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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诬告陷害当救命稻草心态当止

火烧 2011-12-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指出部分人将诬告陷害视为自救手段,利用举报政策制造虚假信息,浪费司法资源。强调监督需真实,反对以举报为工具报复他人,警示此类行为终将自食其果。

把诬告陷害当救命稻草心态当止

曾炒的沸沸扬扬的原东星集团董事长兰世立举报武汉市委原常委、常务副市长袁善腊问题,随着湖北省纪委监察厅举行新闻发布会,澄清袁善腊不存在兰世立举报的违纪违法问题,而尘埃落定。
掩卷反思这个案件,我们在为纪检系统坚持严谨认真办案,还受诬告陷害、打压委曲干部清白的做法拍手称快的同时,不能忽视和容忍少数别有用心的人,把诬告陷害他人当作“自我救赎”和“救命稻草”的现象蔓延。
时下,少数“有心人”利用检举揭发可享受从轻处罚的政策,在自己犯事之际,表现出一付真心悔改、立功自救的面孔,按自己的揣测和分析,挖空心思地“制造”一些他人腐败的虚假信息,使司法部门为核查这些假信息、假线索而浪费大量的人力和精力。产生这种现象有两方面的原因,一方面这些人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心态,认为横竖都是一“死”字,制造一些虚假揭发的信息,可以拖延时间给自己一个缓冲应对的机会;另一方面,这些人按自己的心理来分析别人,认为这个世界上没有不“偷腥”的猎,只要是领导干部就存在腐败,自己随便举报一个份量重的干部,让纪检司法部门去调查,若真调查出一些问题来,还可为自己立功减刑。
还有些“唯恐天下不乱”的人,利用党委政府对腐败行为“零容忍”的态度,在换届考察、目标考核、社会评价等关键时刻,通过匿名举报的形式,捏造事实诬告陷害自己的竞争者、眼中钉,以实现报复他人、打击他人、诋毁他人的目的,乘机“浑水摸鱼”、“渔人得利”。
社会的和谐发展和公平正义,需要全社会成员的共同参与、积极支持,各级党委政府提倡和欢迎广大群众理性监督,积极参与对各种腐败行为作斗争。但这种监督的基本原则是“真实”,基本要求是抱着真诚参与、反映真实情况、提供真实线索,如果把组织的信任、组织的大门当作报复他人、打击他人、诋毁他人的工具,势必将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不会落得什么好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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