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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出卖”了“善解人衣”的村官

火烧 2015-09-22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村官陈某明因不雅视频事件引发舆论关注,事件涉及网络告密与隐私权争议,引发对基层干部形象及社会学现象的讨论。

  是谁“出卖”了“善解人衣”的村官

  ——戏说村官“脱衣门”事件

  近日,社交网络上传三段不雅视频,有爆料知情人称视频当事人为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长西村副书记、村主任陈某明及如皋某娱乐场所妈咪,拍摄地点是在如皋某饭店。视频中该村干部将一名长发女子搂抱在一起并试图脱该女性衣服。如皋市纪委监察部门负责人回应称,当事人已被停职等待调查处理。(新华报业网9月19日)

  看到这个消息,我第一反应就是这位“善解人衣”的村官被人“出卖”了!可见“告密”之风多么可怕!文革流毒!文革流毒!

  从视频上的情况看,这应该是在一次“私人聚会”上拍的, 江苏省如皋市吴窑镇的非著名村官陈某明在一次私人聚会时的“善解人衣”引起网上网下轩然大波,媒体上舆论滔滔,现实中后果严重。一次私人聚餐酿成一场公共事件,而且给当事人带来了可谓改变人生轨迹的影响。作为“社会事实”,其过程、意义以及所表现出的社会逻辑值得从社会学角度加以分析和讨论。

  村官陈某明的视频肯定不是在公共场所拍的,也应该是没有经过他同意就上传到网络上的。因为有前车之鉴,他应该知道视频传到网上的后果,所以他的最大过错就是交友不慎,被“告密”了,这个“告密者”一定是个“仇官”的人。这个不雅视频的在网络上引起轰动,的确损害了基层干部和村官的形象,但是造成损害的不是村官陈某明,而是那个把偷拍的照片上传到网络上的人。人家那位被“善解人衣”的村官脱衣服摸乳房的女子没有半点痛苦的表情,反而非常受用,非常愉悦,他们之间的事情完全属于他们两个人的“隐私”,怎么能够上传到网络上呢?这不是“侵犯”人家的“隐私权”吗?这不是对人家的“私人生活”干涉过多吗?

  对于这个问题,值得重温今年1月23日《人民日报》文章《不告密不揭发是道德底线》,从警惕“文革遗风”的高度,坚决“反对和谴责”这种“告密”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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