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发布廉政准则可敬可重,官员52个“不准”可悲可笑
长期以来,一直潜水在乌有之乡,网友们的各篇大作针砭时事、振聋发聩,读来受益甚多。我自己有个小小博客,一般不愿涉及沉重的题材。昨晚看到中央发布52个“不准”,忍不住写了几句发到博客。不料仅仅十多分钟,博客管理层消息传来:“您的文章《中央发布廉政准则可敬可重,官员52个“不准”可悲可笑》中因含有不适当内容,已被设置为私密博文。”这样也就催促我注册在“乌有之乡”,第一次发帖请各位网友指教,看有何不适当内容。
昨晚为几台晚会作图到深夜,关电脑前看到消息:“中共发布廉政准则 52个‘不准’规范干部行为”,本不想在博客中涉及此类沉重话题,但看看52个“不准”,却是有话不吐不快。
新华社于23日公布了《准则》全文。24日中新网作了报道。《准则》包括总则、廉洁从政行为规范、实施与监督、附则,共18条。其中“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一章,详细规定了领导干部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并详细列出52种“不准”的行为。
中央一再强调反腐,当然意识到“反腐倡廉是确保我们宏伟大业的重要保证”,从上到下确实也抓了一部分陈希同、成克杰以至文强之类的典型。固然有许多忠心勤恳为党为民的好干部,但是,触目惊心所见所知的贪官骄奢淫逸、前腐后继,污吏恶贯满盈、彼伏此起,昏官尾大不掉、尸位素餐,群众中蕴藏的失望、不满,从执政党的思想基础、群众基础而言,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党的威望受到严重腐蚀、党群关系受到极大损害,政治形势到了十分严峻的地步,中央无疑是看到这一点的。
随着时代的进步、物质的丰富,信仰危机首先出现在官员们中间,官员道德水准日益下滑,官员成了“高危行业”,真是中国特色的黑色幽默。看到这“52个不准”,一方面看到中央确实在反腐上下功夫,可敬可重。一方面却莫名地感到一种可悲与可笑。可悲的是,中国共产党党章作为党的章程,早就对党员的思想、行为作了严肃、全面的规定,看来各级官员们中的相当部分早忘了自己还是一个共产党员,党章只是这群人入党的敲门砖而已;可笑的是,细数52个“不准”,其实都是做人做事的基本准则,甚至是做人的道德底线。中央提出这廉政准则52个“不准”,象是在对这些位高权重的官僚们(别拿村长不当干部)进行幼儿园般的启蒙教育。其实,当官的要是心里有党、有老百姓,就能起码向焦裕禄靠近一点,与那些“不准”自然就是水火而不相容。相反,如果利欲熏心、私心膨胀,红色作为外衣,人前正人君子、人后荒淫无耻;台上廉洁清明,台后贪欲无度,说到底,不要说52个“不准”,一万个不准对他们也是一纸空文。“有权不用,过期作废”就是他们确凿的信条。近年日益盛行的考公务员热不能不说是相当部分人看到了公务员的利益所在。
再,千不准、万不准,犯了“不准”怎么办?好像没有规定第53个“不准”?掌握监管大权的“纪委”中犯事的好像也有人在。看来,仅仅靠这些官员的自律已经成了纸上谈兵的事情。
尽管又有精蝇专家在考证当年的刘青山、张子善被杀属于冤案,但是其二人的被杀震慑了建国初期的官场,杀掉了多少潜在的腐败意识,挽救了一大批潜意识中将走上不归路的官员,则是不争的事实。
制度应该是为人民制定的,准则是规范官员们言行的,法律的尊严是不容藐视的。制度的改进,法律的尊严、人民的利益,三位一体,中央加大监管力度、民众参与监督,令出法随。对腐败分子杀无赦、对昏庸官员撤无赦。只有腐败的成本远远大于腐败的所得,才能杜绝腐败。
无论多少个不准,不准腐败是根本的、起码的、核心的一个。反腐的成败,关系着“党国”存亡,并非杞人忧天之说。
但愿52个“不准”是把反腐倡廉的利剑,而不是供在神龛上的摆设。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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