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炎黄春秋》两编辑诉梅新育、郭松民案不能调解
近日在北大著名教授孔庆东先生的博文中,得知他就《炎黄春秋》两编辑诉梅新育、郭松民骂“狗娘养的”名誉侵权案,多次提醒二被告哪怕被判决输官司,也绝不与原告调解结案。笔者非常赞同孔教授的观点。此案如果又像当年南京彭宇案那样“和解真相”而调解结案,后果将比彭宇案更为严重——彭宇案的争议本身只涉及“个人恩怨”,而历史虚无主义者是不是该被骂“狗娘养的”则涉及国家、社会对待历史对待先烈的社会良知。
现在审理此案的法院已经骑在了虎背上。如果原告不撤诉(其实即便撤诉,因此案影响甚大,也不宜裁定准许),被告不接受调解,法院就必须作出判决。被告即便被认定确实骂历史虚无主义者“狗娘养的”有违文明,甚至构成名誉侵权,但对原告招骂的缘由却必须同样有个说法:以质疑之名造抗日英雄先烈先辈(狼牙山五壮士未全部牺牲)之谣,被被告和公众所骂难道不是咎由自取?这个必须面对的“争议”才是双方及其背后的群体较劲之处(成千上万的网友主动请求原告追加他们为被告就是明证)。但法院越往后拖越难处理。当初如果抓住被告所骂“狗娘养的”仅是泛指历史虚无主义者这一要点不予受理或者驳回起诉,也不会造成今天的局面(在笔者看来,法院如今在不宜准许撤诉又无法调解结案的情况下依然以“无直接利害关系”而裁定驳回起诉,在法律上基本还是可以过关的)。
八一电影制片厂要重拍电影《狼牙山五壮士》,有研究人员对照出该案中“狗娘养的”给“狼牙山五壮士”所造的违反军纪被群众请皇军来收拾而逃窜的谣言,竟然是抄袭西方帝国主义诬蔑苏联著名女英雄卓娅烈士的谣言版本,而前不久习近平总书记在共青团会议上表扬《中国青年报》组织团员青年维护“邱少云”英雄形象的弘扬正能量之举,特别是抗战胜利七十周年大阅兵中昂然行进的“狼牙山五壮士”连队……这一切都表明“狗娘养的”这一案根本没有调解的余地和可能,本案的裁判确实就是直接指向一个历史与社会的根本性的宪法级问题:
试看今日之域中,竟是谁家之天下!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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