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狗权”大于“人权”之特色
“狗权”大于“人权”之特色
我没出过国,很闭塞,真的不知道‘狗权’与‘人权’在外国已经文明到了什么程度。所以只能猜想,不管怎样重视‘动物保护’,大概‘人权’也要先于或重于‘狗权’吧。不然,人类怎么能够称得上‘自然界生灵之主宰’呢。
我不是主张谁是主宰,谁的所谓‘权’就会凌驾于别的什么狗权、猫权及人权之上,但是,尽管我们不想在‘权’的问题上和现实中有阶级、有阶层、有差别,更不想在这些狗、猫、人的‘风马牛不相及’的关系中起争论,可你真的是没有办法,这类风马牛不相及的怪事却总是骚扰你。
这不是,接连几天来,在被称之为‘人间天堂’的苏州,就出了一件为了‘维护’自己的宠物狗的生存权之‘狗权’,逼迫意外撞死一条宠物狗的面包车司机向狗下跪一小时的新闻,富人们为狗‘维权’而剥夺人的尊严,真是文明到了极致。谁说我们特色中国的‘先富国民’们是物质富翁精神乞丐呢。
无独有偶,2011年1月9日,在号称改革开放先进地区的广东东莞长安霄边励进电子厂又发生了一件‘狗权’大于‘人权’的怪事,一位叫谭刚荣打工妹,在厂内工作时被老板娘的大狼狗咬伤胸部后,不但得不到‘狗的道歉’,及时的医治,还被这位狗的主人炒了鱿鱼,丧失了在这里工作与生存的权利。
‘华人与狗不得入内’的国耻,整整折磨了我们中华民族近百年那!无数志士仁人前赴后继、抛头洒血、励精图治,为的就是咱中国人在列强面前永远不再与‘狗权’为伍。
而今,已经站立崛起的当代炎黄子孙,都应十分珍惜自己站立崛起的艰辛,共享和谐奋进的荣耀。可偏偏有那么一些富得不知自己姓什么了的所谓社会上层,文明的把自己与豢养的猫狗混同在一起,狗仗人势,人仗狗势地欺负弱者,凌辱他人,自以为高贵,其实连猪狗都不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