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家庭的十六年上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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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法律援助网崔凯 中国焦点新闻网李广军报道】 2011年8月10日的早上,吉林省辽源市民王元、王栋和他们的家人早早就来到了辽元市看守所等待他们的姐姐王海艳拘留期满释放,这是十多年来这个上访家庭成员的最新一次被公安机关执行拘留。象这样的经历王家人已经经历过许多次了,他们家庭因为王元的案子从1994年就开始了艰难的上访经历。
王栋告诉记者他们家的十多年上访经历是因1994年他二哥王元无端惹上的一件交通肇事案开始的。
无端被以交通肇事罪判刑
1994年6月30日7时许,24岁的王元驾着车牌号为吉D40-40388的长春132型客货车途经四浑公路233公里+700米处时,看到路边坐着一个人。王元没停车,和同车的人说了几句就开车回家了。第二天王元听镇上的人说,他前一天看到的那个坐在路边的人死了,王元绝不会想到,他在日后却因为这件事改变了自己的生活。
1994年7月2日,东辽县交警部门以涉嫌交通肇事对王元进行调查。7月15日,王元被刑事拘留,7月23日王元被东辽县人民检察院批捕。11月10日,东辽县人民法院做出刑初字第158号判决,认定王元在1994年6月29日驾驶吉D40-40388号132型客货车由辽宁抚顺返回,次日凌晨2时30分许,当车行至四浑公路233KM公里+700米处,超过坐在柏油路边石头上放牛的农民李世明时,由于车速过快,侧向距不够,将李世明刮倒致死后脱离现场。 法院以交通肇事罪判处王元有期徒刑两年缓期三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19123.60元经济损失。
宣判后,王元不服并提出上诉,1994年12月30日,吉林省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元的上诉作出了辽刑终字第25号裁定书,认为东辽县人民法院认定的王元构成交通肇事罪之事实证据不足。撤销东辽县的刑初字第158号判决,发回东辽县人民法院重新审理。
1995年6月23日,东辽县人民法院再次做出判决:王元犯交通肇事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缓期三年执行。并赔偿被害人19123。60元经济损失。
王元再次上诉到辽源中级人民法院后,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了辽刑终字第26号判决,认这王元驾车肇事致人死亡,已经构成交通肇事罪,故维持原判。
1995年10月11日,王元以无罪为由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申诉,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做出了刑申字第5号驳回申诉通知书,维持原判。1996年11月20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元申诉作出了吉高刑再终字第26号通知书,认为王元的申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了王元的申诉。 2004年8月8日,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根据王元以原审认定事实错误为由的申诉做出了吉高法刑监字第26号驳回通知书,维持原判。
(在上访的15年中,王元以“走出逆境 还我清白”激励自己.)
15年申诉争来迟到的公正
王元的案子发生后,给全家人带来了沉重的灾难,原本比较“火龙”的家庭因为该案而一步步走向了苦难: 王元姐弟五人,他从16岁就开始学车,先后开过三轮车、四轮车、大挂车、汽车等,到1994年开车已经十多年了,从未出过任何事故。王元在事发前建有食品批发商店,他家的生活在当地也是比较富裕的。
王元被关进看守所后,王家随即乱了套,王元所开的食品批发商店面临倒闭,要帐的几乎让家里推不开门。王元的妻子带着一岁的女儿无力继续照顾王元收养的孤儿,最终这个孩子离家出走。 王元的父亲王兴权为了给儿子打官司,提前离开了水泥厂供应科的岗位,带着老伴四处鸣冤,年年往返在东辽、辽源、长春、北京之间,老人家为了申冤风餐露宿捡过废品。王元的大姐王海燕为了给弟弟打官司把仅有的一套住房也卖了。
15年的不断申诉,王元终于迎来了沉冤昭雪的一天。2009年9月15日,吉林省东辽县人民法院做出东辽刑再审字第1号刑事判决书,法院认为:根据调查,公诉机关机关指控王元交通肇事罪事实不清,证据不足,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对被害人没有作出尸检,导致死亡原因及死亡时间、创伤的情况不明,也无证据证明现场留有轮胎扎印是王元驾驶车辆在现场所留痕迹。对送检物品既没有提取笔录,也没有拍照,来源的合法性及交警部门原审中对王元驾驶的车辆进行检验并旅行等侦查行为均有质疑,因此没有完整的证据链条证明此交通事故是王元所为,王元的罪名不成立,因而最终判决王元无罪。9月25日法院退回了15年前的19123.60元赔偿金。
一案刚了 一案又起
谁曾想,一波未平一波又起,在王元案件申诉期间,王元的大哥王泰因为矿场纠纷,在一次打架斗殴中被郑连印用石头击中头部后用刀刺伤了郑的肩部,郑连印因救治不及时而死亡。辽源中级人民法院依据聚众斗殴致人死亡为由判处王泰无期徒刑。在王泰上诉期间,王元最终被判无罪并退回15年前的赔偿金。然而,王泰一案在二审时王家与死者亲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书后,王泰却被加重判为死刑。
王家与死者亲属没有达成赔偿谅解协议时王泰被判无期,王家与死者亲属达成赔偿谅解协议后王泰却被判成了死刑,王家人怀疑当地法院因为王元最终被判无罪的事情涉嫌报复。为了挽救亲人的生命,刚刚结束王元案上访的王兴权老人又开始为大儿子王泰的案情上访。
照顾老父亲却被拘留 王海艳很无奈
2011年8月10日8点30分,辽源市看守所的干警开始了新一天的工作,办理完手续,王栋他们到拘留区外等待着王海艳的出来。看守所的大门打开,收拾得干净利落的王海艳走过辽源看守所的拘留区,走出辽源看守所的大门。
(王海艳走出辽源看守所)
谈起这次被拘留,王海艳觉得自己十分冤屈。她因为照顾上访的父亲却被拘留,这让她不能接受。
王兴权老人为了王泰的案情,不顾年老多病和儿女的劝阻,带着老伴来多次到北京上访申冤。放心不下老父亲的女儿王海艳不久后也专程来京照顾两位老人的生活。走访了许多部门,递送了无数的材料,许多部门都答应过问,却一直没有给予准确答复。焦急上火的王兴权老人万般无奈,想到了古代拦轿喊冤的故事。 7 月 27 日,王兴权老人瞒着老伴和女儿,独自一人到中南海附近的府右街散发传单燃放鞭炮。很快,府右街派出所的公安干警来到了现场,在老人被带上警车之际,匆匆赶来的王海艳向警察说明了情况,担心到派出所父亲身体受不了,两人一同被带上了警车。
几经周折,从久敬庄到吉林省驻京办,王海艳和王兴权老人被吉林信访办人员和警察带回了辽源。回到辽源后王海艳却接到了拘留通知书,这张没有办案人签字的拘留通知书给王海艳带来了十天的牢狱之灾。没有参与放鞭炮闹事,仅仅因为照顾老人却被拘留,在限制人身自由后,王海艳觉得自己很冤屈。
一出看守所。王海艳顾不上回家,就拿着自己在看守所写好的行政复议申请书,到辽源市公安局反映情况。在递交了行政复议书后,王海艳又到辽源市东吉公安分局询问办案警官。办案警官一见到她就躲了起来。
王海艳申请的行政复议最长要两个月的时间。这段时间王海艳决定在家好好休息一下。而因年老体弱,疾病缠身没有被当地警方追究刑事责任的王兴权老人获得自由后,没有在家里休息停留,躲过当地片警和居委会的监视,又悄悄地返回了北京,重新开始了他的上访之旅。
记者在北京辗转几个地方,终于在上访人群聚集的一个立交桥下找到了王兴权老人和他的老伴,酷暑之下老两口就露宿在桥下,每天想着找国家有关部门反映自己的案情。
父子兄妹十六年接力不断的上访,无数次被拘留、被监视居住、被组织旅游……,作为辽源市的重点维稳对象,王家人在十多年中尝尽了辛酸苦辣,可是为了公平和正义,他们只能选择上访,选择了这条到处是坎坷和艰难的道路。未来如何?他们谁也说不清,但他们坚信,只要他们不断发努力,党和政府一定会还他们一个公平的。
(王兴权老人全家寻求公正的决心)
附:视频《一个家庭16年的上访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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