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主席在文革中关于“打人”问题的指示
毛主席在文革中有一个关于“打人”问题的指示,具体内容是:
【党的政策不主张打人。但打人也要进行阶级分析,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误会。今后再不许打人。要摆事实,讲道理。】
这个指示产生于什么时候?有几种说法。一是《毛主席文革指示谈话汇编》一书,标题是:
“关于发生打人事件的指示(1966.06.00)”
只说是1966年6月,没有标明日期。正文后面还有毛主席的一句话:【在同学中取消保皇派这个名词。】
二是《毛泽东思想万岁》(汉版)一书,标题是:
“关于打人问题(1966.08.01)”
文中内容一样,标题与上一个有差异,但时间很明确,是1966年8月1日。正文后面没有那句话。
另外,1966.07.21,毛主席在“关于撤工作组的讲话”中指出:
【行凶、杀人、放火、放毒的才叫反革命。骂人、写反动标语的不能抓。有人写“拥护党中央,打倒毛泽东”,你抓他干什么?他还拥护党中央嘛!历史反革命留下用,表现不好的斗嘛!不准打人,叫他们放嘛!贴几张大字报、几条反动标语,怕什么?!】
还有,1966.07.28,江青在“对北京市海淀区中学生的讲话”中传达了毛主席的指示:
【毛主席说过:“好人打坏人活该,坏人打好人,好人光荣。好人打好人是误会,不打不相识。今后不要再打人了。”】
如此看来,毛主席的这个指示,应该产生在7.28前的六、七月间。
如果再往前追溯,那是1963.01.14,“中共中央关于在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严禁打人的通知”中指出:
【根据许多地区的材料反映,在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有些地方发生打人和乱搞斗争等违法乱纪现象。这件事应该引起全国各地党组织的严重注意。请各地的县一级以上党委,立即进行一次检查,并且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纠正。
【中央已经多次指出,不仅在人民内部的教育运动中,绝对不允许采取打人、罚跪、捆、吊这类粗暴办法,对于有违法行为的地主、富农和贪污盗窃分子、投机倒把分子等,也应该依法惩处,而不要用打人等办法对待。
【凡是已经发生打人现象的地方,由上级党委负责,进行严肃的处理。对犯有这种错误的人,特别是领导干部,应该责令认真检讨,情节严重恶劣的,给以必要的纪律处分,并且向群众进行适当的解释,消除群众的怀疑误会。】
由此可见,毛主席和党中央对于运动中的打人问题,是十分重视的,并且有过多次明确的指示,“不准打人”;对于已经发生的打人现象,强调“要进行阶级分析”,具体情况具体对待;对于参与打人的领导干部,要严肃处理,并做好群众的工作;对于一般群众打人,并不是横加指责、严词呵斥,而是循循善诱、讲清危害,要求“今后再不许打人。要摆事实,讲道理。”
这就是文革中,包括文革以前的历次运动中,毛主席、党中央在“打人”问题上的一贯政策。现在某些人企图把当时存在的极少数打人现象,“归罪”于毛主席、党中央,或者“归罪”于这些运动本身,完全是别有用心的,也是徒劳的!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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