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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谁让我们弄丢了道德和尊严?--“人跪狗”事件引起的几点思考

火烧 2011-01-16 00:00:00 网友时评 1025
文章围绕‘人跪狗’事件展开,探讨道德与尊严在金钱与权力面前的丧失,反映社会弱势群体的无奈与屈辱,引发对道德法律的深刻思考。

是谁让我们弄丢了道德和尊严?  

   

                   —— 江苏“人跪狗”事件引起的几点思考  

   

                                        作者:tongyu  

 1月9日 ,在苏州高新区马浜小区内,一辆面包车行驶中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目击者称,面对狗的主人要么赔偿5000元,要么给狗尸体下跪1小时的要求,面包车上的两名小伙在挨打后选择了下跪,且一跪便是1小时,没到时间怎么劝也劝不起来( 1月11日 《华西都市报》)。  

一时间网上有关此事的辩论相当激烈,比如“谁对谁错”、“一分钱憋死英雄汉”等等。同时引起网友愤慨。  

而笔者看来,这件事却是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的缩影,它写尽了当今社会的弱势群体,在金钱与尊严、道德与法律面前屈辱和无奈。  

(一)   谁让我们弄丢了尊严?  

这件事本来是极端的违背常识、常理与常情,可是现实是强势者随意挥洒傲慢,弱势者“坦然”接受。最重要的在于双方都把这样的处理当成“理所当然”。据报道,当时狗的主人轻描淡写地说:“发生事情总要解决吧,我又不要他们赔钱!”小伙子也一脸轻松地讲:“没钱赔咋办?跪了就算了!”甚至两名小伙挨了打,都不愿民警介入。而我看结果是一方丢了的是道德,蔑视的是法律;另一方惧的是钱和权,丢的却是尊严。  

是什么原因让两个小伙在钱与权的面前丢失了宝贵的尊严?不言而喻谁让他们是弱势群体?谁让他们没钱?假想一下啊,如果这两个小伙的爸爸是“李刚”,结果还会是“人跪狗”吗?让人心酸的是谁让人弄丢了尊严?  

5000元钱是个多大的数目?相信,因为坐标的不同,能够出现不同的答案。对于胡斌们来讲,在斑马线上撞飞人赔偿113万就解决了的;对于李启铭们来讲,在大学校园里撞了人,是可以用“我爸是李刚”来吓唬人的。对比之下,苏州这两个小伙子,既没有“富爸爸”,又没有“官爸爸”,所以,面对5000元的赔偿难免手足无措。我并不认为这两个小伙子及其家人拿不出5000元钱来,只不过,面对狗主人的欺人要求,更相比较于给家人带来麻烦,两个小伙子选择了放弃尊严。  

   

(二)   谁让我们弄丢了道德?蔑视了法律?  

社会主义社会应是一个公平公正讲民主人权的社会,而事实上小伙子挨了打,跪了狗,受尽了屈辱,竟然也不愿意让民警介入。狗的主人的轻描淡写的解决问题,没有了任何包容心,弄丢了最起码的道德。我觉得这就是对法律的敬畏感的消失,因为在他们眼里,法律已不是万能的了。社会上有很多类似的怪现象正在产生核扩散般的裂变,充斥到各个角落与诸多领域。为什么跌倒在路边的老人没人敢扶?大街上的抢劫没人敢管?人们对钱与权的敬畏远远大于对法律和道德的敬畏!!!  

维护公民的尊严与权利,最重要的是靠科学公平的公共管理制度和规则。难怪有人说:“‘人跪狗’是一本活教材,是一本法律与尊严的活体教材。”这件事 让我们领会到了尊严无处寻觅,法律束之高阁,道德遁形消失,这是一种怎样的社会悲哀啊?可是,一个有内在精神的社会,一个有价值信仰的国度,又怎能允许这样的悲哀一再上演?  

笔者呼吁:是谁让我们在金钱和权力面前再一次丢失了尊严?丧失了道德?蔑视了法律?!!!  

   

附:http://news.163.com/11/0115/11/6QEF8JML0001122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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