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金华:国企改革的逻辑问题
8月9日,我发表《资本化途径——“新公有制”》后,告知网友,我因健康原因,准备停博休息几个月,但是没有去医院医治,想靠自身调整恢复健康,竟然忘了自己已是80岁的人了,结果在危及生命情况下送进医院。自然规律不可违。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于9月13日公布了。我11日刚住院出来,身体虚弱,但还是读了,并打算写几篇短文,反映我的意见。
看了官方解读和理论界评论,官方解读当然说好,理论界就有不同评价,环球时报说“一些人不看好国企的新一轮改革能在2020年前取得决定性成果,天则经济研究所所长盛洪公开宣称‘国企的存在就是问题’”。专家学者们不少人不喜欢国企的存在。
我也不看好国企的新一轮改革能在2020年前取得决定性成果,但根据与盛洪相反,是因为改革后国企不存在。
国企改革的初衷,是“搞活”国企。但是,几十年来,在经济学家的“烂苹果论”,“蜡烛论”、“靓女先嫁论”等等奇谈怪论引导下,成千上万的大大小小的国营企业,被卖掉、送掉或改制了,不再是国企,许多国企不是“搞活”了,而是搞掉了。绝大多数国企改没了,怎能说是搞活国企?这是改革的矛盾。
几十年来的改革,“国企”已经发生了质的改变。从“国营企业”即国有国营企业,改变为“国有企业”即国有民营企业,再改制为股份制企业。股份制企业是社会企业,为所有投资人共有,不为国家单独所有,再称为“国企”,不合逻辑,名不正言不顺,行不轨。
这次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也存在这样的问题。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给国企的定义是:“国有企业属于全民所有,是推进国家现代化、保障人民共同利益的重要力量,是我们党和国家事业发展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政治基础。”但是,深化国企改革指导意见又规定:改革后国家只管资本,再加现在还存在的国企要进行混合所有制改革,混合所有制企业无疑不是“全民企业”,再称为国企,就产生了逻辑问题。
现在还存在的国有企业改变为混合所有制后,即使是国有资本控股,再叫“国企”,不仅存在逻辑上的问题,法律上也有侵权问题。名不正言不顺,行不轨,所以受到资本家的质疑。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改革可以称为国企改革,但是国企改革为股份制或混合所有制后,就不再叫做“国企”。秀才们行文时要考虑用词。
盛洪等人反对国企存在是在与风车战斗,他们所谓的“国企的存在就是问题”,核心是反对国有资本控股,害怕被公私合营。
本文提出国企改革的逻辑问题,只是一个切入点,根本问题是国企改革的理论问题,方向问题。中国的改革没有经过认真的理论探讨,反复论证,胸有全局,一直是“摸着石头过河”,“试”和“闯”,“错了重来”,三十多年了,党的领导者需要认真反思,总结经验教训,再来一次“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的大讨论。没有革命的理论,便没有革命的运动。改革没有正确的理论指导,难免走邪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