主要内容。


西奥多·罗斯福的改革理念是调整财产与公共福利的关系,重新把公共福利置于个人财产,即发展之上。在他看来,这是重建社会和谐的主旨。西奥多·罗斯福说,“我们正面临着财产对人类福利的新看法……有人错误地认为,一切人权同利润相比都是次要的。现在,这样的人必须给那些维护人类福利的人民让步了。每个人拥有的财产都要服从社会的整体权利,按公共福利的要求来规定使用到什么程度。”


在这一理念指导下,西奥多·罗斯福开始反垄断斗争,他把矛头指向摩根的铁路控股公司———北方证券公司,对它提出起诉。他又强迫一个煤矿接受政府对罢工的调解,这是联邦政府第一次支持有组织的罢工。西奥多·罗斯福的这些行动得到了人民的称道,他因此获得了“托拉斯爆破手”的美名。但他也遭到了保守派的攻击,1896年总统的制造者、政治老板马克·汉纳大骂这个“该死的牛仔”。华尔街因他的“堕落”而“目瞪口呆”。西奥多·罗斯福的改革引起了共和党的分裂,保守派坚决反对他的改革,他本人则退出共和党另组进步党参加总统大选。


即便如此,民主党总统威尔逊仍然批评他对垄断太宽容。威尔逊主张摧毁垄断,使美国回到自由竞争状态。他认为,政府只有割断同托拉斯或政治老板的联系,才能从这些禁锢的束缚中解脱出来。在“新自由”的旗帜下,威尔逊的改革在反垄断与还政于民这两方面取得了重要成果。


1914年国会通过“克莱顿法”与“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克莱顿法加强了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是又一个重要法律。从此,这两个法律成为20世纪美国人民对垄断提出诉讼的有力武器。二战后,国会又通过“塞勒·凯维尔反合并法”(1950年)作为对克莱顿法的完善。


1912年,国会批准宪法第17条修正案,该修正案规定由人民直接选举参议员。这是政治改革、制止腐败的一个重大胜利。铁路腐败不断曝光后,美国公民就着手用“文官服务法”(1885年)等手段来惩治腐败与保持廉洁,但收效甚微,最终他们找到了有效办法,那就是扩大公民参与和直接民主,这一改革立竿见影地遏止了大企业与政治老板对经济命脉与公共权力的操纵。当时孙中山先生正在美国,他对美国的议员直选改革予以了高度关注。


“进步主义”运动的中坚力量是中产阶级。经济学家钱德勒研究了260位进步党领导人的背景与职业,发现他们绝大多数是信奉新教伦理的白人中产阶级———律师、教授、工程师、新闻编辑、农场主、中小商人与企业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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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收入分配方案退回修改

  由于涉及众多利益的根本性调整,绝非短期内可以完成

  据《华夏时报》报道,记者获悉,被寄予厚望的《关于加强收入分配调节的指导意见及实施细则》(以下简称“收入新政”)目前正由国家发改委紧张修改,不久将再次上报国务院。“这一次是被退回了,还需要修改。”3月18日,发改委就业和收入分配司一位人士向记者证实。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收入分配”再度被空前关注。决策层也就此问题频频吹风,继2009年底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传出调整“收入分配”的信号之后,国家领导人在不同场合多次表达了“要加大收入分配调整”的决心。

  在此情况之下,国家发改委操刀的收入新政,也再次被置于风口浪尖。据悉,这份文件发端于2004年,在2007年至2009年间前后举行了6次征求意见讨论会,却始终也未能与公众见面。多次参与收入新政征求意见的国家发改委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表示,收入分配改革牵涉到各种利益的博弈,这是其迟迟未出台的最大原因。

  “年底出台就不错了”

  “方案被国务院退回来了,原因是还需要修改。”发改委一位参与者私下告诉记者。杨宜勇日前也对媒体表达过类似的观点:“方案曾转到国务院办公厅秘书处,中央领导表态需要修改,但不是推倒重来。”

  记者采访获悉,尽管收入新政还笼罩在迷雾之中,但具体内容也并非完全无迹可循。据介绍,该收入新政版本共分为四个部分,一是缩小城乡差距,增加农民收入;二是增加对低收入居民的扶持;三是提高工资性收入;四是通过税收手段主要是个人税收来调节收入分配。其中,个税调整的一个最大突破就是确定了一个方向:个人所得税将按照家庭为主体征收。

  在发改委内部,具体操刀新方案的就业和收入分配司司长张东生,曾在2009年明确指出,新的国民收入分配方案,将坚持“初次分配注重效率,二次分配注重公平”的原则。同年8月25日,在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所作的报告中,发改委主任张平指出,中国将逐步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

  不过,对于正在讨论中的新方案,不少专家学者还颇有争议。记者了解到,专家学者们不满意的地方包括,新收入方案强调要提高初次分配中劳动收入的比重,但却未设定任何定量的指标,也未设立基尼系数的具体目标。在衡量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上,按照世界银行的测算,中国已经上升到目前的0.47,大大超过了国际上0.40的警戒线。“发改委不可能搞出操作性很强的细则性方案。”一位不愿具名的专家向记者表示,“毕竟,该方案由包括发改委在内的八个部委会商之后共同形成,很多东西只能是原则性的。”专家据此认为,这些因素的协调会导致收入新政被推后,“年底出台就不错了。”

  利益调整阻力大

  从2003年开始,为应对收入分配差距带来的压力,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措施。这些措施包括免除农业税、建立最低工资制度、加强劳动执法等。

  2003年被看成是新一轮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起点。北京师范大学教授李实认为,这一轮改革的整体思路,大体上可以概括为“提低、扩中、调高”,即:提高低收入阶层的收入水平,扩大中等收入群体,并且通过财税政策对高收入群体进行二次调节。

  目前的政策如果说在“提低”方面有切实成效的话,“扩中”和“调高”则乏善可陈。李实等学者则指出,政策很难在“扩中”方面直接发挥作用,是因为一个国家中产阶层的扩大,和整体经济发展息息相关。杨宜勇也表示,“扩中”的整个过程可能要持续一二十年的时间,政府很难从行政上直接介入。在“调高”这个政府本应大有作为的领域,迄今也未有大的突破——— 公众最为关注的物业税和遗产税,具体推行仍无时间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会长宋晓梧表示,收入新政在“调高”方面至少有两件事情可以做:一是解决公务员收入过高,二是解决国有垄断行业收入过高。“利益调整阻力大。”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曾撰文称,收入分配涉及财税体制改革、社保制度设计等多个层面,政策设计和重构利益格局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多位接受记者采访的学者也强调,收入分配改革涉及很多利益的根本性调整,绝非短期之内可以完成。比如,“要对高收入群体的二次调节,最重要的手段还是打破垄断,但这需要时间和智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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