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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有条件”批评、监督政府?

火烧 2010-03-06 00:00:00 网友杂谈 1031
文章探讨人民是否有条件批评监督政府,列举多个因举报腐败被打击报复的案例,反映当前监督机制存在的问题,强调政务公开与舆论监督的重要性。

人民“有条件”批评、监督政府?  

   

 3月5日 ,在全国人大第十一届三次会议上,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信心十足地说:“要深入推进政务公开,完善各类公开办事制度和行政复议制度,创造条件让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同时充分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我看到此语,十分振奋,仿佛看到了国家美好的前途和希望。  

但在激动之余,我不由得又产生了些许担忧和疑问,人民“有条件”批评、监督政府吗?人民批评、监督政府会面临什么后果呢?  

我们姑且回忆一下前几年因揭发官员腐败而遭到恶意打击报复、因批评政府而被跨省追捕的一些典型案例。  

曾任石家庄市建委工程处处长,定额站的站长的郭光允,因举报原河北省委书记程维高严重问题不断,不仅职务被撤,工作丢了,而且两次差点丧命。  

海南省万宁市工商局原副股长陈少青,近年来署名举报“顶头上司”叶东雄的腐败劣迹,并由此引发了海南全省工商系统的“反腐风暴”。然而,当腐败分子被绳之以法的时候,陈少青却遭到一连串的打击报复。  

因多次举报多次到北京举报颍泉区委书记张治安违法占用耕地、修建豪华办公楼“白宫”等问题的李国福,遭到张治安的恶意报复,被颍泉区检察院拘留、逮捕,并蹊跷地死在监狱。  

2006年8、9月间,重庆市彭水县教委人事科科员秦中飞因创作并转发一首反映彭水腐败的《沁园春.彭水》,被指影射彭水县时任县长周伟和县委书记蓝庆华,遭到彭水县公安局传讯调查,并以涉嫌“诽谤罪”被逮捕。  

2007年4月,山西稷山三干部因为匿名举报县委书记,当地公安机关查明写信人身份后,检察院以诽谤罪将写信人公诉到法院。期间,他们被要求在全县干部教育大会前做检讨。其中两名写信人已被判刑,另一人也被起诉到法院。  

 2008年1月1日 ,《法人》杂志(法制日报社主办)刊发了记者朱文娜采写的《辽宁西丰:一场官商较量》,报道了西丰县商人赵俊萍遭遇的“短信诽谤”案,惹恼了时任西丰县委书记的张志国,西丰县公安局以“涉嫌诽谤罪”为由,对采写报道的《法制日报》记者朱文娜进行立案调查。 1月4日 ,西丰县公安局多名干警赶到报社拘传该记者。  

2008年11月,山东乳山下初镇百名村民联名反映威海恒邦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造成庄稼死亡,村民健康受到损害。当地环保部门却称“没有发现污染”,举报人宋建林因“影响恒邦上市”被当地警方拘留,宋健林的遭遇让村民感到害怕,以致当地流传“谁举报就抓谁”的说法。  

 2009年3月6日 ,因在天涯社区发帖反映市政府违法征地,在上海工作的河南省灵宝市青年王帅以涉嫌“诽谤政府”被跨省追捕,押解回乡,在看守所里关了八天。  

……  

又据今年的3月5日《新华网》一篇题为《湖北一青年发帖质疑县领导搞形象工程遭拘捕》的文章披露,湖北省郧西县青年陈永刚因向中纪委举报该县领导不顾民生、欺骗民众违规造节大搞形象工程,同时在网络予以揭露,被郧西县公安局跨地以“侮辱诽谤”的罪名拘捕。  

类似事件此起彼伏地在各地不断发生,如此语境之下,人民能批评、监督政府吗?人民敢批评、监督政府吗?  

还不仅仅如此,许多网友包括本人一些言论虽然有点过激、但用心却十分善良的时政博文,时而莫名其妙地被丢到垃圾箱,常使人产生反感。人们不禁在想,一些妖魔化毛主席的文章能在网上大行其道,而一些痛斥官场弊政和腐败以及抨击非毛化的文章,为什么就不能见之于天下呢?老百姓的话还能翻天不成?用不着这么害怕吧?  

特别是最近,“转基因”已经成为人们最大的热点问题,社会上对农业部的质疑声、批评声持续升高,一些专家、学者和曾经的高级领导干部,也向国家明确提出了“停止转基因水稻和玉米的商业化生产”的意见和要求。我们见到了农业部的正面回应吗?即使有点回应,也是虚晃一枪,也是在玩咄猫猫的游戏!他们有把民意真正地放在心坎上了吗?  

如果我们深刻反思地话,发生这类事件的根本原因,是宪法被虚化,法律被架空造成的。权比法大,是我国官场当前最大的弊政。《宪法》和法律都不能落到实处,其他条件就能有效保障人民批评政府、监督政府?不可能的。我以为,宪法和法律,才是人民善意地批评、监督政府的根本保障。只要认真落实并坚决执行《宪法》和法律,人民的话语权就一定会得到有效保障的。  

温总理常常说,要让人民看到信心和力量。明天的实现须靠今天的努力。因此,我们愿意、也乐意成为现实主义者。如果现实的、眼前的,是改善的,是进步的,我们的信心自然就大了,我们的力量自然就添了。从这个角度而言,只要《宪法》被认真落实了,法律被坚决执行了,我们咋会没信心、没力量呢?  

基于上述思考,我以为,温总理的这番话,也许是发出了一个信号,《宪法》和法律,将成为推进我国依法治国进程的加速器,人民运用宪法和法律,批评和监督政府的通道,会因此而变得更加通畅。  

我们拭目以待!  

   

敬           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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