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制等同于公有制?
在特定的语境下,国有制与公有制是等同的,但并不是在所有情况下都是等同的。所以厘清这些概念对我们研究中国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是重要的,也是必要的。
公有制的意义是财产或者设施对每个人都很重要,如果受到损毁,会影响大多数人的利益,如水源、空气、道路、桥梁等不应该属于私有。如果有人说道路是我修的,走路的话一定要交费,那么事实上他侵害了公有制。公有设施必须国家投资,投资结果必须全民共享,这叫公有制。如果有人说他自己投资建成公共设施并因此向公众收取补偿,这肯定是不行的,因为他伤害了公有制。国家如果没有充足的财政盈余,就应当维持现状,不作超前投资,一定要搞这些建设,国家可以通过发行债券,募资解决,决不能放手民间资产染指公有的设施。如果国家出让公共设施的建设权,就是对公有制的侵害。在过去很长的一段时期,我们走的比资本主义还要资本主义,比私有制还私有制。
国有制也并不等同于公有制。国有制是国家在行使权力的过程中渐渐地从公有制中分离出来的与公共利益不太密切的一部分财物。这正可套用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国家在实现管理的过程中产生了财富增值,国家占有了这部分价值就形成了国有资产,国家对这部分资产的所有权就是国有制。因为国家管理者对这部分财物拥有控制权、处分权,而公众既没有处分权,也没有收益权,这部分权力的丢失其实也并不影响多少切身利益。所以国有制实质上就是官有制。国有制经济因具有许多的优势,所以在一开始就站在较高的起点上,他们既有资金优势、信息优势、资源优势,又有政策优势、市场优势。所以容易发展壮大,国有财富增值的速度应该快于整体经济发展速度。
国有经济的壮大导致的结果不是公有制得到巩固,而是随国家可控财力的增加而使人们产生对管理权力的向往和追求,这其实就是跑官要官的动力,官与民利益对立的情况下壮大国有经济,其结果只能是加快贫富分化,最终伤害公有制的执政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