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石答乌有之乡网友>补充跟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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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第一次看到有人竞然可以指出列宁同志及(前)苏联哲学“浅薄混乱”及“常识性”错误,就少有的把贴子从头到尾的细看了一遍。但是,我想要从中看到感兴趣的东西,却收获不大;看去作者是位理论大师。但是,单从作者这一篇贴子来看,大师对自己贴子的行文顺序和纯理论措词不夠严谨要求。理由就在作者“随便”举出的二个例子当中,说些意见,就向<乌有>多数请教吧。
一,作者:“辩证法和唯物论是水火难容的东西,却被古怪地揉合到一起,终归是不伦不类。”
跟贴:1,辩证法、唯物论是两个概念(注意:我在辨证法与唯物论之间打顿号,没有用“和”字。)2,记得(前)苏联出版的<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以及其他刊物中,有“唯物主义辩证法”条目,好像没有把“辩证法”与“唯物论”“古怪揉合到一起”。当然,把唯物主义(包括唯物论)与辩证法“揉合”在一起,是否就“不伦不类”了呢?简单直说:对“客观存在”的“物质”,用辩证“法”(法字打引号与“辩证”分开)来认识,何尝不可?3,按照马克思主义世界观认为,物质是第一性的。即,无论有没有后来发生了所谓人的“意识”,“物质”总是客观存在。单这一点,“物质”与“意识”不相干。但是,有其一,必有其二。再简单直说:没有人的“意识”,哪儿来的“物质”?卓子知道椅子的存在吗?所以,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把人的“意识”或者叫“精神”相对物质,命名“第二性”,有了连续的理论支撑,就无所谓“物质”与“非物质”的相对存在了。
二,作者:“如果把“物质”定义为“客观存在”,那么时间、空间是不是物质?我们闭上眼晴做一个思想实验……列宁仅仅将时间定义为实体物质的属性,这显然然是浅薄混乱的说法……导致理论困境,人心浮燥……”
跟贴:1,纯焠的“唯物论,水平不夠,不予多说。2,作者没有给时间做另外定义属性,当令人遗憾。3,“导致理论困境,人心浮燥……”当属社会学、社会经济学、伦理学、心理学等综合范畴,不能单归罪于“定义物质属性”的列宁。
最后补充请教:
作者:“……意识是人类大脑独有的机能(感觉有点不通:应当先有“机能”才有“意识”呀?)如果世界上没有人类,也就没有所谓“意识”……”,
跟贴:毫无疑问,活人都是有“意识”的。死人没有“意识”。可见,人是在有生命的前提下才有意识。那么,其他有生命的,譬如植物、动物是不是也有“意识”呢?我们都知道,植物有三向(向光、向水、向肥)的现象,这是不是植物的“意识”作用?小狗见有人要打它,旺旺叫,这是不是动物的“意识”?所以,所谓“意识”,我认为,通俗一点就是凡有生命的都有不同程度的“意识”或感觉——植物的“意识”或感觉有利于生长,才有“三向”;小狗“意识”或感觉被打会疼,才旺旺叫。而这些“意识”或感觉显然是“低级”的。但仍然可以说是一种“意识”。而人的“意识”当中惟一“独有”或特有的,就是人的“意识”当中包含了思维的功能。人可以创造工具勺水喝,不必把嘴直插进水缸里;人也不会咬人,是因为人的“意识”里会思维(又叫考虑到,或叫想到)人咬人是野蛮,甚至犯法吃官司——才是人区别植物、动物的,“独有”或特有的“意识”高级之处。
仓促间,其它省略。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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