值得思考的重大事件!
现在,一些地方为了自身的利益,私占军产、土地和国防设施,例如,把战备地下坑道,地面上作伪装的林区、湖泊、山丘、开发城宾馆饭店和旅游区,破坏了原有的备战功能。有的搞房地产,并在市场进行交易。致使军队国防工程的一些绝密的导弹发射阵地,秘密工事和火力点,泄露!
其实,党和政府早就有规定,军队和国防是担负对敌斗争的特殊武装集团,由党中央和中央军委直接领导。在没有接到中央的命令和指示时,地方政府无权调动和指挥军队,插手和干涉军队内部的事物,无权处理军队的军产、装备、国防工程、现役军人!现役军人犯法由军队政治部门军事法庭处理。这些都是在国家宪法和军法里,以及中央有关文件里,有据可查的。军事法院就是给犯法的现役军人预备的,更何况不通过军事法庭审判,地方就越权杀掉现役军人,这是建国以来的重大政治事件!如果今后各地都自己插手这样搞下去,那军队不就是秩序大乱了。即使在文革的时代,毛主席、周总理、叶剑英元帅就特别下文件,不许地方人员到军队去串联,不许冲击军队和军事部门。
可是一些地方有法不依,前几天,又听到、地方特警越权击毙3个现役军人,这不仅在我国是一个重大政治事件,在国际上也是一个重大新闻!要查清真相,关键是真相!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在泰国,军人集体杀害中国十几名船员那样的重大恶性事件,对犯法的军人还要通过军事法庭审判,而没有就地击毙。有人说,军人一涉嫌犯法就不是军人了。我国政府对此提出抗议!要求泰国军方和政府严肃查处。
在美国,对在伊拉克、阿富汗枪杀老百姓的军人,还要由美国军事法庭来审判量刑,而不是就地处决。是否开除军籍,要等军事法庭的判决。法律体现了国家对军人权益的尊重和保护。
现在世界各国地方政府,都没有直接处理现役军人和军队事物的权利。那么,我们中国现役军人的人权在哪里?
即使结伙不请假私自回家,也够不成死刑,为什么要击毙?杀人灭口!即使,开枪拘捕,特警神枪手,也能做到一枪打中嫌疑人手部、胳臂、腿部,使其丧失反抗力,控制住局势,然后擒之。就可审讯弄清情况,人被杀掉,还怎么能为自己申辩,说清真相?别人怎们说就怎么事啦!
现在电视上不是总播放,特警在能保证人质生命的条件下,尽量不击毙嫌疑人,以体现社会主义法制,对生命的珍惜,其中也包括对嫌疑人生命的珍惜。其中有一个报道是,被击中的嫌疑人重伤就要死去。特警还要把他紧急送到医院抢救,康复后出庭受审,最后被判死刑。罪犯说,他从心里认罪伏法,他生前感到了社会主义法律的民主与人性。
听说四个人都是18、19岁的孩子,又不是杀人不眨眼的惯犯,特警为什么非要杀掉几个稚气不成熟的孩子?生命是可贵的,打死容易,可惜,都那么年轻!还没来得及享受一下改革开放发展的大好成果,就被痛快的击毙了,连个申辩与改造的机会都不给,不仅其家人难过,大家都难过!我们敬爱的温家宝总理、一再强调珍重生命,依法办事,社会主义民主,这些精神体现在哪里啦?
有人说,是军队行政部门负责人让公安击毙这几个跑出来的兵。这个情况你是怎么知道的?是传言,还是有正式文件,或国家报纸刊载?否则就是你自己的主观臆断。中国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不能只凭臆断就把嫌疑人击毙。
昨天有人跟我提起前些年美国缉毒大片“缉毒007",说是一个才进警局的小伙子,一次偶然看到美国驻某国的中情局站长abc亲手开枪杀掉 从美国本土派来的FBI特派调查员mnp,并捡到mnp临死前撇给他的、关于abc利用职务走私毒品的证据材料箱。于是,abc就假冒中情局局长的命令,组织其管理的情报站15名特工,追杀这个小伙子。命令是:该警察是偷窃关于美国国家绝密资料得w国间谍,局长下令击毙并夺回资料。不管他是投降,还是拒捕,立即干掉,不留活口。以后,全片就是惊险的追杀、搏斗……直到FBI与中情局从美国再次派来的特别行动队……。演这个小警察的就是成龙!所以,对于立即击毙的案子,要多问几个为什么?
你的意思是,现场紧急就可以不讲法律吗?
在全部情况没有弄清前,在没有经过法院(军事法院)判决前,只能是嫌疑人,不是罪犯,更不是死刑犯,任何组织(军队行政部门)和个人都无权下令剥夺嫌疑人的生命!
即使经法院判决后的案子,也有出现问题的。例如,###杀妻案,地方法院在证据不足的情况下,在群众舆论的压力下,就判###死刑,结果几年后,###的妻子在走失后,自己又回来了。但是,###早已经执行死刑了。更何况不通过军事法庭审判,地方就越权杀掉具有嫌疑人身份的现役军人,这是建国以来的重大政治事件!
特警是重大过失杀人犯,强烈要求惩办随意开枪杀人的凶手,保护现役军人的合法权益!
人民和国家每到抗洪救灾地震救人的时候,想到了军人,在收回钓鱼岛、南海主权不受侵犯的时候,想到了军人,可是,军人的自身权益谁来保护?
希望把枪对准侵占我国钓鱼岛的侵略者,对准侵占我国南海的侵略者,而不是自己国家内部,这才显真正英雄!
爱学记

微信收款码
支付宝收款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