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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是“传统道德缺失”而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缺失”

火烧 2011-12-24 00:00:00 网友杂谈 1046
文章指出社会性见死不救并非传统道德缺失,而是马列主义与毛泽东思想的缺失。分析文匪精英与法律党的角色,揭示其作为大盗帮凶的本质,强调思想根源对社会现象的影响。

  

不是“传统道德缺失”而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缺失”  

  

探索者  

  

  

有网友说:社会性见死不救的罪魁祸首是文匪“精英”尤其是“法律党”。有网友说:“小悦悦事件”是因为“市场原教旨主义导致传统道德缺失”。对此,笔者不敢苟同。其异议见笔者拙文如下,其中的错误谬论,敬请批评指正。  

  

(一)  

有网友说:社会性见死不救的罪魁祸首是文匪“精英”尤其是“法律党”。对于这个论断,笔者不敢苟同。说对于社会性见死不救,文匪“精英”尤其是“法律党”有罪,其作恶多端,罪大恶极,罄竹难书,有理;但说社会性见死不救的罪魁祸首是文匪“精英”尤其是“法律党”,却欠妥。例如,现在法院所执行的法律,不是文匪“精英”、“法律党”所制定,而是由“人民代表大会”所制定。各种机关团体、媒体等之运行,也都有规章所循,而这些规章也都是来各种相关的“红头文件”、法律法规。  

为什么在“毛泽东时代”没有“社会性见死不救”?为什么现在却有了“社会性见死不救”?  

文匪“精英”、“法律党”是从哪里来的?是人类社会所固有的吗?不是!是从天上掉下来的吗?不是!是从地下冒出来的吗?不是!那么,究竟从哪里来的呢?  

《庄子·胠箧》:“世俗所谓知者,有不为大盗积者乎?所谓圣者,有不为大盗守者乎?”“彼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同上),不仅“诸侯之门而仁义存焉”,诸侯之门也法律存焉。  

文匪“精英”是中国土生土长的文化土匪,以“礼”入大盗之伙;“法律党”是出口转内销的文化洋匪,以“法”入大盗之伙。文化洋匪,虽然号称“洋”,但其“根”还是“土”的。文匪“精英”和“法律党”都是大盗的走狗和帮凶,他们以此来分享大盗的赃物。  

《孟子·滕文公下·6·3》:“周霄问曰:‘古之君子仕乎?’孟子曰:‘仕。《传》曰:“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公明仪曰:“古之人三月无君,则吊。”’‘三月无君则吊,不以急乎?’曰:‘士之失位也,犹诸侯之失国家也。《礼》曰:“诸侯耕助,以供粢盛;夫人蚕缫以为衣服,牺牲不成,粢盛不洁,衣服不备,不敢以祭。惟士无田,则也不祭。”牲杀、器皿、衣服不备,不敢以祭,则不敢以宴,亦不足以吊乎?’”  

《孟子·尽心上·13·32》:“公孙丑曰:‘《诗》曰:“不素餐兮”。君子之不耕而食,何也?’孟子曰:‘君子居是国也,其君用之,则安富尊荣;其子弟从之,则孝悌忠信。“不素餐兮”,孰大于是?’”  

“孔子三月无君,则皇皇如也,出疆必载质。”“君子”,也就是文匪“精英”,需要“大盗”,也就是“君”,“君”有“仕”,也就是有富贵荣华,文匪“精英”需要“君”的富贵荣华。  

“法律党”也需要“君”的富贵荣华。  

“君”,不仅需要文匪“精英”的“孝悌忠信”,也需要“法律党”的“法律”。  

“君”有了文匪“精英”和“法律党”,也就是有了文匪“精英”的“孝悌忠信”和“法律党”的“法律”的双重保险,其就更会“安富尊荣”了。  

以“其君用之”,鼓吹“孝悌忠信”而使“君”“安富尊荣”,从而自己也获“君”所赐“安富尊荣”,这就是文匪“精英”自诩的“素餐有理论”和“社会作用”。  

以“其君用之”,鼓吹“法律”而使“君”“安富尊荣”,从而自己也获“君”所赐“安富尊荣”,这就是“法律党”自诩的“素餐有理论”和“社会作用”  

哪里有臭肉,哪里就招引和滋生苍蝇。臭肉是招引和滋生苍蝇的源泉。不拿掉臭肉,只赶苍蝇是无用的。  

今天的文匪“精英”、“法律党”是旧社会文匪“精英”、“法律党”的死灰复燃和蓬勃发展。  

生命是环境的产物,有什么样的环境就产生什么样的生命。这是一个真理。文匪“精英”、“法律党”是“人吃人”社会制度的产物。  

毛泽东时代的新中国是来自半封建半殖民地的大地主大官僚资产阶级独裁专政的旧中国,是对其革命的胜利成果。文匪“精英”、“法律党”是半封建半殖民地中国的特产、宝贝。这些人绝对不会都跟着蒋介石跑到台湾去,其大多数是留在大陆,当然,这些人也是人还在心不死。然而,为什么在毛泽东时代的新中国没有“社会性见死不救”?在毛泽东时代没有“社会性见死不救”,不是没有文匪“精英”、“法律党”,而是在毛泽东时代,没有令其兴风作浪的环境!毛泽东时代,不适合于文匪“精英”、“法律党”的存在、生长和发展,当时的统治(领导)者,不重用他们,他们是被革命和教育改造成为新人的对象……其不能成为气候。他们虽有做恶的动机,但没有做恶所需要的环境。  

只要统治阶级需要,社会需要,文匪“精英”、“法律党”会随时随地地应运而催生和蓬勃地发展起来。问题关键在于统治阶级的需要。“上有所好,下必甚焉。”“楚王好细腰,宫人多饿死。”  

否定、抹黑毛泽东,把文匪“精英”和“法律党”的寒冬消融;先富贵起来的1(5)%的担保需要,催生了文匪“精英”和“法律党”的春天!否定、抹黑毛泽东和先富贵起来的1(5)%需要,就是文匪“精英”和“法律党”的广阔的“用武之地”。  

小悦悦现象,不是现在中国社会的特例、个案、偶然现象,而是一种固有的、普遍的现象。诸如,紧随佛山的“小悦悦事件”,又有长春的“高三学生吴天昊事件”……;看看,自“特色”以来,“没压死,再倒车压死”的、“没压死,再拿刀捅死”的、“送到医院,拿不上押金,医院不治,令其流血流死”的、……等等等等,仅仅媒体公开报道有多少,您就会知道……  

  

小悦悦的悲剧只是99(95)%的万万个悲剧之一。  

  

(二)  

在阶级社会里,“善”与“恶”、“功”与“罪”,都是相对的。对于99(95)%来说是“恶”和“罪”,那么,对于1(5)%来说则是“善”和“功”。这是一个常识。  

“特别是”三十年来的“法律完善”,无不是为1(5)%松绑、开绿灯,为99(95)%加索、亮红灯。  

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利用汽车杀人、矿难杀人,已经成为1(5)%的特权。仅仅通过制造交通事故、车祸、酒后驾车、矿难,只要几个“亿万富翁”,就可以把中国99(95)%全部杀死一次,而其可以无生命之忧!一个“百亿万富翁”就足可以把中国99(95)%全部杀死数次,数十次,而其可以无生命之忧!中国现在已有数万“亿万富翁”,根据中国现行的法律就可以把十四亿中国人的99(95)%全部杀死数万次,而其可以无生命之忧!  

《孟子·梁惠王上·1·4》:“梁惠王曰:‘寡人愿安承教。’孟子对曰:‘杀人以梃与刃,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以刃与政,有以异乎?’曰:‘无以异也。’”  

那些张口“尊孔读经”,闭口“仁义道德”的人们,为何就偏偏忘记了孟老夫子的教诲?“杀人以梃与刃”,无“以异”矣!“以刃与政”,无“以异”矣!  

以“制造交通事故、车祸、酒后驾车,矿难”杀人与以刀杀人同,无异!  

生命必须以生命抵偿。“杀人者死,天经地义”!自古如此!以“制造交通事故、车祸、酒后驾车,矿难”杀人者,死!  

根据中国现在的法律,利用职权窃夺,已经成为1(5)%的特权。只要国家公务员有机会。把国家全搬回家,其也无生命之忧。  

《庄子·胠箧》:“故逐大盗,揭诸侯,窃仁义并斗斛权衡符玺之利者,虽有轩冕之赏弗能劝,斧钺之威弗能禁。”对于贪官污吏,即是使用高官厚禄封赏,也不能让其弃恶从善;纵然使以斧钺严刑,也不能遏止其为恶。如此这般,是“反贪倡廉”、“遏止贪腐”,还是“推波助澜”!真是“窃钩者诛,窃国者为诸侯”!“钩者诛”,对99(95)%;“窃国者为诸侯”,对1(5)%。昔日是《庄子》的“警句”,今天是社会的实际!  

真是1(5)%为刀俎,99(95)%为鱼肉!  

对于99(95)%来说是“恶”和“罪”,对于1(5)%来说则是“善”和“功”。  

1(5)%有效地统治99(95)%的一些传统谋略是:  

1、对于内部:“克己复礼为仁”,以组织好、搞好1(5)%内部的组织和团结,“君君,臣臣,父父,子子”,一致对付99(95)%。  

2、对于外部:①愚民,“民可使由之,不可使知之。②“亲亲,贵贵”,造成“各人自扫门前雪、休管他人瓦上霜”“一事当前只为自己着想”,但是却都要“贵贵”,视1(5)% 为尊贵。③“自由竞争”、“丛林法则”,挑拨离间,令99(95)窝里斗。④分而治之,以夷制夷。等等等等。  

因此,其实文匪“精英”和“法律党”不仅要使99(95)%“社会性见死不救”,还要使其“社会性冷漠”和“社会性仇视”……  

《论语·先进·11·8》:“颜回死,颜路请子之车以为椁。子曰:‘才不才,亦各言其子也。鲤也死,有棺而无椁。吾不徒行以为之椁。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  

由“以吾从大夫之后,不可徒行也”,可以大致推断在随第二次碾压小悦悦的汽车之后的那十八位路人,可能大都是属于99(95)%的。  

这样才便于、有利于1(5)%对99(95)%有效统治。造成“社会性见死不救”,甚至于“社会性冷漠”和“社会性仇视”这种社会环境,是因为社会的阶级性发生了变化,是1(5)%的需要。  

据说导致当前美国“占领华尔街”运动的主要原因,是美国的高失业率。美国9%的失业率,就导致了美国人民的“占领华尔街”运动。中国现在的失业率是多少?甚至于美国的“占领华尔街”运动,已经漫染到世界各地,中国仍然是风平浪静。除了有少数孤立的仇杀事件表示某种抗议之外,几乎没有发生什么群体性表达诉求的事件……。  

因此,文匪“精英”和“法律党”等对于1(5)%的功劳真是大大的。  

(三)  

还有网友评说:“小悦悦事件”在于“市场原教旨主义导致传统道德缺失”。对此,笔者也不敢苟同。  

那些笼统地称“传统道德”者,都是指旧中国的“传统道德”。其这样做的目的在于欺骗被统治阶级。  

“敬老爱幼”、“救死扶伤”,不是旧中国的“传统道德”。旧中国的“传统道德”是以孔孟之道为宗旨的封建道德。在孔孟之道中没有“敬老爱幼”、“救死扶伤”。  

“敬老爱幼”、“救死扶伤”,是中国墨家所鼓吹的道德。墨家鼓吹“兼相爱,交相利”(《墨子·兼爱下》)。墨子说:“兼相爱,爱人若其身”,“视人身若其身”,“视人之室若其室”,“视人家若其家”,“视人国若其国”,意在“禁恶而劝爱”(《墨子·兼爱上》),“爱无厚薄”(《墨子·大取》)。墨家主张互助互利互爱,“爱无差等”,“有力者疾以助人,有财者勉以分人,有道者劝以教人”(《墨子·尚贤下》)。反对儒家的“爱有差等”。  

孟子虽称“……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孟子·尽心上·13·26》),却咒骂“墨氏兼爱,是无父也。……是禽兽也。”(《孟子·滕文公下·6·9》)  

《论语·阳货·17·20》:“孺悲欲见孔子,孔子辞以疾。将命者出户,取瑟而歌,使之闻之。”《论语·宪问·14·43》:“原壤夷俟(sì)。子曰:‘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以杖扣其胫。”  

孔子不是“敬老爱幼”,而是欺老骄幼的专家。  

子系中山狼,得志便猖狂。从历史看,孔子只要得志就杀人,诸如,《史记·孔子世家》:“定公十年春,及齐平。夏,齐大夫黎鉏(chú)言于景公曰:‘鲁用孔丘,其势危齐。’乃使告鲁为好,会于夹谷……有顷,齐有司趋而进曰:‘请奏宫中之乐。’景公曰:‘诺。’优倡侏儒为戏而前。孔子趋而进,历阶而登,不尽一等,曰:‘匹夫而荧惑诸侯者罪当诛!请命有司!’有司加法焉,手足异处。”《孔子评议上》:“少正卯以大夫讲学于鲁,孔子之门,三盈三虚,不去者唯颜回。昔日威严,几于扫地。故为大司寇仅七日,即诛少正卯,三日尸于朝示威。弟子子贡诸人为之皇恐不安。”从历史上看,孔子失志则思反。诸如,《论语·阳货·17·5》:“公山弗扰以费畔,召,子欲往。子路不说,曰:‘末之也,已,何必公山氏之之也?’子曰:‘夫召我者,而岂徒哉?如有用我者,吾其为东周乎?’”《论语·阳货·17·7》:“佛肸召,子欲往。子路曰:‘昔者由也闻诸夫子曰:“亲于其身为不善者,君子不入也。”佛肸以中牟畔,子之往也,如之何?’子曰:‘然。有是言也。不曰坚乎,磨而不磷;不曰白乎,涅而不缁。吾岂匏瓜也哉?焉能系而不食?’”  

孔子不是“救死扶伤”而是杀人以虐的专家。  

孟子曰:“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故曰:或劳心,或劳力;劳心者治人,劳力者治于人;治于人者食人,治人者食于人,天下之通义也。”(《孟子·滕文公上·5·4》)  

儒家的“亚圣”孟老夫子说得多么“一针见血”,多么简单明了:“人吃人”,是“普世”“真理”。1(5)%吃99(95)%不仅是“传统道德”,还是“普世道德”。  

“废黜百家,独尊儒术”,是中国数千年来封建社会的基本国策。墨子是被废黜的对象,孔孟是被独尊的对象。“敬老爱幼”、“救死扶伤”,是被废黜的对象。  

旧中国不仅是一个“见死不救”的社会,而且还是一个“人吃人”的社会。  

在毛泽东时代之前,自有文字记载以来的数千年的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的旧中国都是“人吃人”;中国的奴隶社会是以“礼”吃人;中国的封建社会、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是以“仁义道德”吃人,以“孔孟之道”为统治思想、主流意识的封建社会和半封建半殖民地社会都是“人吃人”的社会。孔孟之道就是“人吃人”之道。  

“社会”是“道德”的载体。有什么样的“传统社会”,就有什么样的“传统道德”。要复归什么样的“传统道德”,就要复归什么样的“传统社会”。这是一个简单而显然的真理。  

旧中国“传统社会”是“人吃人”,它的“传统道德”就是“人吃人”。因此,才需要共产党,才需要革命。否则倘若它不是“人吃人”,而是“敬老爱幼”、“救死扶伤”,既然它那么美好,那么要共产党干什么!要革命干什么!共产党、革命不是统统都成了罪恶?  

因此,由“小悦悦事件”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导致传统道德缺失”这个命题,可以直接导出这样一个极端错误的观点:共产党、革命是罪魁祸首,回到旧社会去!这一点网友是并没有注意到的。  

今天中国社会的“见死不救”,是昔日旧中国“人吃人”社会的复辟,是昔日旧中国“传统道德”的复归。  

今天的中国并不“缺失”旧中国的“传统道德”。过去是“尊孔读经”,今天也是“尊孔读经”,并把“孔子学院”建到世界去……;过去是“亲亲,贵贵”,今天也是“亲亲,贵贵”……;过去是“仁义道德”……,今天也是“仁义道德”……;过去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今天也是“衙门口朝南开,有理没钱莫进来”,过去是“暗箱操”,今天不仅有“暗箱操”还有“明码实价”……;过去是“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今天是“见死不救 ……;过去是用“法杀人”,用“礼杀人”,用“理杀人”,今天是除此之外,还有用“汽车杀人”,用“矿难杀人”,用“排污杀人”,用“添加剂杀人”……;过去是“人吃人”,“人殉”,……今天也是“人吃人”……,还要要求今天如何不“缺失”“传统道德”!还要复辟“人殉”吗?  

《孟子·梁惠王上·1·4》:“仲尼曰:‘始作俑者。其无后乎!’”孔二先生就曾经因为“始作俑者”做“俑”以“俑殉”代替“人殉”,破坏了“礼”,而诅咒“始作俑者”“死无后”!诅咒“始作俑者”,要“始作俑者”断子绝孙!  

在1949年新中国诞生之前,在中国的大地上一直存在“人殉”并时有“人殉”的有关报道。当时就有时文,说一家大地主的老太爷死了,买了贫穷家的两个小孩,一男一女,作为童男童女陪葬,被活埋好几天后,从坟墓傍边经过的路人,仍然还可以听到这两个小孩在坟墓里的哭泣声……。这就是旧“中国文明”、旧中国“传统道德”的一个缩影!  

其实,很可能“人殉”在中国早已经悄然产生了,只是我们还不知道而已!现在中国有多少“独立王国”,有多少黑社会!到处是藏污纳垢,隐蔽罪恶的场所!不必说别的,据说有人统计,现在光空闲长期无人居住的房屋就足够几亿人口居住,谁敢说这些地方没有可能成为这种地方!  

革命不前进,社会不进步,人民不解放,“人殉”残剧就很可能在中国重演!中国近年来在多地不断发现的“黑砖窑”、“黑煤窑”、“黑作坊”就是其先兆!    

“私有化”,越深入越普及,产生和隐藏这些罪恶的时空也就越大!  

利用旧中国的“传统道德”来批判今天中国社会的“见死不救”,就是用昔日旧中国的“人吃人”来批判今天中国社会的“见死不救”;利用“仁义道德”来批判今天中国社会的“见死不救”,就是用“孔孟之道”的“人吃人”来批判“市场原教旨主义”的“见死不救”。这实际上是以大恶讨伐小恶,这无异于“助纣为虐”,小骂大帮忙,本想帮忙却帮了倒忙……。  

今天的“见死不救”、“人吃人”,就是旧中国“传统道德”的回归。网友想通过回归旧中国“传统道德”的手段来改变今天“见死不救”而重建“敬老爱幼”、“救死扶伤”美德的理想,那是南辕而北辙。  

显然“小悦悦事件”,并非是“市场原教旨主义导致传统道德缺失”的问题,而是旧中国“传统道德”的复辟和“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猖獗“导致”毛泽东时代“传统道德缺失”的问题。其中“毛泽东时代”这个定语是最重要的。  

然而,“毛泽东时代”的“传统道德”,是如何“缺失”的?  

恩格斯说:“一切已往的道德论归根到底都是当时的社会经济状况的产物。而社会直到现在还是在阶级对立中运动的,所以道德始终是阶级的道德。”(《反杜林论》)  

在阶级社会里,“道德”是指一定的社会向人们提出的应当遵守的行为标准。它是通过各种形式的教育、训练和社会舆论的力量,使人们逐渐形成一定的信念习惯和传统。诸如善和恶、正义和非正义、公正和偏私、诚实和虚伪、权力和义务等为标准,来评价和约束每个人的行为,从而调整人与人、人与社会的关系。在阶级社会里,虽然各个阶级的道德标准不同,都有自己标准,但是统治阶级的道德占统治地位。道德反映了利益。它体现了一定阶级的利益和意志。敌对阶级的道德观念,是根本对立的。统治阶级的道德反映了统治阶级的利益,统治阶级的道德占统治地位,它体现了维护统治阶级的统治和利益的倾向。  

《共产党宣言》说:“过去一切阶级在挣得统治之后,总是使整个社会服从它发财致富的条件,企图以此来巩固它们已经获得的生活地位。”“整个社会”,当然亦包括社会的意识形态,而意识形态中就有“道德”,由此可见:统治阶级的私利亦就部分地包括在其“道德”之中。  

谁代表一个国家?是这个国家的统治阶级。有什么样的统治阶级,就有什么样的社会,就有什么样的道德;有什么样的“传统社会”,就有什么样的“传统道德”。  

在旧中国,统治阶级是奴隶主、地主、官僚、资本家,其没有“敬老爱幼”、“救死扶伤”的“传统道德”,其“传统道德”就是“吃人”。因此旧中国的“传统道德”就是“吃人”。  

虽然在其被统治阶级的奴隶、农民、工人等中并不乏“敬老爱幼”、“救死扶伤”等思想行为的传统,但是它却不是,称不上是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其相应于统治阶级的“吃人”的“传统道德”,其“传统道德”就是“被人吃”。  

马克思和恩格斯在《共产党宣言》中教导战斗的无产阶级(现代雇佣工人阶级)说:“工人没有祖国。决不能剥夺他们所没有的东西。因为无产阶级首先必须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暂时还是民族的,虽然这里所说的‘民族的’一词资产阶级所理解的完全不同。”其中“民族的阶级”在年英文版中是“民族的领导阶级”(编者注)。    

因此,在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之前,中国的“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并没有“取得政治统治,上升为民族的阶级,把自身组织成为民族,所以它本身”还不是“民族的阶级”,也不是“民族”,他还没有“国家”,当然也根本没有资格来侈谈什么“民族传统”!中国的“无产阶级”和人民大众,有资格来谈论“民族传统”的时候,那要从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宣告成立之后!  

在新中国“毛泽东时代”, 奴隶、农民、工人成了国家的主人,成为统治(领导)阶级。其“敬老爱幼”、“救死扶伤”等思想行为传统,也就成为中华民族的“传统道德”。只有使奴隶、农民、工人上升为统治阶级(领导阶级),它才成为是“民族的”,它的传统道德才能堪称之为是民族的“传统道德”。  

《论语·季氏·16·2》:“天下有道,民不议”。民议论政事,是大逆不道。《中庸·27》:“国有道,其言足以兴;国无道,其默足以容。《诗》曰:‘既明且哲,以保其身。’其此之谓与!”“明哲保身”,乃“中庸之道”。  

在旧中国,“莫谈国事”、“自扫门前雪,不管他人瓦上霜”、“明哲保身”,几乎是每个99(95)%中国人为人处世的座右铭。  

在新社会,毛泽东时代,鼓励人们“关心国家大事”,“学习政治”。 毛泽东就是把“救死扶伤,发扬革命的人道主义”作为新中国卫生事业的宗旨。  

新中国“毛泽东时代”的“传统道德”与旧中国的“传统道德”,两者决然不同。是水火不容的两种完全不同的“传统道德”。新中国“毛泽东时代”的“传统道德”是救人,把鬼变成人;旧中国的“传统道德”是“吃人”,把人变成鬼!  

“敬老爱幼”、“救死扶伤”、“我为人人,人人为我”,是新中国毛泽东时代的那个“传统社会”的“传统道德”。  

“弱势群体”绝对不会是国家的统治(领导)阶级。谁是当今中国的“强势群体”,谁就是当今中国的统治阶级。  

在现在的中国,凡是“强势群体”的诉求,无论是政治上、经济上、司法上、文化等等上的诉求,很快就会通过国家的相应机构渠道得到满足。各种国家舆论宣传媒体已经成为其传声筒。  

由此可见,旧中国“传统道德”的复辟、“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猖獗和“毛泽东时代”的“传统道德”的缺失,都是因为国家的统治阶级的阶级性质出现了问题,发生了变化。造成“毛泽东时代”“传统道德”的“缺失”和“市场原教旨主义”的猖獗的原因,在于社会的阶级性质发生了变化。  

因此,要回归“敬老爱幼”、“救死扶伤”的“传统道德”,就必须回归新中国毛泽东时代的那个“传统社会”。  

这绝非易事,“一蹴而就”,而是一场新的“万里长征”。  

(四)  

网友还以“孔夫子”的“礼失而求诸野”,来“解读”“拾荒阿姨”的“救死扶伤”精神,或何以“救死扶伤”精神在“拾荒阿姨”身上还没有泯灭。对此,笔者也不敢苟同。  

“礼失而求诸野”,来自班固《汉书·艺文志》的“仲尼有言,‘礼失而求诸野’。”其中:礼:周礼。注意:“礼”不是“道德”。而:连词,表因果,相当于“因而”、“所以”。求:寻找、寻求。诸:文言中“之于”的连称。野:与“朝”相对。朝,当官;野,失官,不当官。“礼失而求诸野”,翻译成今天的白话文应该是:(在朝的奴隶主贵族)把周礼丧失了,因而寻之(指周礼)于在野的奴隶主贵族。  

《论语·子张·19·22》:“卫公孙朝问于子贡曰:‘仲尼焉学?’子贡曰:‘文武之道,未坠于地,在人。贤者识其大者,不贤者识其小者。莫不有文武之道焉。夫子焉不学?而亦何常师之有?’”此段,可以对笔者上述解释的正确性作证。  

“拾荒阿姨”的“原始的、朴素的、自然的”“救死扶伤”的“美德”并非是奴隶主贵族的“礼”!并且绝对不是“礼”;“礼”也绝对不是“原始的、朴素的、自然的”“美德”!在此“礼”指“周礼”。周礼是周公依据周制损益殷礼,“制礼作乐”,所完善的周王朝所实行的典章制度。这些典章制度被称为“周礼”或“周公之礼”。它是周王朝奴隶社会“区别贵贱亲疏的行为规范和等级名分制度”,它是奴隶主贵族所制定的奴隶主贵族的特权。“拾荒阿姨”是“民”而也不是在野的奴隶主贵族。“刑不上大夫,礼不下庶人”。“礼”只有奴隶主贵族才有,“庶人”没有,“民”更没有。若在“拾荒阿姨”那里有“礼”,那是“拾荒阿姨”的大逆不道。“礼”,是典章制度,不是“道德”!  

“孔夫子”所说的“礼失而求诸野”与“拾荒阿姨”身上的“救死扶伤”美德之间没有任何关系,风马牛不相及!  

毛主席早七十年之前,一九四○年一月九日在陕甘宁边区,就告诫中国人民:“在中国,有帝国主义文化,这是反映帝国主义在政治上经济上统治或半统治中国的东西。这一部分文化,除了帝国主义在中国直接办理的文化机关之外,还有一些无耻的中国人也在提倡。一切包含奴化思想的文化,都属于这一类。在中国,又有半封建文化,这是反映半封建政治和半封建经济的东西,凡属主张尊孔读经、提倡旧礼教旧思想、反对新文化新思想的人们,都是这类文化的代表。帝国主义文化和半封建文化是非常亲热的两个兄弟,他们结成文化上的反动同盟,反对中国的新文化。这类反动文化是替帝国主义和封建阶级服务的,是应该被打倒的东西,不把这种东西打倒,什么新文化都是建立不起来的。不破不立,不塞不流,不止不行,它们之间的斗争是生死斗争。”(《新民主主义论》)  

孔夫子是中国人民解放的文化毒瘤。  

那位“拾荒阿姨”身上的“救死扶伤”美德,是毛泽东时代人们的通常生活方式。它是劳动人民的道德风尚。之所以在物欲横流、人情淡漠的今天,在那位“拾荒阿姨”身上,这种精神仍然没有泯灭,不仅因为她是劳动人民,“救死扶伤”是劳动人民道德风尚,还在于她的生活环境与当今的主流社会距离较远,受其影响相对较小的缘故。“旧社会把人变成鬼,新社会把鬼变成人”。否则,主流社会的大染缸也会把她染成鬼的。  

  

(五)  

笔者认为99(95)%应该好好地向1(5)%学习。99(95)%的政治经验不过近几十年,而1(5)%的政治经验却已有数千年。99(95)%成功的经验很少,但失败、得而复失的教训却很多,往往很轻易地被1(5)%“不战而屈人之兵”。  

数千年旧中国的统治阶级最大的成功之处在于:他们把被统治阶级训练成都习惯于按照统治阶级的好恶去思考行为,把被统治者塑造成了各种各样他们所需要的实施统治的工具,使每一个被统治者,即是一个被统治者,又是一个被统治者利用来进行统治其他被统治者的工具。他们对被统治者的统治,甚至于根本就不需要他们亲自出面。  

根据唯物辩证法的“内因是根据,外因是条件”观点来说,之所以99(95)%被1(5)%所统治,其主要原因在于99(95)%本身。99(95)%越习惯于按照1(5)%的思维去思考和行动,就越分散,越砂粒化;而越砂粒化,就越没有力量,就越易于被1(5)%所征服和统治。99(95)%习惯于按照1(5)%的思维去思考和行为的本身,就已经说明他已经被1(5)%所征服和统治了!  

因此,99(95)%首先要有自己的思维。不要当1(5)%的跟屁虫。因为99(95)%与1(5)%的利益往往是相反的,所以他们的思维也往往应该是相反的。99(95)%必须始终保持与1(5)%逆向思维,才有可能是正确的。以前毛主席就多次这样教导过我们。  

毛主席说:“我认为,对我们来说,一个人,一个党,一个军队,或者一个学校,如若不被敌人反对,那就不好了,那一定是同敌人同流合污了。如若被敌人反对,那就好了,那就证明我们同敌人划清界线了。如若敌人起劲地反对我们,把我们说得一塌糊涂,一无是处,那就更好了,那就证明我们不但同敌人划清了界线,而且证明我们的工作是很有成绩的了。”(《被敌人反对是好事而不是坏事》(1939年5月26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2页)“凡是敌人反对的,我们就要拥护;凡是敌人拥护的,我们就要反对。” (《和中央社、扫荡报、新民报三记者的谈话》(一九三九年九月十六日),《毛泽东选集》第二卷第五八零页 )  

因此,被奴隶主、地主视为宝贝蛋的孔二先生,绝对是人民大众的大坏蛋!  

99(95)%要有自己的思想武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就是99(95)%的思想武器。  

现在看来,99(95)%的解放运动,无论从发展广度上和深度上与1(5)%相比都还相差甚远,不堪媲美。  

请看看当前在美国及世界各地正在发生的“占领”运动吧,这是一场99(95)%与1(5)%的斗争,但其斗争形式都(还)是一色的众多的人民群众与一群警察之间的斗争。众多的人民群众属于99(95)%,一小群警察也属于99(95)%,即99(95)%的一部分与99(95)%的另一部分之间的斗争。一小群警察总是能够从众多的人民群众中逮捕数十、数百人,但是众多的人民群却从来就没有从一小群警察中逮捕一个人。自开始到现在所见到的都是99(95)%彼此之间在不停地斗争,并没见到有一个1(5)%的影子。根本就没有99(95)%与1(5)%斗争之实。只有当99(95)%的运动发展到,它与1(5)%的斗争,成为真正的99(95)%与1(5)%的直接地面对面的斗争时,99(95)%的胜利才可能是彻底的。  

99(95)%的思想武器就是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99(95)%的力量所在是团结一致。  

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旗帜下团结起来!

  

  

2011、11、2,11:发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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