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惩恶扬善由谁来做

火烧 2011-11-05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市场经济下道德败坏、法律保护坏人、社会道德沦丧等问题,指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商业化运作影响伦理,惩恶扬善需社会共同努力。

惩恶扬善由谁来做?

市场经济造就了一大批恶人,三十年来出现的大量腐败分子,官员包二奶养小秘,蔚然成风。例如杭州市的许迈永之流。在揪出的诸多腐败分子中多数都在包二奶养小秘?富人中同样如此。是他们首先败坏了社会道德。的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谁来做惩恶扬善的善事呢?

吸毒贩毒有着广阔的市场,卖淫嫖娼有广阔市场,包二奶养小秘有广阔广场,制假贩假有广阔市场,拐卖儿童有广阔天地,行贿受贿有广阔市场,封建迷信有广阔前景,尔虞我诈有广阔空间,坑蒙拐骗有广阔市场,官权特权大行其道,行业垄断部门垄断比比皆是,少数人占有多数人的资源能源遍地开花,剥削压迫重新再现,人不为己天诛地灭成为时代潮流,见危不救见死不救成为成为普遍理念,社会道德败坏,伦理的沦丧已经达到无以复加的程度。见危不救见死不救美国中国出现了同样情况,人们并不为耻却反以为荣,这样的时代多么伟大呀。被法学博士们称之为理想时代,他们也同样是伟大而荒唐的。

同情坏人保护坏人是这个法制时代重要标志,这是法制改革中的突出变革。不论是暴徒,绑匪,还是其它刑事犯罪,他们与被害人享有同等的人权保护,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明确说明,法律不但保护好人同时也保护坏人。看谁有权有人有钱罢了。当然,以一方不仁还击另对方不义是常有的现象。无好坏人之分,无脏官清官之分,这就是这个社会主要特征。所谓故意杀人是由被杀之人的过错所致,二者皆可活也皆可毙命,这就是现代法律所要达到的目的,不如说是这是一个乱法的时代。法庭上是讲道理的地方吗?是弘扬正义的地方吗?回答是否定的,即使公诉人也不能讲不出真理,这说明在这个时代里,是没有真理可言。声张正义,弘扬真理,那只是玩笑罢了。

在进入市场经济之后,媒体舆论,司法法律,道德伦理,正义真理,医疗救助,人才教育,人生价值,夫妻爱情,人与人关系,真理宣传,正义传播,等等全部纳入商业化运作,一切改变原有味道,带有浓厚的铜臭味道。用资本主义方法整治国家,这个世道再进行整治,只有更加深度地混乱下去,别你它路可走。用金钱来修身治国平天下,这与过去国民党是毫无区别的。国民党有个口号是:大炮一响,黄金万两,邪恶之师打仗就是为了赚钱,现在哪个部门不是如此呢?终于盼到的大案要案来了,赚钱的机会也来了。试问,哪个律师不想从大案要案中获取更大的收入?

一个现代富人领着第三房太太进入神圣教堂举行婚礼,这种类似违背中国人的伦理道德的人比比皆是,想听人生重要的一课吗?掏钱!想听人话,好话吗?掏钱!想听惩恶扬善的道理吗?掏钱!而且是价格不匪的钱。

在法律法制成为产业化商业化的今天,它已经成为破坏道德的工具了,以吃法律法制饭的人不计其数,这怎么来维护社会安定的要素呢?法律条文越多社会越发混乱,这是人人都可以看到的社会现实。挣大案要案的钱,赚受害者的钱,吃了原告吃被告,这就是特色时代的律师。吃犯人的饭,吃病人的饭,吃死人的饭,吃污染的饭,吃罪人的饭,吃太平间的饭,吃捞尸的饭,赚受教育的钱,到处比比皆是。在这个笑贫不笑娼的时代当然是笑贫不笑骗,更不笑那些无耻不要脸的。事实证明,越是道貌岸然的家伙越是具有更大的欺骗性。谁代表人民,为光明正义说话,谁为真理真话说话?在这个社会里还存在吗?

西方的道德价值观完全摧毁了社会主义的道德价值观。谁还操守我们社会主义的公德呢?有钱的钱高于一切,有权的权力高于一切,哪还顾什么道德呢?不问无产阶级政治,不顾社会主义道德,这样的社会能好得了吗?市场经济为一切具有特权的人,为有钱有势力的建立了天堂,这样的天堂是应该彻底摧毁的时候了。

话说回来,谁愿意得罪那些有权有势有钱的人呢?毛泽东在世时得罪了不少人,所以谁也不愿意做毛泽东的第二了。由法律去管,然而,法律管不了的人成千上万。右派无人敢得罪,汉奸无人敢得罪,只有对人民造成巨大灾难,巨大贪污,特大事故,才有人不得以管一下。惩恶扬善更不是法律所能管辖的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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