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窝囊”的并不是杨武
“最窝囊”的并不是杨武
梁 新
10月23日 ,在深圳宝安区西乡街道的一间出租屋里,29岁的安徽人王娟,被深圳宝安区联防队员杨喜利毒打强奸。王娟的丈夫躲在几米外,眼睁睁看着妻子遭此横祸,却不敢作声,一个小时后才悄悄报警。
事情发生以后,杨武称自己是“最窝囊的丈夫”。从作为一个丈夫的责任来说,任何一个有血性的男人都不可能眼看着妻子遭受强暴不作任何反应,他确实是窝囊,而且是窝囊到家了。但是,我们作为旁边人,如果我们也嘲笑他“窝囊”,那就是我们缺乏人性了。我们不妨想一想,他当时躲在一旁,目睹暴行的全过程,除了说明其生性的懦弱之外,与其面对的是穿着“准警服”的联防队而产生畏惧心理是不无关系的。说实在的,很多人面对小流氓犯罪,也许都敢于挺身而出,而当面对一名警察在犯罪的时候,你当时还能够敢于站出来吗?再换个角度来换位思考一下,假如当时王娟呼喊救命,而你就在附近,看到的是联防队员作案,你还敢于挺身而出干预吗?因此,我认为,应该受到嘲笑的不应该是杨武,真正窝囊的是社会?为此事蒙羞的是社会。
一个健康的社会的可贵之处在于,它能够给公民提供全方位的保护,能够使再窝囊的人也敢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使再强势的人在做坏事的时候有所顾忌,如果不仅有人敢于公开作恶,而且是敢于穿着警服公开作恶的时候,我们应该做的就是拷问一下我们的社会是哪里出现了问题。
从杨喜利的犯罪心理来考究,他以为王娟只是一个人在家,于是顿生邪念,这可能是导致其犯罪的偶然性因素;而平时常干些出圈离格的事情而没人管他尤其是当他认为法律只是管别人而管不到他这种人头上时,这才应该是导致其犯罪的必然性因素。
说到这里,我们仍然不能不对我们国家法制建设的现状进行一下反思。从1983年开始,全国一共进行了多次“严打”,这种突击性的执法确有值得商榷的地方,但是这些年来,是不是又走上了另外一个极端了呢?再看看我们的那些法律精英们,都在干什么呢?他们不顾中国的实际情况把某些西方国家的法律理念生搬硬套到我们国家,首先推进免除死刑,接着直接提出贪官免除死刑,都碰了钉子以后干脆直接推进在具体的恶性刑事犯罪案例中让某些罪犯免死,而不管这些人是否罪大恶极,也许他们认为,越是罪大恶极,就越对他们的推进免除死刑具有标志性意义。当然我们不能因为对他们有意见就把屎盆子都扣他们头上,但是你能说他们的不合时宜的行动不会对那些有犯罪倾向的人有一种暗示作用吗?
固然,杨喜利的案件仍然是个个案,我们不必要也不应该像某些所谓的专家那样,为了推销某种理念而抓住某些个别案例大做文章,牵强附会,无限上纲。但是面对此悲剧,我们没有任何理由做思想上的看客,没有任何理由把“事故”当成“故事”,而应该从这件事中拷问我们每个人自己的灵魂,面对社会出现的某些病态,我们又应该做些什么?如何为杜绝类似事情再次发生共同努力,否则,谁也不敢保证他自己不是下一个“杨喜利”侵犯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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