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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官卖官”者必须严惩

火烧 2015-09-1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9
文章强调买官卖官必须严惩,指出其破坏官场风气与党员干部形象,呼吁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确保干部选拔公正透明。

  “买官卖官”者必须严惩

  中央反腐的同时也在剑指整顿官场风气,改善官场环境,提高党员干部整体形象。然而部分干部对于中央的各项“铁规禁令”不以为然,打着“小算盘”,上演“违法乱纪的好戏”。

  “为个人升职,在2010年至2012年两年内,先后3次向时任洛南县县长、县委书记雷二虎行贿人民币10万元。”商洛市纪委有关文件对商州区委常委、副区长李学让违纪问题进行通报。日前,李学让因跑官买官行贿,被开除党籍、受到行政撤职处分,降为主任科员。

  对于“买官卖官”公众早已深恶痛绝,结果往往也是害人害己,与贪腐有千丝万缕的关系,而这一切还是利、权在作怪。买官卖官本就是恶劣违法违纪行为,破坏了官场风气,严重损害了党员干部在公众心中的形象。官帽不论大小,如果仅凭钱财谋取,那还有什么含金量,干部选拔制度不是形同虚设了么?笔者认为,既要严惩买官者,更要问责卖官者,而且必须严惩重罚。

  干部的选聘就必须按干部选拔制度来执行,而且要在透明的制度下来规范运行,杜绝“买官卖官”。既要从权利上进行合理约束,让掌权者无权可卖;又要层层监督,让此类人不出可买无处可卖;更要提高为官者个人素质,从心里远离“买官卖官”,凭真本事升迁。

  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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