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醉酒案”,法律亦“醉判”?
同样“醉酒案”,法律亦“醉判”?
酒,是个什么玩意?就是个迷魂汤,可以让人心智迷乱、颠倒黑白、混淆是非,可以把人变成鬼,也可以把鬼变成人。法,是个什么玩意?就是个橡皮筋,可以松紧自如、任意揉捏、惩罚随心,可以把坏人开脱的轻轻松松,也可以把好人桎梏成刁民贼寇。孔子曰:“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这虽然是封建社会的荒唐法统。却被特色精英们奉若神明。他们把孔子看的格外尊贵,并供奉到了神圣广场一角,唯差三拜九叩了。
国民,对于酒文化总是情有独钟。在这个充满浮华与虚无的尘世间,达官贵人们每日花天酒地、纸醉金迷地消遣着唾手可得荣华富贵,黎民百姓虽清贫度日,也偶有小聚,借酒抒怀,聊以自慰。可是,无论达官贵人,还是黎民百姓,似乎很乐于借助酒兴和醉意,来显示自己与众不同的胆略与豪情。于是,借酒滋事就每每成为街头一景,点缀着和谐盛世不可或缺的外表与内涵。于是,那些厅堂之上正襟危坐的大人们,就有了对孔圣人封建法统思想竭尽孝道的机会,在达官贵人与黎民百姓面前玩弄起令人迷乱的变脸术。
2010年10月16日。在河北传媒大学,有一个叫李启铭的书生,酒后驾车,一路狂飙。在河北大学校区某超市撞到两名女学生,一死一伤。可是,这位书生却若无其事,并不停车。在开车接其女友返回途中,被保安叫停。李启铭下车后毫无歉意,飞扬跋扈地狂叫:“知道我爹谁不?有本事告去,我爹是李刚”。就这样,这位身为保定市公安局北市区分局副局长的李刚和其狂妄以及的儿子就名扬中国了。这起酒后驾车致人毙命的案子也令人刮目相看了。可是,李刚就是李刚,绝非等闲之辈。尽管在媒体频频闪烁的灯光之下,尽管在网友纷纷谴责之下,李刚之子终于获得了厅堂大人们的宽容,在赔偿死者46万、伤者9.1万之后,获刑6年。李刚,这个达官贵人赢了。
于此相对应,20010年5月7日凌晨,也是在河北,一个刚满18岁的农家之子,在酒后砸撬了银行的ATM机、分文未获之后被送上厅堂。然而,这位18岁的农家孩子却没有李刚之子那么幸运了。在厅堂上,18岁少年坚决否认自己有盗窃自动取款机内现金的想法,“我当时喝多了,有点失控,以后的事情我都记不清了”。他称,当天本打算到延庆县营城子村去要工程款,但是没有找到老板,所以情绪很低落,就喝了点酒。自己根本不知道取款机是干什么用的,也没有用过银行卡和取款机。农业银行和工商银行对两个被砸的取款机内存款数额做了的证明,分别为5.5万余元和30多万元,共计40万元。公诉人以此为依据,认为18岁少年盗窃金融机构,数额巨大,非要判人家无期徒刑。看来,这个18岁少年凶多吉少。
同样是醉酒,一个是李刚之子,一个是农民之子,贵贱分明;一个是一死一伤,一个是分文未获,轻重可鉴。厅堂大人们却置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基本法理于不顾,耍起了变脸术。一面是千方百计、想方设法地开罪,一面是不依不饶、步步紧逼的桎梏。法律,在达官贵人和黎民百姓面前施展了橡皮筋似的松松紧紧之功能。天理、法理何在?同样是“醉酒案”,厅堂之上的大人们,是否也可以来一次贵贱之分的“醉判”?以此表达对你们封建法理的祖师爷孔圣人的忠孝呢?酒,是个什么玩意?法,是个什么玩意?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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