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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权”高于“人权”?

火烧 2015-05-1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多起事件揭示部分爱狗人士以爱狗为名,涉嫌违法,包括暴力私刑、勒索、干扰经营等行为,引发对狗权是否高于人权的讨论。

  “狗权”高于“人权”?

  ――某些“狗闹”已经一再冲撞法律底线

  最近连续发生的与狗有关的一些事情,已经一再冲撞法律底线,到了非法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地步,值得引起有关方面的注意。

  据中原网2014年12月23日讯,爱狗人士在荥阳拦下运狗车,达四天之久。爱狗人士要求无偿把这360条狗拉走救治,遭到经营者拒绝。至信息发布昨日上午9时,爱狗人士越来越多,有人冲入院内,要求解救院内的狗,双方发生冲突各有人受伤住院。

  警方与律师都认为,爱狗人士有建议权与监督权,但没有执法权,他们的某些行为已涉嫌违法。

  又据梅州网消息,今年2月7日,两名男子驾驶一辆面包车到广东丰顺县汤西镇和安村偷狗时被村民发现,在逃跑过程中,一人被抓获一人逃脱。被抓男子遭村民暴打,头部和手脚等多处受伤住院。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此案。据网友@上帝说十月二十久爆料,该男子手脚筋被挑。

  记者从目击者提供的照片中看到偷狗男子被村民抓获暴打后的情形。一名中年男子痛苦地躺在地上,头部、双手和双脚到处是血,衣服上和附近的地面上也不例外。该名男子的脚腕附近有明显割伤的伤口,右手中指骨折严重,几乎断掉。

  近日消息,在宠物门诊内做完绝育手术,宠物狗一天后死亡,争论之下,狗主人怒斥兽医,要求参与手术的两名兽医(一人事发时不在店内)必须向死去的宠物狗赔礼道歉。最终,59岁的兽医当着门诊内众人的面,“被迫”给宠物狗尸体下跪约一分钟。

  兽医陈某说这是第一次给狗下跪,“他很凶,要打人的样子,何况我几十岁的人了,跪就跪了。”对此,狗主人陈先生回应:

  前几天新闻报道一位母亲为了保护孩子被恶狗撕咬5分钟。

  近日,一则和狗相关的新闻在网上狂传,其主要内容就是:新疆一位叫王建的先生,因为他的孩子受到了两条流浪狗的攻击,而打了流浪狗。随后受到一群所谓“爱狗人士”的各种手段的疯狂围攻,最后被迫道歉,并赔了一万元钱。

  这一件件,一桩桩,说明了在某些人心目中,人不如狗,而且只要打出爱狗的旗号,就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

  以爱狗的名义,可以擅自干扰别人合法的正常经营活动。

  以爱狗的名义,可以滥用私刑,对小偷挑断手脚筋。

  以爱狗的名义,可以让医生給无法救治的狗下跪,比前些时间由于亲人抢救无效强迫医生下跪更进一步。

  以爱狗的名义,可以对因为保护自己的孩子不受流浪狗侵害而打狗的人进行勒索。

  某些人凭什么?就凭美国佬和西方国家的人爱狗?请别忘了,在你们奉若神明的西方国家,“人权”是所谓高于“主权”的,难道到了你们这里,还进了一步,“狗权”高于“人权”?

  我们强烈要求有关方面依法干预某些人一再以爱狗的名义侵犯别人合法权益的的违法行为,否则某些人的这种违法行为必然引起别人的强烈反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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