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东法治思想和实践年谱(1909-1913)
毛泽东法治思想和实践年谱(1909-1913)
作者按:本篇是《毛泽东法治思想和实践年谱》的第一篇初稿。记述了1909年-1913年毛泽东有关“法治”的活动。
本“年谱”的撰写是一项工程,且制约于史料的欠缺,但本人有志将其不断写下去,直至完成。热切希望读者批评指正!
谨以此篇纪念伟大的领袖和导师毛泽东主席诞辰115周年!
一九○九年 十六岁
秋 复学,在韶山乌龟井私塾读书;老师为毕业于法政学堂以讼笔闻名于韶山一带的毛岱钟。
此外,一位由外地回来的维新派教师李漱清,也与毛泽东建立了师生和朋友关系。李讲述各地见闻和维新爱国故事,宣传废庙宇、办学校,反对佛教迷信。
一九三六年毛泽东曾对斯诺说:“在这个时候,还有一件对我有影响的事,就是本地的一所小学来了一个‘过激派’教师。说他‘过激’是因为他反对佛教,而且要消除鬼神。他劝人把庙宇改成学校。他是一个被广泛议论的人物。我钦佩他,并且赞成他的意见。”
一九一○年 十七岁
春 在韶山东茅塘韶山唯一的秀才、曾供职蔡锷麾下的毛麓钟家读书。选读《纲鉴类纂》、《史记》、《汉书》等古籍,同时读一些时论和新书。这段时间的学习,对于毛泽东把以前学习的《论语》、《孟子》、《中庸》、《大学》等为代表的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经典著作加以系统化、融会贯通,切实掌握中华民族于优秀文化传统及其所包含着的法律道德思想的根基,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一九六四年八月十八日,毛泽东在北戴河回忆说:“我过去读过孔夫子的书,读了‘四书’、‘五经’。读了六年。背得,可是不懂。那时候很相信孔夫子,还写过文章。”
4月 湖南粮荒。长沙饥民得不到官府平粜救灾,激愤暴动,后被残酷镇压。此事对毛泽东触动颇深,对“谋反者”所受冤屈深感不平。
一九三六年毛泽东对斯诺回忆说:“这件事在我们学校里讨论了许多天,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大多数学生都同情‘叛乱分子’,但他们仅仅是从旁观者的立场看问题。他们并不明白这同他们自己的生活有什么关系。他们只是单纯地把它看作一件耸人听闻的事件而感到兴趣。我却从此把它记在心上。我觉得跟‘暴民’在一起的也是些像我自己家里人那样的普通人,对于他们受到的冤屈,我深感不平。”“不久以后,韶山一个秘密会社哥老会的会员们同本地的一个地主发生了冲突。他到法院去控告他们。由于他是个有势力的地主,所以很容易地通过贿赂得到了一个对他有利的判决。哥老会的会员们败诉了。但是他们并不屈服,他们起来反抗地主和政府,并撤到本地一个叫做浏山的山里,在那里建立了堡寨。政府派军队去攻打他们。”
这个时期,毛泽东读到一本关于帝国主义瓜分中国的小册子,对国家前途深感担忧,进而激发努力救国、担负“匹夫之责”的强烈爱国意识。
秋 考入湘乡县立东山高等小学堂读书。其间,读了表兄文运昌送给的关于康梁变法的书报,其中有梁启超主编的《新民丛报》。对该报连载的梁启超《新民说》一文,仔细研读,并写批语。对该文“论国家思想”一节所写的一段批语,鲜明地提出两种君主制国家:一为“立宪之国家,宪法为人民所制定,君主为人民所推戴”;一为“专制之国家,法令为君主所制定,君主非人民所心悦诚服者”。“前者如现今之英、日诸国,后者如中国数千年来盗窃得国之列朝也”。这是迄今为止发现的毛泽东最早的政论文字,表明他当时对君主立宪和封建专制两种国家制度的理解。从相信孔孟之道到崇拜康梁改良,再从赞同郑观应的《盛世危言》的主张再到提倡以英、日为楷模进行立宪变法,是毛泽东早期思想发展的第一个阶梯。极其重要的是,梁启超的《新民说》深入接触到民族文化心理结构,主张“从变化民质”入手来寻求社会改革的途径。这个思路开五四时期张扬的“改造国民性”思想的先河,对毛泽东的影响可谓深远,直至晚年。
一九一一年 十八岁
春 到长沙,考入湘乡驻省中学读书。首次读到同盟会主办的《民立报》,了解其革命纲领,知道黄兴在广州领导反清武装起义和黄花岗七十二烈士的英勇事迹,开始拥护革命党人。在革命激情的鼓舞下,写一篇文章贴在学校墙壁上,第一次发表自己的政治见解,主张由孙中山、康有为、梁启超组织新政府,反对专制独裁正把中国引向颓败的清王朝。
一九三六年毛泽东对斯诺回忆说:“这是我第一次发表政见,思想还有些糊涂。我还没有放弃对康有为、梁启超的钦佩。我并不清楚他们之间的差别。所以我在文章里提出,把孙中山从日本请回来当新政府的总统,康有为当国务总理,梁启超当外交部长!”
10月10日 武昌新军起义,辛亥革命爆发。毛泽东决心投笔从戎。二十二日,长沙发生起义,湖南宣告对清朝政府独立。月底,毛泽东参加驻长沙的起义新军25混成协50标第1营左队,当一名列兵。在军队,他接受了严格的军事训练,还非常重视研究时事和社会问题,凡能自己支配的时间便手不释卷。从当时鼓吹革命的《湘汉新闻》上,第一次知道了“社会主义”这个新名词。接着读了江亢虎写的一些关于社会主义的小册子,对社会主义问题产生浓厚兴趣,并针对有关问题与同学进行讨论。
一九一二年 十九岁
2月12日 清帝宣告退位。三月十日,袁世凯在北京就任临时大总统,辛亥革命果实被孙中山拱手让给了窃国大盗。此时,毛泽东认为革命已经成功结束,便退出军队,决定继续求学。但在学习专业的选择上,他曾经举棋不定,变换再三,先后报考警察学堂、肥皂制造学校、法政学堂、商业学堂、公立高级商业学校。最后,以第一名的成绩考入 在湖南省立高等中学(后改名为省立第一中学)。
一九三六年毛泽东对斯诺回忆说:“这时候,我的一个朋友成了学法律的学生,他劝我进他们的学校。我也读了这所法政学堂的娓娓动听的广告。它许下很多美愿,答应在三年内教完全部法律课程,并且担保三年期满学生可以立即当官。我的那位朋友不断对我赞扬这个学校,一直到最后我写信给家里,重述了广告上所许诺的一切,要求给我寄学费来。我向他们描绘了我将来当法律学家和做官的美好图景。”
6月 撰写题为《商鞅徙木立信论》的作文。该文联系社会现实,明确提出:“开民之智”和“执政者”必须取信于民,依法治国;并结合商鞅变法的历史典故,论及“法”的“善”的科学内涵并提及“良法”的科学概念,使之在法律理论思想方面具有先进性、前瞻性。文章阐述:“法令者,代谋幸福之具也。法令而善,其幸福吾民也必多,吾民方恐其不布此法令,或布而恐其不生效力,必竭全力以保障之,维持之,务使达到完善之目的而止。”“商鞅之法,良法也。今试一披吾国四千年之记载,而求其利国福民伟大之政治家,商鞅不首屈一指乎?……变法之令出,其法惩奸宄以保人民之权利,务耕织以增进国民之富力,尚军功以树国威,孥贫怠以绝消耗。此诚我国从来未有之大政策,民何惮而不信?乃必徙木以立信,吾于是知执政者之煞费苦心也,吾于是知吾国国民之愚也,吾于是知数千年来民智黑暗国几蹈于沦亡之惨境有由来也。”
这篇作文是毛泽东留存下来的第一篇完整的文章,极受国文教员的赞誉。该作文全篇600字,而评语竟达150字。其中如:“实切社会立论,目光如炬,落墨大方,恰似报笔,而义法亦骎骎入古”;“精理名言,故未曾有”;“逆折而入,笔力挺拔”;“历观生作,练成一色文字,自是伟大之器,再加功候,吾不知其所至”;“力能扛鼎”;“积理宏富”等。总评“有法律知识,具哲理思想,借题发挥,纯以唱叹之笔出之,是为压题法,至推论商君之法为从来未有之大政策,言之凿凿,绝无浮烟涨墨绕其笔端,是有功于社会文字”。
秋 由于第一中学课程有限,不能满足的毛泽东求知欲望,认为在校学习不如自学,便退学寄居在湘乡会馆,制订自修计划,每天到湖南省立图书馆读书。在自修的半年中,广泛涉猎了十八、十九世纪欧洲资产阶级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书籍。读了严复译的亚当·斯密《原富》、孟德斯鸠《法意》、卢梭《民约论》、约翰·穆勒《穆勒名学》、赫胥黎《天演论》和达尔文关于物种起源方面的书,还阅读了一些俄、美、英、法等国的历史、地理书籍,以及古代希腊、罗马的文学作品。在图书馆,他第一次看到了一张世界大地图,引起很大兴趣,反复端详琢磨,颇受启发。
一九三六年毛泽东在与斯诺谈话时回忆说:“我入学六个月就退学了,订立了一个自修计划,每天到湖南省立图书馆去读书。我非常认真地坚持执行这个计划。我认为这样度过的半年时间,对我是极有价值的。每天早晨图书馆一开门我就进去。中午我仅仅休息片刻,买两块米糕吃。这就是我每天的午餐。我每天在图书馆里一直阅读到闭馆的时候。”
一九一三年 二十岁
春 考入湖南省立第四师范学校。
10月—12月 写万余言的《讲堂录》,主要是国文课和修身课的课堂笔记,内容涉及哲学、史地、古诗文、数理等。对古今名人治国、治学、处世和有关伦理道德的言行记录较多,突出思想情操、求实好学、不务虚名的内容。
其中,关联”法治“的内容有:“伊尹道德、学问、经济、事功俱全,可法。伊尹生专制之代,其心实大公也。尹识力大,气势雄,故能抉破五六百年君臣之义,首倡革命”;“惟明而后可断,既明而断矣,事未有不成者,伊尹是也”;“孟子尝言志矣,曰:志至也,气次也。持其志,毋暴其气。曰:夫天未欲平治天下也,如欲平治天下,当今之世,舍我其谁也。曰:乃所愿则学孔子也。曰:我亦欲正人心,定邪说,距跛行,以承三圣者”;“其置产也,则务坚其契约,故曰人无有不善也”;“中国政法简,租税轻,西国反之”;“故光武出而办天下之事,光即力讲气节,正风俗而传教于后世。且光于专制之代,不屈于帝王,高尚不可及哉”;“五代纲维横决,风俗之坏极矣,冯道其代表也。宋兴稍一振,然犹未也。逮范文正出,砥砺廉节,民黎始守纲常而戒于不轨。其至也,朱程礼义之士兴,天下风俗,骎骎比隆东汉焉”;“事关民生国民者,必穷源溯本,讨论其所以然。足迹半天下,所至交其贤豪长者,考其山川风俗,疾苦利病,如指诸掌”;“《通典》、《通考》、《通志》三通,士人必读之书,典章制度礼乐兵农诸如此类,详考而详断之,甚有用之书也”;“秦用商君之法,人以富,国以强,诸侯不敢抗,及七君而天下为秦。使天下为秦者,商君也”;“皆辞严义伟,制作如经,能崒然耸唐德于盛汉之表”;“善为国者,赏不僭而刑不滥”;“襄公曰:立于淫乱之间,而好尽言以招人过,怨之本也”;“《传曰》:惟善人能受尽言,谓其闻而能改之也”;“明季之失,在法不足”;“易之与戚,则易固不如戚矣。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俭之与奢,则俭固愈于奢。虽然,未若合礼之为懿也”;“大凡制度之改,政令之变,于其旧不什,则不可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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