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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应退出《海洋法公约》,并宣布立即生效

火烧 2015-10-31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主张中国应退出《海洋法公约》并立即生效,以应对国际仲裁法院的强制裁决。指出公约存在强制仲裁条款,中国主权受制,需谨慎对待国际法,避免主权受损。

  当初签署和批准海洋法公约之时,法律党们就没有提醒党和政府充分考虑这个公约所包含的强制仲裁内容,以致今日使领土、领海主权受制于所谓国际仲裁法院。尽管政府在加入公约时对有关条款做了权利保留,宣布不接受仲裁管辖,然而却忽视了公约中的强制性仲裁条款,没想到中国有可能被强制性推上冲裁法庭。

  国际仲裁法院不顾中国政府的反对,受理菲律宾的仲裁请求时,就有人提出立即宣布退出《海洋法公约》,然而政府患得患失,没有接受这个主张。以致今日按照公约 规定,即使中国现在宣布退出,也必须等到一年之后才能生效,在退出生效之前,仲裁法院作出的裁决,对中国政府仍有法律约束力。也就是说,即使现在退出,也 来不及赶在仲裁法庭作出裁决之前生效了,中国政府仍须承受其裁决的法律效力。

  然而,既然国际仲裁法院可以枉顾中国政府加入海洋法公约时所作的权利保留和今日之强烈反对立场,任意解释海洋法公约条款,滥用管辖权;那么,中国政府有鉴于此,当然可以不仅宣布退出《海洋法公约》,而且宣布此一退出立即生效,因为国际仲裁法院违约在先。

  退出《海洋法公约》之后,完全可以自主地、有选择地参照或运用《海洋法公约》的有关条款来维护我国的海洋领土主权和利益,美国在这方面给我们做了一个榜样, 它并没有加入海洋法公约,但这却并不妨碍它支持菲律宾利用这个公约来强制中国接受仲裁,也不妨碍它利用这个公约的有关条款来否定和挑战中国在南海的主权和利益。

  这个世界,仍然是西方列强控制和操纵的世界。我们在按照所谓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让渡部分主权给国际组织时,必须慎之又慎,必须确保主 权不受损害。要知道今天的国际法和国际惯例,很大程度上仍然是西方权利法和西方习惯法,它们的解释权和裁判权,基本上仍然操纵在西方国家手里,我们稍不留 神,就会落入西方的圈套而难以自拔。《海洋法公约》是个深刻的教训,美国尚且不加入,我们着什么急?世界贸易组织也是一样,美国挖了个坑,我们却偏要往坑 里跳。现在美国又做出个TPP的局,我们有些人又急不可耐地想进这个笼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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