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时代的最高指示和法律-驳人民网历史论坛“我心朝翔”说
最高指示和法律-驳“我心朝翔”说
"我心朝翔"网友在人民网历史论坛发表三篇同一标题和内容的文章《只有认清毛泽东在文革中的最大错误及其危害才能真正为人民服务》,可见人民网相当重视。
本文开门见山就说:“毛泽东一生最大的错误,就是把个人权威凌架于国家法律之上,以个人所谓的“最高指示”代替国家法律,破坏了中国的法制建设体系和进程,十年文革被称为“十年浩劫”,其破坏作用以此为最。
从《人民日报》第49期——第97期的数据材料分析,从1965年出现至1970年最高指示风靡了5年;1965年开始出现4条,1966年达到高峰出现256条,1967年又出现91条,1968年出现58条,1969年出现19条,直到1970年才逐渐淡出,只出现3条。”
在我国,中国共产党是领导一切的。毛主席是中共中央主席,他的著作形成了毛泽东思想。党章里宪法里都有。
所谓最高指示,就是从毛主席著作里找出一段话推动当前的重点工作。所谓法律,简单的说就是国家的规章制度。在这里不存在最高指示代替法律问题。而是用最高指示教育提高人民的思想觉悟,保障法律的执行。请问,在红色年代,有卖淫嫖娼吗?有黑社会吗?有爱滋病吗?有拐卖儿童妇女贩子吗?有吸毒贩毒的吗?有小三二奶二爷吗?。。。。。,那时的治安好的很。这都是思想政治觉悟高的表现。可以说高举毛泽东思想旗帜,走共同富裕道路的结果。
法律管用吗?管用,也不管用。1983年严打以来,不知抓了多少人,也不知杀了多少人,管用吗?管用,但也不管用。为什么?君不见妓女遍地吗?黑社会遍布城乡,爱滋汹汹,甚至女研究生也被拐卖当了山区农民的老婆,连中学生上下学也被父母或爷奶接送,贪官产业了。。。。。。,法律到哪去啦?这都是走少数人富裕道路的结果,更是抛弃毛泽东思想的结果。
我们应该为人民服务,而不是为人民币服务。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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