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药光气泄漏毒伤200余人,应问责于谁?
皖药光气泄漏毒伤200余人,应问责于谁?
——皖药光气泄漏的原因与教训
一、光气的泄漏与救治
2011年1月6日 下午5时许,安徽省宿州市皖北药业集团一实验车间发生光气泄漏,当日上班的200多个一线职工均不同程度地受到了这种高毒性气体的侵袭。当天晚上,有80多人入院治疗,其中有8名重症患者。到了第二天,随着不适症状的陆续出现,又有不少的人来到医院接受诊治。当时,在负责接诊的市立医院、市第一人民医院和皖北总院的急诊科室,到处站立的都是受到这种高毒性光气侵袭的皖药员工。到目前为止,28位进行重症监护的患者已经脱离高危期,并转入普通病房进行疗养。在整个救治过程中,只有2人因抢救无效而死亡。
在这次光气泄漏事件的善后上,笔者多次来到这些负责接诊的医院进行访查,总的说来,从中央到安徽的省、市政府,其所做出的各种救援工作也还是比较及时和尽责的。到了事发的第二天,卫生部及省里就派出了专家组来宿指导救治。皖药集团的车间主任及副总之类的领导几乎日夜不停地在医院守护着,组织、协调着这些受袭员工的接诊和治疗。这些人的确很辛苦,白天在厂里忙着抓生产整顿,下了班还要来到医院组织协调患者的接诊与治疗,其中包括患者陪护人员的日常吃住都安排得很周到。经过这种上下齐心协力地救治,很多重症患者已渡过自己的高危期,而进入普通病房进行康复性治疗。很多中毒较轻员工也大都出院回家调养。总之,在这次光气泄漏的善后与救治上,能够做到这样已经是很不错了。
二、事发的原因与教训
据笔者的初步调查,皖药集团的这次光气泄漏,其中的一个最直接的原因就是输送它的一个管道阀门的气垫被高压蒸气刺穿了。如果当时在现场的操作人员能够及时把备用的控制阀门关掉,则这种高毒性光气的泄漏也许就不能这么严重了。由于一线的操作人员对于这种光气的的毒性和危害大都一无所知,因而直到这种光气泄漏、弥散得让人窒息的时候,才被人发觉而仓皇逃生。
为什么当时的一线操作人员对于夹杂这种光气的蒸气泄漏而没能进行及时的现场救护呢?除了责任心的缺失之外,其首要的原因当数一线操作人员对这种光气毒性的一无所知及其紧急避险与现场救护演练的缺乏。对于这种以高毒性光气为生产原料的实验车间,强化这种光气泄漏的紧急避险与安全救护演练,以此绷紧一线操作人员的安全生产神经,是减少这种泄漏事故发生的一个根本性的保障。须知道,一线的现场操作人员只有知道了这种光气泄漏的危害,才可能时刻绷紧自己的安全生产神经;只有通过多次不打招呼的仿真性的紧急演练而熟练地掌握这种紧急避险与现场救护的知识与技能,才可能减少这种泄漏事故的发生,才可能把这种光气泄漏的灾害影响控制在最小的范围、最小的程度之内。笔者的走访调查发现,除了这个厂极少数的管理人员知晓这种光气的毒性之外,那些的一线的操作人员几乎什么都不知道,更谈不上紧急避险与现场救护的主动作为了。麻痹源于无知。正因为对这种光气泄露紧急避险与其现场救护等相关知识技能的无知,这才导致了泄露事故发生后一线操作人员的慌乱逃生。如果一线的操作人员受过这种紧急避险及其现场救护知识技能的在岗培训与模拟演练,其事故发生后的现场也许就不会如此慌乱了。不要怪一线操作人员的仓皇逃生,因为他们对这种光气泄露的紧急避险与现场救护大多无知无识呀!要责怪就责怪这种紧急避险与现场救护的在岗培训与模拟演练没有组织到位。
其次,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上的投入在生产成本的综合控制中被节俭掉了不少。节俭生产成本,提高市场竞争力,这是一个企业生存的根本之一。企业家进行这种生产成本的节俭是没有错的。问题是要分清哪些生产销售上的开支可以节俭,哪些生产销售上的开支不能“过度”节俭。一个企业的公务消费及福利开支——即日常性的接待费用以及高管们的车辆配备、工作津贴、年终奖金等,这些成本上的开支都是可以节俭的。但各种关乎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上的开支与投入,比如防毒面罩、灭火器械等就不能被过度地节俭掉。节俭过了头,安全隐患就可能增多,事故就可能频发。一旦出现重大事故,与节俭这点有限的成本相比,就实则得不偿失了。皖药的光气泄露就是这样一种血的教训。如果皖药的那个管道阀门气垫能够得到经常性的检修和更换,也许就不会被这种高压蒸汽刺穿了。如果一线操作人员能够配发防毒面罩,中毒人员也许就不会那么多了。如果能够安装上这种光气泄露自动预警装置,也许就能提醒一线操作人员进行安检而及时排除这种安全隐患了。一个气垫、一个防毒面罩、一个光气泄露自动预警装置,又能值几个钱。为了厉行这种生产上的节俭,却应让那些本该废弃不用的气垫超负荷地使用,又岂能不被这种高压蒸汽刺穿而引发光气泄露。事实上,单单这次善后的救治费用就不是一笔小钱。算来算去都不划算,正所谓省一小碟子撒一大碗,实在是得不偿失啊!
对于这种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上的投入,不仅不能节俭反而必须加大。只有这样才可能给那些一线操作人员的生命安全提供更多的保障和救护。有了这样的保护,才可能让那些一线操作人员从心理上不畏惧这种光气的突然泄露。如果真的发生了这种泄露,也不至于惊慌失措地逃生,而是从容地按照事前培训的紧急避险和现场救护要求,进行第一时间的堵漏与疏散。
所以,企业的生产成本无论怎么节俭,都不能把它在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上的投入和配置节俭掉。这应该是政策上一道红线,绝不允许任何企业触犯。谁触犯谁就是在犯罪。
第三政府的职能部门没能对企业的安全生产进行经常性的随机安检,以此绷紧它们的安全生产与紧急避险神经。对于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管,往往仅存在于政府的红头文件与安全例会上。能够真正按照政府安全生产要求去做的企业,在实际上并没有几个。即使有旨在排除安全隐患的应急预案乃至硬件上的救护设备,也多半是摆摆架子、应付一下上面的例行安检而已。政府的职能部门来例行公事地安检了,它们就把这些应急预案及其救护设备拿出来,摆开架势、即兴表演似地练一练,记个录、存个档,以证实当事的双方都按要求例行了自己的公事。上边的安检一撤,则这些东西又都刀枪入库地封存起来了。由于政府职能部门的安检,大都是通过这种红头文件的形式提前打好招呼,因而企业按照政府职能部门的预约作出自己的安全迎检,大都能做的很圆满。只是这股安检风一过,这些企业对自己的安全生产及其应急预案又都习惯性地疏忽和麻痹起来。
要绷紧企业安全生产的神经,不能老搞这种预约式的安检,要根据企业自己报备的安全生产紧急避险预案,多搞一些不打招呼式的随机安检,发现安全生产隐患,及时从严从重处理安全生产监管第一责任人。政府的职能部门只有进行这种经常性的安全监管,才可能说得上是及时到位,否则就是玩忽职守,不尽其责。
这次皖药的光气泄露究竟能给以后的政府监管和企业安检留下什么样的教训呢?
其一安全生产的警钟不能长鸣在政府的文件和例会上,而必须落实到企业日常管理的规章和行动里。要通过责任追究、刑事处罚与薪酬捆绑的办法,强化企业管理者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要让它们与企业的安全生产一荣俱荣、一损俱损起来。如果因为安全生产监管神经的麻痹和疏忽出现重大伤害事故,不仅要让它们的丰厚薪酬和年终奖金以及投资红利化为乌有,同时也还要追究它们的刑事责任。要用巨额的罚金、职位的剥夺、血腥的牢狱,绷紧它们的安全生产神经,惩罚它们在安全生产监管上的麻痹和疏忽。
其二强化安全生产在岗培训,提高一线操作人员处置突发事故和紧急避险能力。这种日常性的安全生产在岗培训可结合生产工艺和劳动岗位的具体特点、潜在隐患,预设几种潜在可能的突发事故和危急情形,让身处其中的一线操作人员通过这种亲临其境的应急处理,不断生成和积累处置这种突发事故和紧急避险的经验和能力,就像反恐部队通过预置仿真情境训练反恐队员的反恐技能那样。只有在这种模拟性的仿真情境中历练这种紧急避险和现场救护的胆魄和技能,才可能让这些一线操作人员面对真实的突发事故而临危不乱、从容应对。这种仿真性的安全培训,每一年都要事前不打招呼地演练几次,每个人都要亲自上阵操练操练。安全培训不过关的,一律不准上岗;安全生产意识麻痹的,则一律待岗学习再培训。通过这样的培训,让每一个身处一线的操作人员都能够时刻绷紧自己的安全生产神经。只有把这根神经绷紧了,安全生产事故才可能少发生,乃至不发生。
其三改进政府职能部门的安检方法。政府的安检部门要把自己对企业的预约安检与随机安检有机地结合起来。通过预约式的例行安检,实地查看企业在安全生产与劳动保护上的投入与配置有没有达到政府规定的安检指标。通过突袭式的随机安检,实地查看企业的安全生产设备与紧急避险预案有没有日常性地投入使用。通过设立企业安全生产使用情况秘密举报专线电话和重金奖励秘密举报人员的办法,诱致更多的内部知情者秘密举报企业安全生产上的违规违章行为。对于这种秘密举报出来的违规违章行为,一经查实,就用巨额罚金、剥夺职位、刑拘坐牢等措施进行严惩。
其四切实坚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追逐更多的赢利、赚取更多的钱,固然是企业生存和发展的一个根本,但赚取这么多的钱又是为了什么呢?归根结底不还是为了人的生活和生存吗?如果连生命都没有了,赚取这么多的钱又还有什么意义呢!所以,每个企业必须坚守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把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看得高于一切,加大安保投入,减少安全隐患。企业的管理者要像爱护自己的生命安全那样爱护自己员工的生命安全。在生命的呵护上,众生都是平等的,没有贵贱之分。只有具备这样的觉悟和情操,才可能从道德层面坚守住这种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发展理念。
2011年1月18日 初稿于论道书斋 胡显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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