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秩序的自治与它治

火烧 2011-10-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秩序的自治与外治关系,指出治理者若不遵守规则将导致体系分裂,强调自治的重要性与防止异化,同时延伸至人类与自然的自治关系。

      小到一个家庭,大到一个国家,任何一个体系,如果治理的力量来着内部,就是自治。如果来自外部就是外治。可是这样划分自治与外治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治理者与被治理者是两个不同的群体,那么相对于被治理者来说,治理者对其的治理就是外治,而治理者此时也应该是治外。这样说有点抽象,那么我们举个例子吧,假如一个三口之家,父亲对儿子说:晚上必须10点回家,而父亲自己却不受这个规定的约束,那么这个家的秩序将会被分为两部分,一个是儿子遵守的秩序,一个是父亲遵守的秩序。如果是一个企业,管理者管理员工,而管理者却不受到其规定的约束,那么企业的秩序也会分为两个部分,一部分是管理者遵守的秩序,一部分是员工遵守的秩序。如果是一个国家,当权者管理百姓,而其自己如果不受其制度的约束,那么国家秩序也会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百姓遵守的秩序,一部分是官僚遵守的秩序。如果一个体系内部有了两个秩序,那么我们就不能说这是一个体系了,而应该说是两个体系。而这两个体系之间的关系,只能是外治与治外,而不是自治。

    如果治理者本身不同时是被治理者,那么就不能称之为自治。一个没有自治而只有外治的社会秩序,就没有内在优化的动力。其内部凝聚力就不会形成,而之所以保持形状不散,不过是来自外治的压力而已。

    一个体系内部的自治,要防止治理者从被治理者中异化出去。

   人类与自然的关系也是这样,人类是自然的一部分,人类自身秩序是自然秩序自治的一部分,人类不应该从自然中异化出去,人类要学会自治本身的人文秩序。

文章来源:智者的网易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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