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把2月19日定为“性工作者日”
建议把2月19日定为“性工作者日”
刚看到了一篇《建议:2月20日定为打工者狂欢节!》的贴文,觉得很有道理。权贵们是不会、也不敢提此建议的。老百姓们没有在“二会”提建议的权力,那么网络就是百姓民主权力工具。中国人95%以上都是由百姓 ,所以网络的“民主”应该是很重要的,同样网络的呼声也是人民最基本的呼声!只要老百姓的声音是符合历史发展要求的,是合情合理的,那么这种呼声就应该引起当权者的重视和认定,否则当权者代表民意的说法就要打上问号!
我认为应该把 2月19日 定为“性工作者日”。其理由如下。
一、“性工作者日”的设定是符合当前“节假日”设立的“百花齐放”的要求。在毛泽东时代,和几年的历史一样,节假日也是“僵化”和“封闭”的。即不丰富多彩,也不与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接轨。就是春节、元旦、五一、国庆,六一、三八、七一、八一几个节假日。没有什么教师节、圣诞节、情人节、护士节等等。既然改革开放时代“节假日”也可以随意改变和增设。那么在当今中国社会中存在近千万人的“性工作者”,应该就有自己的一个节日。所以,设立“性工作者日”,这样的一个节日是符合改革开放的要求。
二、把“妓女”改为“性工作者”,是资改派的一个创举。也是一个历史性的一个创举。是古今中外都要令之刮目相看的创举。“妓女”比较单调,就是指女人卖淫,而当今社会是不但女人卖淫,而且男人也卖淫,女人还可以做二奶、三奶、N奶,还可以做“情人”,还可以卖给人做老婆,还可以代孕。。。。。。所以“性工作者”是特色社会发展的要求。
三、当今“性工作者”,已进入了一个空前绝后境界。无论从人数,项目、形式或者他们为自己创造生存空间都到了无与伦比的地步,达到空前的“繁荣”。
四、当今“性工作者”,已被社会淡化或接受了。因为从30年来的发展壮大,一方面适应了私有制社会发展中人对“性”的需要,另一方面满足了私有化后,绝大多数女性的“奴”性地位和生存的需要。原来对妓女的伤风败俗之说,对人性、人权的不尊重之说逐渐在淡化、也逐渐被人所理解、所接受。只要私有化的存在,“性工作者”就会得以相应发展和壮大。他们之间的存在是有其必然的联系的。
五、当今的性工作者,是特色社会的一个维稳因素。特色社会为了“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必然就会有大部分人是“后富起来”,或按他们所说的“待富阶层”。那么“剥削”和“掠夺”就会“合法”的存在。失业就成了必然的因素,在私有制社会中女性失业后,解决生存的很好办法就是“性”。私有制社会中,解决就业是为“社会的稳定”,那么,“性工作者”的存在和发展壮大就是“维稳”的需要。
综上所述,按照把 9月10日 定为“教师节”的程序和方法,我们应该确定把 2月19日 定为“性工作者日”。于理、于情、于法都是应该这样做的。
2010。03。11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