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等”与“公平”里面的玄机
“平等”与“公平”里面的玄机
说到“平等”,便会想到最耳熟能详的一句老话:“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说到“公平”,我们会想到“我们的分配原则是按劳分配”-- 很公平的,至少听起来是这样。
令人失望的是,在现实中,“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句话已被无数的案例否定了。因为特色之下的法上面还有权,周围是情,下面是钱。媒体上报道的那些就不说了,因为不合有些人的胃口便被说是“真真假假”。于是我就说眼前一个现成的例子。
这是发生在市区一个被评为“先进文明单位”的法院里的事:该院行政庭有位带着“优秀法官”光环的女庭长为了家里人的事情把民事庭办理的案件笔录档案复印出来,并于去年5月21日让其家人在住宅区内十多处地方张贴。当事人被气得两次到医院抢救。
张贴之事隔了二十多天,于6月12日,当事人自己才看到被非当事人张贴出去的法庭调解书等一系列材料。
这就公然违反了法院系统的禁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五个严禁’的规定》中的第三条:“严禁插手过问他人办理的案件”;第五条:“严禁泄露审判工作秘密”。
《江苏省法院系统六条禁令》中第五条:“严禁泄露审判(执行)秘密或者其他工作秘密,违者依照规定予以纪律处分;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或者开除处分。”
《淮安市法院六条禁令》的第四条:“严禁泄露审判秘密;”“违反上述规定的,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造成恶劣影响的,予以辞退。”
当事人实名举报了这件目无禁令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违禁行为之后,这个“先进文明”的单位竟拖了半年之久至今不作任何处理,而其负责人却提拔到中院上任去了。
从最高院到市法院的系统的禁令在我们地方这些“优秀”执法者面前成了一纸空文。
你还相信“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么?
你还相信这些人会“依法”办案么?
这就难怪那幅“努力建设法治政府”的横标里要加上“努力”二字了。
由此可知,所谓的“人人平等”并不是我们所理解的社会上所有的人之间的“人人平等”,而是指排除了社会背景等各方面的因素之后,社会各阶级阶层内部人人之间的平等。比如资产阶级中的资本家阶层,他们相互之间是比较平等的;官场里面的官员大体上是平等的;下岗工人阶层和农民工阶层里的人们基本是平等的如此等等。
如果你理解为是工人与资本家平等,或百姓跟官员平等那就大错特错了,至少是很幼稚的一厢情愿-- 就好象提出跟别国“共同开发”钓鱼岛一样。
“按劳分配”也是这个道理:同阶级阶层内的人互相保持基本上的公平分配。这首先因为他们基本上是平等的。
“按劳分配”的这个“劳”该如何理解呢?这就取决于定标准的人属于哪个阶级阶层。此外还取决于这些人的人性到底进化到何种程度,取决于这些人的品德和认识问题的能力。
制定政策的人们都是坐在机关里从事所谓“脑力劳动”的。他们出于对自己利益的预算而非出于对劳动价值的客观认识,所以就必然本能地撇开劳动强度、劳动条件、劳动时间、劳动风险及其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等等的因素而胡诌些抓不住摸不着的所谓“附加值”,权大嘴更大地强调自己脑力劳动无与伦比的重要性。
他们为“解决脑体倒挂”问题而频繁地大幅度地提高自己的报酬和各种待遇。而事业单位的人从事着和公务员一样的工作,却几年不调一分钱,现在连他们工资的一半也不到。那些在厂矿企业从事技术科研的脑力劳动者更是不包括在他们的“脑力”范围之内,退休时仍按企业标准退休。
这说明了什么问题呢?说明他们考虑的和要解决的问题就是他们自己阶级阶层的利益。所谓什么“解决脑体倒挂”之类统统都是鬼话。
更荒唐的是退休工人的工资问题。二00几年退休的人,工资竟能按94年的工资标准计算。而制定政策的人们自己呢?不但从退休之日算,如果碰上调资,还要特地等调过资以后再退。
退休之后,工人这几年都是10%慢慢地调,干部呢?却仍然按级别调,想出办法来调。
他们同是退休人,“劳”在何处?这种分配是在加剧两极分化,还是在减缓两极分化?
这不但无理,无德,而且无人性。公平何在?
他们不但否定了体力劳动对于经济发展和建设文明社会的重要性,而且否定了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应该是平等的。没有体力劳动,所有的脑力劳动也只能流于空谈。
“劳动创造人类”。
这里的“劳动”说的就是体力劳动。没有体力劳动就不会有人类。我没法想象,没有了体力劳动的人类社会会是什么样子。而且这些自认为高人一等极力贬低体力劳动的公仆们靠吃什么才能活下去。
脑力劳动和体力劳动犹如一个人的双手,如果习惯用右手就强调右手的重要,左撇子就强调左手的重要,只能说明这个人的脑袋有问题。
在报纸上看到退休工人增加10%退休金的报道。这个10%是根据什么定的呢?
制定这些政策的人们给自己数百数千地调工资,发奖金和增加福利待遇又是按什么依据和标准?
在报上还看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市区由原来的790元/月-930元/月,县区由670-800元/月。这都是怎么计算出来的?
你虽然有知情权,对所有这些却总是一无所知。
小时工的工资也提高了:市区由原来的6.4元/时-7.5元/时,县区由5.4元/时-6.5元/时。
我又想到了环卫工人。他们每天工作十五、六个小时,是否应该计算八小时之外的加班费?
我常会想:官员们对工人为什么这般苛刻残忍呢?
大概是不愿意看到老百姓口袋里有稍微多一点的钱,让他们必须省吃俭用紧紧巴巴才能把日子混下去。“抢走你的饭碗,再来扶贫济困”,否则如何能显出官府老爷们的仁慈善良?
从他们志得意满骄横跋扈的形象便可以知道,能把别人搞到穷困窘迫苟延残喘的境地,他们的心里肯定是“爽”得一歪又一歪的!
这才是真正的“望人穷”。
这一切都源于私有化。因为公有制私有化之后,工人的工作性质就彻底变了:以前是直接为国家创造财富,现在是为资本家卖苦力。资本家向国家缴税,于是,工人的血汗就肥了这些“二道贩子”。
就这样随心所欲地把人民的权利玩弄于股掌之中,竟还有70%几的公务员却谦虚异常地宣称自己是“弱势群体”。
奇怪的是他们没有一个人愿意从这个“弱势群体”中逃出来,并且每年还有数百万的人哭着喊着要挤进这个“弱势群体”里面去。
世上竟真是什么人都有。对自己制造出来的弱势群体不同情不关注甚至暗存一种幸灾乐祸的恶念也就罢了,还要这般嘲弄、消遣,是不是太有些过份?
还是因为自己实在太无耻,太没有了人性?
原来此“弱势”非彼“弱势”也:一是指在官场上为升官发财绞尽脑汁,一个是指在社会上为生存而疲于奔命。
刚才在电视中看到讲政治学的节目,说国家是阶级统治的机器。
于是,我想到一个问题:弱势群体属于统治阶级还是被统治阶级呢?
如果属于被统治阶级,那该如何解释《宪法》中“第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是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如果它属于统治阶级,那拥有最高权力机构又怎么会成为弱势群体呢?
谁跟弱势群体是平等的?
几十年来,我们一直在致力于“压倒一切的是稳定”和和谐社会的建设。但我们同时也都知道,和谐和稳定的前提是公平。
公平的前提呢?是平等。
平等是对政体而言-- 权利;公平是对分配而言-- 物质、待遇。
如果连平等都不存在的话,公平将从何谈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