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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所畏惧:反思改革——究竟谁应当成为改革的利益主体

火烧 2008-09-27 00:00:00 网友杂谈 1025
文章探讨改革利益主体从工人农民转向富人官员,导致社会断裂与贫富差距扩大,分析市场经济与政策失误对阶层矛盾的影响,揭示改革背后的深层利益关系。

     反思改革,需要对究竟谁应当成为改革的利益主体问题予以厘清。这个问题在90年代中后期之前基本上并不明显或者说还是比较明确的,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广大农民获得了利益保障;国企改革之初,工人的收入也得到了增加,“铁饭碗”为工人的利益提供了应当具有的保障。然而自90年代中后期以来,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效能得到充分释放后,由于土地的有限和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的上涨等因素的作用,农民的利益保障越来越趋于消失,尤其是出现了一批因开发圈地造成的失地农民;城市国企改革在“砸三铁”、“减员增效”的作用下,大量的工人下岗失业,生活基本无着落。显然,改革的利益主体日益发生了变化,也就是说,改革的受益者越来越不是以工人和农民为主体的广大人民群众,而是少数的富人阶层和官员阶层,由此社会的贫富差距越拉越大,社会阶层之间的矛盾和隔阂也越来越凸显,用社会学家的话讲,社会成为了一个断裂的社会。  

    断裂社会表征上体现的是差距的拉大和阶层之间的矛盾隔阂,实质上反映的是改革利益主体的变化。无论如何我们不能否认邓小平当初提出改革的初衷,更多地是为着广大人民群众能够过上富裕的日子,因而才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和拥护,如果改革最初不能维护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利益的话,相信广大人民群众是不可能赞成改革的。讲改革是一场革命,那么改革的主体不是广大人民群众了,人们不禁要问:改革究竟在革谁的命?  

    断裂社会之所以会出现和形成,有人将其归结到市场经济上。有没有市场经济的原因?不可否认市场经济是竞争的经济,是优胜劣汰的经济,但问题是市场法则毕竟不是社会法则,而且也不应当成为社会法则,而且如果仅仅是由于市场竞争才导致的改革利益主体发生了变化至少还情有可原,实际情况恐怕更多地还是由“人祸”造成的,在所谓深化改革的旗号下,在所谓代表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口号下,改革政策措施往往是以牺牲工人和农民的现实直接利益为代价来换取的经济繁荣并由此造就了富人阶层,富人阶层财富的剧增暴富与当年资本主义原始积累时期的圈地运动又有多大的差异?之所以要造就一个富人阶层,说得更透彻一些,是官员阶层需要一个富人阶层,因为只有社会存在一个富人阶层,官员阶层才可以通过权钱交易,官商勾结,实现自己的富有。于是乎,拥有制定改革政策权力的官员理所当然地要制定以侵害工人和农民利益为代价的所谓改革措施了。  

    一个缺失真正民主机制或者说民主体制机制不健全的社会,一个人民当家作主缺失实现保障的社会,尽管也可以提出要依法治国,但如果制定的法不是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现实直接利益的“良法”的话,所谓的深化改革不以牺牲广大人民群众利益为代价才怪了呢。我们回顾9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改革措施,又有多少是在维护和体现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直接利益的,实在是难以发现。为了稳定民心,一个诱人的论断应运而生了,这就是:代表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试想,如果广大人民群众的现实直接利益得不到保障甚至可以随意被侵害和践踏的话,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又从何体现呢?当年共产党号召人民群众起来参加革命,如果仅仅告诉人民群众革命的目的是为了将来实现共产主义,革命胜利后人民群众的命运仍然如故的话,相信共产党对人民群众是不会有诱惑力的。  

    我们今天反思改革,迫切需要斧正改革的方向,使深化改革的措施能够符合广大人民群众成为利益主体的需要。当然,这有待于政治体制改革的真正推进提供政治保证,也就是说,只有通过推进以发展民主政治或者说政治民主为突破口的政治体制改革,使广大人民群众真正享有现实而不是文本上的政治民主权利,政治官员的屁股不敢而且也不能坐在少数富人阶层一边,改革措施如果牺牲广大人民群众现实直接利益的话,既通不过而且政治官员的乌纱帽也会丢掉,只有这样,改革的方向才能够真正得到纠正。所以,离开政治体制改革的真正推进,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是难以不出现偏离的,从这个意义上讲,无论是所谓科学发展也好,还是和谐社会的构建也好,要不使其成为空洞的口号,恐怕都离不开政治体制改革的真正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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