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谁能解释这二则国内最普遍的经济现象?

火烧 2009-02-03 00:00:00 时代观察 1025
文章分析中国亿万富翁多为高干子女及外资控制多数产业的现象,探讨社会公平与官员腐败对公众不公平感的影响,揭示经济转型期的深层问题。

这两则信息是新华网与人民网公布的资料:

    1:中国亿万富翁91%是高干子女(官方:亿万富翁3220人中2932人是高干子女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6-10/20/content_5227379.htm)
     2: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45/482136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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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能解释这二则国内最普遍的经济现象?

盛世危言:一组组令人心惊的数字背后 
2006年10月20日 09:54: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http://news.xinhuanet.com/newmedia/2006-10/20/content_5227379.htm

  ◎赵 晓 北京科技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来自“转型期中国社会公平问题研究”课题组的调研结果说,在对“官员腐败活动”、“富裕人群的消费行为”、“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一些专家学者关于上述现象的评论”和“说不清楚”5个选项的问卷调查中,认为“官员腐败活动”会增加公众社会不公平感的达63%;其次是“弱势群体的生存状况”,占26%;认为“富裕人群的消费行为”会增加公众社会不公平感的只占6%。这表明,中国社会公众并不是或并不主要是因为存在贫富差距而感到不公平,最让大家痛恨和不安的是官员腐败和贫者的悲惨生存状况,而前者又是公众关注的焦点所在。

    阿克顿爵士说过一句被后人广为引用的话:“权力导致腐败,绝对权力导致绝对腐败”。权力越位最直接的体现是官员腐败,Shleifer和Vishny对于腐败的定义是,政府官员通过出售政府财产来换取个人受益活动。亨廷顿则认为,腐败是公职人员为了谋取个人私利而违反公认准则。

    张维迎教授分析过中国转轨过程中实际腐败增加的五大原因:一是随着经济发展和货币化程度的提高,权力的经济价值增加了,如过去盖一个公章可能只值几百元,现在值几十万甚至几百万;二是经济关系的复杂化使得合法与非法之间的判别模糊不清,监督腐败行为越来越难;三是市场机会的增加使得官员的“保留效用”(即因腐败受处罚离开政府后可得到的效用)上升,过去开除公职就得回老家当农民,落入社会最底层,而现在开除公职后还可以经商办企业或谋个其他差事;四是惩罚力度降低(如达到死刑的最低贪污额大大提高);五是政府官员正式工资的增长幅度相对较低。

    笔者认为,中国市场经济转型过程中腐败的加剧,可分为表面上的原因与机制上的原因。表面上的原因有两点:腐败(寻租)的收益提升而成本并未相应提升,廉洁的机会成本在上升而收益并未相应上升。制度上的原因也有两点,在转轨时期未能相应地理顺政府与市场的经济关系,未能建立起一套奖励与惩罚官员行为的机制。

    权力腐败在中国日益加剧的一个典型表现是“寻租”活动的金额越来越大,高官贪污腐败(包括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的案例越来越多,金额越来越大。1998年至2006年已经定案的部分落马的高官从厅局级到部级乃至更高的领导人,一应俱全。 然而,中国腐败官员被法办的概率不容高估 ,因此能够被世人所知的只是其中一小部分而已。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的年度公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大案的人均损失金额, 2002年至2003年上升了9%,2003年至2004年上升了11.3%,2004年至2005年则猛增为34.3%。2005年与2001年相比,上升幅度达72%!权力的经济价值的确正在大幅度提高,同样程度的权力腐败,可以牟取更多的非生产性寻租,而且照这个趋势估计,倘若政府不加强权力的监督与制衡机制,未来因为腐败导致的损失将更加惊人。

    我们还发现,2004年以来涉案的省部级干部数量下降,但是金额却反而上升。与此形成对应,虽然涉案的省部级以上高官数量有所下降,但是涉案的厅局级干部却以稳定的幅度呈上升趋势,这说明权力腐败有逐渐下沉的趋势,随着中国地方财政权力和影响力的扩大,缺乏监督机制的地方官员攫取制度外租金的动力非常强烈。

    还得补充一点,中国官员腐败被法办的概率不高,以上的数据只是反映了查处案件的状况,只是中国权力寻租的冰山一角,尤其是涉案金额中尚有很多无法获知的数据,因此案件金额数肯定也是比实际金额低估的。由此可以看出,官员收入的高涨,其与普通公民收入之间的差距扩大是当前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问题。

    腐败或者说是权力寻租在中国的另外一个体现,就是权力资本化导致的高干子弟等特殊阶层的收入与平民百姓的收入差距,这也成为中国当前收入差距中的另外一个重要问题。中国社会科学院两年前的《当代中国社会流动》研究报告曾有统计说,我国处于社会优势地位的阶层,高干子女职业继承性明显增强,“干部子女当干部的机会比常人高2.1倍”。国务院研究室、中央党校研究室、中宣部研究室、中国社会科学院等部门的最新一份关于社会经济状况的调查报告,较详细地记录了社会不同阶层的经济收入:截至今年3月底,内地私人拥有财产(不包括在境外、外国的财产)超过5000万以上的有27310人,超过1亿元以上的有3220人。超过1亿元以上者,有2932人是高干子女,他们拥有资产20450余亿元。而考证其资产来源,主要是依靠家庭背景的权力下的非法所得和合法下的非法所得。

    特殊阶层之“特殊”,根源就在于权力,而中国经济转轨中制度的缺失,又使特殊阶层很轻易地获得巨额收入,致使社会两极化的鸿沟越拉越大。(作者:赵晓/本文要感谢硕士研究生董栋的合作)

28个产业21个有资产控制权 外资"狼性"怎样炼成
 
本报记者 张德斌
 
http://finance.people.com.cn/GB/1045/4821360.html

  2006年09月15日

  外资并购中国国企时表现出的强势地位与所提出的苛刻条件,已经引起了国人的警惕与担忧。如果将外资的这类表现称作“狼性”,则我们更多的不应是停留于对“狼性”的批判,而应该对外资形成“狼性”的根源进行反思。

  “斩首”式外资并购是国人对外资并购行为痛加挞伐的一个主要依据。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最近发表的一份研究报告指出,在中国已开放的产业中,每个产业排名前5位的企业几乎都由外资控制;中国28个主要产业中,外资在21个产业中拥有多数资产控制权。

  外资在并购中表现出的强势地位与强悍作风,也令国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今年“两会”期间,全国政协委员、国家统计局局长李德水就跨国公司在华投资方式中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总结出三个“必须”———必须绝对控股、必须是行业龙头企业、预期收益必须超过15%。这三个“必须”是一些跨国公司目前在华并购战略的基本要求。

  在对外资的“狼性”表示反感与警惕的时候,也许我们更应该思考这样一个问题:为什么外资的口味会如此之刁?为什么外资如此之刁的口味仍能顺利得到满足?

  资本的逐利性本无可厚非。假如我国资本到国外开展并购,在相同条件下,我们自然希望并购当地最优秀的企业,而不是那些垃圾公司。这是一个基本的理性选择。但是,如果当地政府将那些优秀企业的并购条件设置得足够高,也许我们不得不退而求其次,为了进入当地市场暂且并购在行业内并不十分突出的企业。再进一步,如果并购次一等企业的谈判成本足够高,也许我们会选择直接投资而不是并购。

  上述过程也可以反过来进行推导。最初,某国政府提出给予外资高于当地资本的优惠待遇,并且使我们的资金能获得比在本国投资更高的收益,于是我们到那里去开展直接投资,成为当地的“外国投资者”。然后,当地政府向我们开放了并购市场,允许我们对该国国有资本经营不善的企业进行并购。在并购成本不超过直接投资成本的前提下,我们一定会选择尽可能好的企业予以并购。随后,当地地方政府为了吸引我们的投资,以完成“国企改制”任务和实现任期“政绩”,将处于该国行业龙头地位的企业也向我们开放,并且在并购价格、税收政策、土地出让等方面给予我们足够多的优惠,使我们并购这些企业的成本甚至比先前并购次一等企业的成本还低。这时候,我们将毫不犹豫地扔下次一等的公司,转而攫取“龙头”企业,并对当地政府希望我们并购的企业提出类似三个“必须”的苛刻条件。

  在外资“狼性”逐步炼成的过程中,我国利用外资的政策以及具体操作层面的一些问题被暴露出来。有关专家指出,地方政府的行为在相当程度上影响着外资并购的行为模式。随着《外资并购规定》的实施,外资并购我国重点企业的审批权将从地方政府收归中央。这将大大削弱地方政府(主要是省级政府)在外资并购活动中的主导地位,从而有望改变因地方与中央利益取向不一致而导致“外资泛滥”的局面。
 
 


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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