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农村重新尝试集体经营
承包制在调动农民的积极性,提高农田单产面积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这一作用的发挥是与当时农业机械化水平不高的具体条件密切联系的。在当今大型农业机械已经普及,且在平原地区可以充分发挥作用的情况下,尝试回到原来集体经营的模式,或许能够收到更好的效果。
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与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目前已经发现有如下不足或隐患:
一、统分结合,重分轻统。农民个体的积极性虽然已经比较充分地发挥出来,但集体的作用严重削弱。在灌溉农业区,农田水利设施年久失修,甚至已经不存在的情况普遍存在,农村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大大降低。村委会、生产组对村民的组织能力趋于丧失。
二、土地分割地块过小,大型机械作业不便,降低生产效率。因为分地时考虑公平,好坏地搭配,一户村民共有几亩土地,却被分割成三、四块。收割、播种时,大型机械仅在转弯调头上就耗费大量时间。以大型收割机收割小麦为例,在大块地作业时,一天能收割二百多亩,而零散地块,通常不足一百亩。
三、管理分散且不一致加上播种时间差,使作物成熟有几天差距,造成大型机械作业时要不断转移,又浪费了时间。
四、村民户多数都有齐全的小型农机具,如抽水机、农用三轮车或拖拉机等。这些小型农机具,一年就用那么几天,造成资源浪费。
五、村民除了种植经济作物外,对于普通粮食,虽是经营规模小,但也很少有精耕细作,通常都是依靠大型农业机械来完成。
六、部分农民已经产生土地私有观念,把自己承包的土地当成自己所有。依据以前农村常用管理模式,一般农家人口减少或有人转为非农户口时,要把多余的地拿出来,转给增员家庭。但由于近二年取消农业税等负担,农民靠土地增加的收入比较明显,部分减员农户抵制不交多余土地。村委会及生产小组处理困难。
笔者认为,承包合同到期后,可以尝试集体统一经营,村民分取红利的办法。分红既可以采取实物方式,也可以采取货币方式,可根据村民意愿决定。统一经营除了可以克服前述弊端之外,还有如下好处:
一、尝试生态农业发展模式。生态农业发展需要有一定规模,比如农药使用,大多数村民使用,少数不用,那么不用农药的村民必然最吃亏,田间益虫的数量也不会明显增加。增加规模稍大的养殖业,还能对农田多施农家肥料,少用化肥,对于保养地力非常有效。
二、普通农户家中不必再保留农机具,这样就可以建立较集中的住宅小区,节约村中土地。目前,村中闲置的宅基地较多,这部分土地完全有条件复垦并在较短时间内变成良田。
三、可以节约更多的劳动力。目前一到农忙,在外打工的农民往往要赶回家中,这既增加了客运方面的负担,又浪费了在路上的时间,且农民工的路费支出也不少。
四、村委会等机构的组织能力有望加强。留守家中的村民可以在村级机构的组织下,开展一些健康向上的娱乐活动,避免农闲时间参与赌博、迷信活动。
五、久已消失的农业技术员可以再设置起来。通过他们到农村普及农业技术知识,还可以尝试普及其他自然科学知识及社会科学知识。
这些设想,并不具体,但笔者认为值得一试。笔者担心的是,集体化以后能否有效应对眼下较普遍的腐败问题。如果集体统一经营后,腐败现象由城市蔓延到农村,则这样的尝试极有可能失败。对这些问题,欢迎有兴趣者讨论。
至于有人提到的土地私有问题,笔者表示坚决反对。这种观点,不仅不利于农村社会稳定,而且对全社会任何阶层都没有什么好处。即使有人可能短期获暴利,但长期看来,既得利益者的利益也是不可持续的。这种观点非常短视。
爱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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